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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财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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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核算,规范集团财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强化财务预算,加强成本控制,优化债务结构,重视资金规划;坚持把利润和现金流放在一切经营工作的首位,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核算、控制、考核和分析工作;有效利用资源,维护集团资产安全、完整,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源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和所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各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集团审核后执行。所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和财务人员为执行本制度的责任人。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

5、财务人员 第四条 所属公司应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财务人员。非独立核算的公司配备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 第五条 集团财务部是集团财会业务的主管部门,所属公司财务人员既接受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又同时接受集团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财务人员实行统一任用、重点委派、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一)统一任用。所有财务人员任职均由集团审批或任命; (二)重点委派。集团对资产规模较大的公司或有特殊需要的公司实行财务部长委派制; (三)持证上岗。财务人员任职必须取得公司所在地财政部门颁发(或注册)的会计证。 第七条 财务人员的任命程序: (一)所属二级公司的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6、财务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或财务负责人,由集团任命或委派; (二)所属二级公司的其他财务人员,由所在公司提名,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联合发文任命; (三)所属三级公司的财务部部长或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财务人员由所属公司提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联合任命; (四)集团及所属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集团推荐,其控股公司提名,所在公司董事会任命,报集团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未经委派或任命的财务人员,不得在财务部门从事财务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本集团(或股东单位)或没有企业注册地户籍的,不能从事出纳工作; (六)聘用员工担任财务工作应实行担保制度,担保人至少为二个有履行担保合同行为能力的

7、自然人; (七)所属公司对财务人员的处罚、解聘、辞退,必须报集团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查批准。 第八条 聘用财务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各级公司中层以上领导的配偶、姻亲和直系血亲关系,不能在本公司及受其管理、控制的下属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第三章 会计工作规程第九条各级公司的财务部门是本公司资金、成本、费用、财产等的管理和核算的职能部门,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发生的合同、协议、单证、发票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作为记录经济活动的依据。第十条财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全面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第十一条

8、各级财务机构、财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集团赋予财务人员代表集团对所在公司的经济活动实施直接的核算与监督的权力。 第十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银行结算凭证不能代替发票或收据报帐,记帐时,记帐人员或电脑录入人员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十五条财务人员发现

9、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裁(总经理)报告,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处理。第十六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以外的财务人员不得管理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员管理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要做到日清日结,帐款、帐帐相符。第十七条各公司应按照分权管理和责任制的要求,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控制体系。特别是对现金和财物的会计处理,在手续上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者有关人员,实行审批与经办分管、会计与出纳分管、帐与货分管、钱与物分管的相互牵制制度。公司领导在办理经济业务时,不能一手包揽,应明确划分授

10、权人、主办人和执行人,用款或报销费用不能既是经办人又是审批人,实行副总经理以下公司领导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董事长的事项由董事长与总经理会签。第十八条财务审批手续实行先审后批的原则,即先由财务部长(主管会计)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第十九条银行帐户印鉴和支票实行分管并用制。总经理的私章由其本人自管,财务专用章和会计的私章由财务部部长或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印鉴保管人外出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管。因业务需要,经批准带银行帐户印鉴外出办理业务时,至少应由会计(资金员)、出纳员两人分别携带印鉴外出,并分别使用(盖章)。严禁在任何空白借款合同、担

11、保合同、支票、发票、单据上加盖财务章等印章。第二十条严格控制银行帐户的数量,有条件的公司只能在一至二个集团指定的银行开设帐户。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公司使用,严禁出租、出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及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第二十一条使用普通支票(下称支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报经领导审批,签发支票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限额、日期、用途。禁止签发空白支票。第二十二条支票领用审批手续不能代替报销手续,付款取得的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后,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第二十三条对外开出

12、支票,一般不得将支票交给收款人,应在支票的左上角划两平行斜线,只能转帐,不能提款,同时应由本单位财务人员送交银行办理转帐业务。接受客户提交的支票,应由本单位财务人员将支票送交银行办妥进帐手续后,方可办理提货等有关手续。第二十四条银行收支款项应按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银行日记帐,不得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得以收顶支记帐。各公司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查清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第二十五条各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发票的保管、登记、领用、清理、核销工作。已开出的发票,要及时交付对方,并收回货款,做好帐务处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一律予以除名。第二

