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黑龙江国税:出口退(免)税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登记的办税流程
一、标题:
出口退(免)税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登记的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登记备案手续。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
四、办理部门:
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2.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载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九、办事程序:
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申请。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内容!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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