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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027—2020 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供应商通用规范 果蔬(山东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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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TCS 03.120.20 A 00 DB37 山东省山巳ET且,万标准DB37/T 4027-2020 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供应商通用规范果蔬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traceable suppliers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Fruits and vegetables 2020-07-09发布2020-08-09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7/T 4026-2020 目次前言.11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体系设计.2 4.1 组织资质与认证.2 4.2 可追溯性要求.2 4.3

2、 文件编制与管理.2 4.4 人员与培训.3 5 体系实施.3 5.1 物料采购及贮存.3 5.2 种植.3 5.3 加工包装.4 5.4 贮运销售.4 5.5 产品检验.4 6 验证、评价与改进.5 6.1 验证.5 6.2 评价5 6.3 改进.5 参考文献.6 I 目IJ1=1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白山东省商务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DB37/T 4026-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浪潮质量链科技有限公司、德州|中农农业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fT、吴菁、王云鹏、王志恒、王亚楠、商广勇、朱作武、梁厚广、曹成

3、坤、李瑞兆。II DB37/T 4026-2020 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供应商通用规范果蔬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农产品(果蔬)可追溯供应商的体系设计、体系实施、验证评价与改进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农产品(果蔬)可追溯供应商体系建设与实施,第二方评价机构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号|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6716.1包装与环境第1部分:通则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

4、29372 食用农产品保鲜贮藏管理规范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 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 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 658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Y/T 105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DB37/T 4026 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供应商评价准则3 术语和定义DB37/T 402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食用农产品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通过种植、养殖(屠宰)、采收、捕捞等产生,未经加工或经简单加工,供人食用的农产品。包括果蔬、畜牧类产品、水产品等。注:改写GB/T29372-2012,定义3.103.2 追

5、溯单元traceabi I ity unit 需要对其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标识并可追溯的单个产品、同一批次产品或同一品类产品。GB/T 38155-2019,定义2.4J3.3 DB37/T 4026-2020 内部追溯internal traceabi I ity 一个组织在自身业务操作范围内对追溯单元进行追踪和(或溯源的行为。内部追溯主要针对一个组织内部各环节间的联系O3.4 3.5 3.6 GB/Z 25008-2010,定义3.3J 物料materials 果蔬繁殖材料、农药、肥料及包装材料。注:改写GB/T22005-2009,定义3.90批次lot 相似条件

6、下生产和(或)加工的或包装的某一产品单元的集合。注1:批次由组织按照预先建立的参数确定。注2:一批次产品也可缩为一个单一的单元产品。GB/T 22005-2009,定义3.3J 组织organization为实现目标,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GB/T 19000-2016,定义3.2.14 体系设计4.1 组织资质与认证4.1.1 组织应依法注册登记,且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等在登记范围以内。4.1.2 组织申报的产品应通过绿色食品等相关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申报产品信息(如产品名称、产量、基地信息等)应与认证信息一致。4.2 可追湖性要求4.2.1 宜按照GB/

7、Z25008-2010第4章、第5章的要求,确定追溯目标、追溯单元和追溯范围。4.2.2 应通过记录各环节批次码,实现追溯信息的有效关联,形成追溯链条。应确保各环节批次码唯一性,编码宜参考DB37/T3661,编码原则应形成纸质或电子文件。4.2.3 应对追溯单元进行唯一标识,标识代码应与相关追溯信息进行关联,宜选择能被智能设备方便识读的载体,鼓励使用二维条码。4.2.4 应实现信息化追溯,配备信息化追溯所必要的设备和软件,并指定专人负责运行、维护与管理。可使用追溯管理平台,也可自建信息化追溯系统,确保所有环节追溯信息稳定上传追溯管理平台。应支持通过智能移动终端、Web浏览器等对追溯信息进行查

8、询。应保障追溯信息、安全,追溯信息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年。4.3 文件编制与管理4.3.1 应编制体系管理文件并实施和保存,必要时进行更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2 DB37/T 4026-2020 一一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产品用药管理制度、产品施肥管理制度、产品检验制度等);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种植操作规程、加工包装操作规程、贮运操作规程、产品检验操作规程等);一一可追溯计划文件(内容应包含追溯目标,追溯单元,内部追溯覆盖环节,组织在供应链中所处位置,追溯信息的确定、记录和管理,编码与载体,追溯执行流程,内部和外部追溯程序等);一一产品可追溯性管理文件(产品追溯流程图、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召回管理制度