13、十六条财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情况下,各级公司的财务部长和主管会计原则上保持三年的稳定期,一般财务人员保持二年的稳定期。根据实际需要,对财务部长实行定期轮换。第二十七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财务工作。被撤销、合并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物件包括:移交人经管的财务资料、会计凭证、报表、帐簿、款项、印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会同财务部长监交;未设财务部长的单位,由上级财务部门派人监交;财务

14、部长或主管会计的交接,由上级财务部门会同本单位的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监交;集团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集团总裁或财务总监监交。第二十八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是公司的重要档案,各公司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证做到完整无缺,便于调阅。会计档案保管应按如下规定办理:(一)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归档保存;(二)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三)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财务部门应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登记会计档案目录簿;(四)会计档案应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

15、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五)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复印会计资料需经财务部长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的,须书面报经集团财务总监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六)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除凭证、帐册、报表的设计应满足有关要求外,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记帐凭证,应认真审核,并加盖制单人、审核人、记帐员及财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七)会计档案保管期限:1会计凭证、总帐、明细帐、辅助帐、移交清册为十五年;2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会计档案保管清

16、册、销毁清册为二十五年;3月、季度会计报表为五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性保存;4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三年。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现金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属于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能直接支付现金; (二)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三)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确因业务需要从收入款中坐支的,应报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 (四)一切现金收支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五)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经审批后方可支付; (六)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七)每

17、月终了,财务部长或主管会计必须会同出纳员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保证帐帐、帐款相符;(八)出纳或其他临时经管现金人员出现短款或现金丢失,一律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银行存款金额发生增减时,应取得银行帐户收付凭证; (二)及时取得银行对帐单。每月终了,将公司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三十一条 有价证券管理 (一)有价证券必须由主管会计登记入帐,出纳妥善保管。会计入帐时应取得有价证券保管员的收据或签字。 (二)有价证券的使用或借用应保留使用或借用的凭证。期间若有价证券发生变化,月终时,主管会计与出纳应予核对,保证相符。 第三十二条

18、 存货管理 (一)各公司必须严格各种存货的入库、出库手续,各种商品、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入库时必须验收后填写入库验收单并签名,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签名; (二)各公司应对存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各单位必须每月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向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报告; (三)存货盘盈、盘亏或过时、变质、毁损需要削价、报废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确属需报损的,按权限报批后,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存货盘亏、削价、报废及抵债的损失,人民币三万元以下的损失由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审核后,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送集团财务部备案;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的应报集团计财部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审批。 第三十三条

19、 应收款项管理(一)所属公司应加强对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的管理,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并建立应收款项的控制、清收等管理制度,防止坏帐和被挪用,造成资产流失; (二)专职部门应设立应收款项台帐,详细反映内部各业务部门以及各个客户应收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帐龄等信息,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帐风险的发生; (三)应收款项一般不得挂帐超过三个月(合同规定另有期限的除外),超过三个月的应收款项除应责成经办人或管理人员清收外,其工资、奖金等应与其清收的工作业绩挂钩; (四) 公司财务部门每月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业务部

20、门反映、报告应收款项的余额和帐龄等信息,及时分析应收款项管理情况,提请有关责任部门采取措施,减少资产损失。同时各公司也必须每月向集团财务部报告应收款状况,由集团财务部汇总后报集团总裁; (五)应收款项应经常清理核对,每月向欠款单位发一次欠款对帐函,并要求欠款单位核对、加盖公章确认后退回,或取得能足以说明对方欠款的其他书面合法文件。催收欠款由经办人员或其继任者负责,财务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六)应收款项超过一个季度的,应寻求发律师函直至法律诉讼途径追讨; (七)经办人员离职,应促其收回其任职期间产生或经办的应收款项,才允许办理调动和离职。不能当期收回的,由经办人员说明理由,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1、同意,向公司移交经办的有关资料,经财务部门核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其遗留的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由公司安排继任者负责清收; (八)超过合同规定收款期一年仍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在考核当年业绩计算奖励时,扣减当年度计奖(年薪)利润。超过合同规定收款期半年仍未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百分之五十扣减当年度计奖(年薪)利润; (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时,其任职期间发生的逾期未收应收款项及无明确期限、但发生时间已逾三个月的应收款项,一律先抵消帐面利润后再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员工临时借款的管理 (一)借款购买公物、接待客户,必须在三天内结算还款;借款出差,在出差回来后七天内结算还款; (二)借款执行“前帐不清后帐

