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研究开发机构组织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199820 上传时间:2024-05-22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36.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研究开发机构组织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研究开发机构组织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研究开发机构组织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研究开发机构组织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研究开发机构组织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Q/SW-YF-01研究开发机构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速青岛利恒纺织有限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加强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明确权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1. 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研发部门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2. 报告制度:项目承担部门(组)、项目责任人应

2、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日程表。3. 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部门(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任务书,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部门(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跟踪管理。第二章 项目调研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研发部完成,相关部门配合。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1.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2.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3.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等)。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提

3、供项目立项的相关报告。该报告应包括:1. 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含技术水平);2. 市场需求、经济、社会效益分析;3. 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4. 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5. 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愿景;6. 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7. 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8. 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9. 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第三章 项目审查第七条 研发部提交立项建议书,由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完成审批。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财务总

4、监、研发部、质检部、生产部、采购部、销售部等部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第四章 项目立项第十条 根据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1. 全程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2. 审查项目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3. 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4. 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部门(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1. 严格执

5、行任务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2. 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3. 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4. 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小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5. 接受并配合市、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6. 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7.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部门(组)必须及时向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报告。

6、第十四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任务书内容的,项目承担部门(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第十五条 在项目管理中有如下情况者,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对项目承担部门(组)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中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1. 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2. 因项目承担部门(组)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规定实施的;3. 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4. 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鉴定的;5.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第六章 项目验收第十六条 项目完成后,由科

7、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第十七条 项目验收以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第十八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 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前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部门(组)须向科技研发管理小组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2. 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

8、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3.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4.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第二十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品等):1. 项目任务书或计划书;2.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3. 说明书;4. 项目经费的决算表;5. 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第二十一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1. 完成任务书任务不到80%;2. 预订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3.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4. 擅自修改合

9、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5. 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能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第二十二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部门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第二十三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第七章 开发流程第二十四条 项目开发程序按照下述流程进行。研发部经理管理责任者业务责任者项目负责人其他部门文件及记录设计开发计划书作成指定承担者决定项目编号要求规格确认产品企划审查会议新产品企划书要求规格确认管理责任者以及业务责任者决定审查、承认审查、承认审查、承认构 想 设 计 审 查 审查、承认新开发设计构想产品要求规格确认成本估算日程表作成设

10、计品质展开产品规格书作成发放、归档跟踪表作成新产品企划书设计输入文件确认表 要求规格确认书开发项目台账开发文件管理台账设计开发计划书要求规格确认书日程表设计品质展开书成本估算书审查试 作 设 计 审 查 审查跟踪承认发放审查、承认审查、承认设计计算实施指标人员的重审日程的制定重要技术项目等的技术计算审查、承认成本预算审查、承认 外协厂家设计开发计划书日程表研发报告书制造规格书材料表目录材料表材料购入规格书设计错误自检表成本估算书成本核算报告 试 作 试 验试作指示检查材料准备人员调整审查、承认人员调整审查、承认发放试作材料试验项目抽出试验计划立案结果记录符合 不符合设计变更材料准备检查质检部试验计划立案结果记录试验实施 设计开发计划书技术联络书材料领用表品质特性评价表产品安全评价表技术联络书日程表报告书品质特性评价表产品安全评价表试作试验承认试制品质审查防止不符合项再发的对策指示审查、承认对策方案讨论传阅试作资料的作成归档设计错误报告书设计错误报告书设计错误自检表技术资料档案量产试制试验产 品 最 终 评 价 审 查承认量试技术资料跟踪归档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研发部应按照国家或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其中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青岛三维海容机电有限公司201*x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