9、等);内部审核计划和程序(可追溯体系关键绩效指标评价文件等)。4.3.2 应设置受控区域编制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储存和管理。4.4 人员与培训4.4.1 最高管理者应重视追溯体系建设,提供实施追溯必需的各类资源,监督追溯体系持续运行。4.4.2 应成立由高层管理者担任组长的追溯工作组,负责追溯体系的实施,明确追溯工作组架构、成员组成和职责权限。4.4.3 应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并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对追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档案应记录培训时间、培训iI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5 体系实施5.1 物料采购及贮存5.1.1 质量控制物料采购及贮存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包括:a)农药选择应符合NY/T3

10、93的要求,化肥选择应符合NY/T394的要求;b)应根据果蔬的品类、形态和质量特性选用合理的包装材料,并符合NY/T658的要求,直选择可重复使用、可回收利用或生物阵解的环保包装材料、容器及其辅助物;c)应有专门的区域贮存物料,并对贮存区域进行编码,且物料贮存设施与环境条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5.1.2 记录追溯信息应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物料采购及贮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物料批次码、物来斗名称、供应商名称、入库日期、入库数量、质量信息、领用日期、领用数量、贮存区域编码等。5.2 种植5.2.1 质量控制种植环节质量

11、控制要求包括:a)应制定井实施种植操作规程;b)果蔬生产产地环境应符合NY/T391的要求,应定期对土壤、水质、空气等进行调查与监控;c)农药的使用应符合NY/T393关于A级绿色食品的要求;d)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394关于A级绿色食品生产用肥料使用规定的要求。5.2.2 记录追溯信息记录追溯信息要求如下:3 DB37/T 4026-2020 a)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土壤信息、水质信息、大气信息、温度信息等;b)应记录和保留整个种植环节的农事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种植批次码、施肥信息(肥料批次码、时间、数量、作业人员)、病虫草害防治信息(用药批次码、病虫草

12、害名称、发病时间、剂量、时间、作业人员、休药期等;c)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采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收批次码、种植批次码、采收日期、采收地块编码、采收数量和规格、采收方式、作业人员等。5.3 加工包装5.3.1 质量控制加工包装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包括:a)应制定并实施加工包装操作规程;b)产品加工、包装等环节的场所、设施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c)包装的使用应实行减量化,包装的体积和重量应限制在最低水平,包装的设计、材料的选用及用量应符合GB23350的要求,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T16716.1的要求。5.3.2 记录追湖信息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加工、包装过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3、加工批次码和(或)包装批次码、采收批次码、包材批次码、关键工序、时间、温度、人员、卫生控制与检查记录等。5.4 贮运销售5.4.1 质量控制贮运销售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包括:a)应制定并实施贮运操作规程;b)仓储区域应进行编码,应具有必要的标识;c)贮藏设施的管理和产品的保质处理应符合NY/T10.56的要求,需要保鲜的果蔬贮藏应符合GB/T29372的要求;d)运输工具的控温及运输过程中的管理应符合NY/T10.56的要求。5.4.2 记录追溯信息应建立一级经销商及客户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或客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贮运销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仓储

14、批次码和(或)物流批次码、来收批次码和(或)包装批次码、仓储区域编码、仓库信息(温度等关键控制点)运行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经销商或客户信息、运输车辆信息及运输过程监控记录等。5.5 产品检验5.5.1 应制定并实施产品检验操作规程,检验方法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应配置必要的检验设施设备,如农药残留速测仪等,能够完成快速检验且实现检测数据向迫糊管理平台的实时上传,检测设施设备的数量及性能指标应满足产品检验要求;应具有必要的检验人员,且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4 DB37/T 4026-2020 5.5.2 应记录和保留完整的快速检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批次码、采收批次码和(或)加工批次码和(或

15、)包装批次码和(或仓储批次码和(或)物流批次码、抽样及检测记录等。应保留产品每个生产年度上市前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建立并实施产品留样制度。6 验证、评价与改进6.1 验证应建立追溯能力验证程序,定期实施可追溯演练验证。应记录和保留追溯演练报告。6.2 评价6.2.1 应运期实施关键绩效指标评价,测量可追溯体系的有效性。且在出现不符合项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对纠正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6.2.2 应委托第二方评价机构对供应商进行系统评价,并定期进行监督。6.3 改进不符合或偏离食用农产品(果蔬)可追溯供应商要求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和(或)预防措施,并对纠正措施和(或)预防措施实施后的效果进行必要的

16、验证,提供证据证明己采取措施的有效性,保证体系的持续改进。纠正措施和(或)预防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一一立即停止不正确的工作方法:重新学习相关文件,有效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活动:一一加强组织内部的交流互动;修改质量管理相关文件:一一完善资源与设备;修改追溯体系文件:一一完善二维条码标识。5 6 DB37/T 4026-2020 参考文献lJ GB/T 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2J GB/T 22005-2009 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3J GB/Z 25008-2010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4J GB/T 38155-2019重要产品追溯追溯术语5J DB37/T 3661 重要产品追溯食用农产品追溯码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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