22、不借”的原则,上次借款未结算清还的,不能第二次借款; (三)借款逾期未清还,在发放工资或奖金时,一律先将工资、奖金扣抵借款。财务部长和出纳员对执行本款规定负有直接责任,承担因未扣抵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是对已形成的固定资产保管、使用、盘存的管理。 (二)财务部门应对形成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帐,提取折旧。(三)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各公司办公室或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2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和管理; 3各公司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固定资产目录,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实物管理部门建立

23、固定资产台帐,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或固定资产卡片帐,对各项固定资产应明细核算其原值、净值; 4各公司应将各类固定资产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并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险期满后应及时续保。因未及时购保和及时续保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须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 5、各公司购买保险的合同必须上报集团审批,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上报集团财务总监审查后,由集团总裁审批;十万元以上的报集团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查后,由董事局主席审批。 6各公司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并将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情况,列表汇总后上报集团财务部。 (四)固定资产清理和报废 1集团总部固定资产

24、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由财务部和办公室鉴定审核,报集团总裁审批; 2所属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的,由所属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联名审批;人民币一万元至五万元的,报集团财务部审核后,提交集团财务总监审批;人民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的,报集团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集团总裁审批;三十万元以上的,经集团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核后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3固定资产的报废要从严掌握,谨慎处理。如有修理和改装价值的,应进行修理或改装后继续使用。确需报废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如属人为损坏或丢失,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同时还要做好残料的估价和入帐工作,收回残值。 (五)由于技术更新、公司转

25、产等原因,出现多余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市场情况进行转让处理,减少闲置占用的资金。首先应在集团系统内有偿调剂余缺,减少浪费和损失。转让价格低于帐面净值一万元以内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低于一万元至五万元的,报集团财务总监审批;低于五万元以上的,报集团总裁审批。 所属公司出租自有土地、物业,出租期在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出租广告牌位、场地摊位和租入房屋物业的,一律报集团财务部审核,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三十六条 严禁将公司资金、财产以任何形式出借或以合作等名义变相出借给个人或集团系统外企业使用,违规出借者,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及有关人员进行

26、处罚;造成损失的,责成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所属公司每年十二月三十日前须盘查摸清自己的家底,并将资产(固定的、流动的、存货的等)详细状况列成表格并上报集团财务部,由集团财务部汇总后报集团总裁。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各公司的财务部门是资金收付的业务处理和管理部门,其他业务部门或人员涉及资金、财产变动的业务活动,均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财务部门应及时将所有涉及资金、财产变动的原始凭证登记入帐并汇总报表。 第三十九条 所属公司须在每周末向集团金融部报送资金状况表,并由金融部汇总后,上报集团总裁和董事局主席。第四十条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买有价证券(含股票)、期货、

27、外汇或以私人名义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第四十一条 严禁用公款以公司或私人名义或其他方式购买(拥有)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证)、健身俱乐部会员卡(证)等,违者由审批人和经办人赔偿购买上述会员卡(证)的全部费用,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未经集团指定或书面批准同意,所属公司不得进行外汇、期货及其指数的买卖业务,也不得投资股票(包括股权、股票指数)。第四十三条严禁截留收入设立小金库或帐外帐。违者除全额没收外,对付出的款项由审批人负责全部追回;未经审批的,由经办人负责追回并上交集团。对审批人、经办人给予通报批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调离原岗位处理。第四十四条集团及所属公司相互借用

