收藏 分销(赏)

代扣员工个人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写啊?【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237014 上传时间:2024-05-2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53.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代扣员工个人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写啊?【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代扣员工个人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写啊?【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代扣员工个人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写啊?【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1这张发票能报销使用吗? 可以用,普票不用抵扣,字迹歪点没有关系,看得清楚就可以了。 2公司买车时买的保险税金怎么做账? 车辆购置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保险计入预付账款按照保险期间分摊,按照车辆的受益部门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3建筑项目未完工年终结转,帐目怎么处理? 按完工进度确定合同成本,合同收入, 差额计入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4代扣员工个人社保怎么写会计分录?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社保的缴纳是企业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社保企业缴纳部分,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社保个人部分也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计提企业承担部分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保险费(企业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扣除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个税部分) 贷:银行存款(扣除社保、公积金、个税部分后的实发工资) 5请问不足两万元销售小规模企业分录如何处理?因上月已提了增值税,要怎样冲账呢? 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6广告费5000元的发票需要附清单吗? 不需要也可以,但如果是广州物料制作需要的。 7我想问下,在2016年10月和2016年12月销货方各开了一张发票,现在购货方未认证,却办理了三合一,税号发生了变更,购货方想让销货方红冲,重新开具,销货方2016年已入账,请问,可以红冲,重新开具发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 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有不正确之处欢迎大家讨论 请提出指正。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