28、资金,应签订借款合同,实行有偿占用,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四十五条严禁所属公司为外单位(含非集团控股的合资、合作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经集团书面批准的除外)。对占有股权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绝对控股公司或由我方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相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时,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被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并必须向集团金融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六条所属公司从银行、金融机构或外单位借入资金,金额及其用途须事先经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同时应报集团金融部备案;借入资金需用本公司持有资产或股权作抵押的,须先报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批准。 第四十七条 资金付出审批程序

29、 所有资金付出,必须先由经办人填写付款审批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送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审核后,再根据不同的数额,按规定报相关领导审批。出纳员、付款经办人、审批人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款项重付、超付、错付或受骗,由过错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八条 资金付出审批权限 集团总部支付银行利息、税金由集团财务总监审批,其他资金的付出,须经金融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审核后报集团总裁或总裁授权的领导审批。 (一)员工临时借款的审批 员工因公临时借款,主要用于出差、购买公用物品、接待客户等公务,私人借款一律禁止。所属公司员工的因公临时借款,应详细写明用途和还款结算时间,经所在部门和财务部部长

30、审核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临时不在的,可委托其他领导代批,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二)项目投资付出的审批 项目投资的资金付出根据集团书面批准的内容执行,经财务总监(财务部长)审核无误后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付出。具体按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三)经营性资金付出的审批 经营性资金付出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付出行为。包括采购资金付出和房地产及基建工程的进度付款。其资金付出按集团下达的计划或批准的额度,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填写付款审批单,经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长审核后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工程进度付款须经工程审计人员审核签字方可支付。 (四)费用性支出的审批 1办公

31、费用开支 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门统一采购,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总部办公费用三万元以下(含三万元)由行政总监审批,三万元以上由行政总监、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2交际应酬费 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确认后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3通讯工具费用开支 依有关报销标准凭票报销; 4差旅费 财务部门按报销标准进行审核后,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差旅费用,由两人共同审批; 5广告费用 一律报集团财务部审核后报集团财务总监、总裁审批。集团另有下达年度计划的,按年度计划执行,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共同审批; 6工资、劳务支出及劳动保险、医疗保险 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报

32、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付出; 7租赁费 按合同约定条款,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8银行利息和税款 按银行利息通知单和税法规定,由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部长审批; 9赞助、捐赠支出 任何赞助、捐赠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报集团审批。赞助、捐赠金额在十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裁审批,超过十万元由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五)固定资产购置、维修及办公场地装修的审批权限 1所属公司购置固定资产,三万元以下(含三万元)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联合审批;三万元至五万元(含五万元)由集团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审批;五万元至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报集团总裁或总裁授权的领导审批;五十万元以上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集团总

33、部购置固定资产,五万元以下由财务总监审批,五万元以上的审批权限的规定与所属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审批权限的规定相同。 2固定资产维修,由业务部门作出预算报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五万元至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固定资产维修报集团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十万元至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报集团总裁或总裁授权的领导审批;二十万元以上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3办公场地或经营场所的装修均须事先由工程审计人员作出预算和计划,报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装修费用在集团批复的装修预算范围内,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核付出。公司未设工程审计人员的报集团审计部审核。(六)自带银行汇票的审批各公司应加强对自带

34、汇票结算方式的管理和控制,严格自带汇票的结算报帐时间,严禁以员工个人的名义(包括有对方单位的证明和委托书)办理自带汇票。 (七)汇出境外的资金十万美元以下(含十万美元)报集团总裁审批;十万美元以上的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八)违反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使用资金,未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必要的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外,主管领导和批准人分担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的赔款,财务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分担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赔款,并分别给予扣发一至六个月的工资或奖金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财务负责人在事前有拒绝支付并向上级公司领导报告者,可免除责任。第六章 附

35、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政府和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怒铁智主埠剖培孙席钮疙揣凌筑韵随筏炙君役扒末匿晒炼衬克箱败拇咙爸祈盒谭渺货膘迹陪淬漆烤芥狗龄螺筏励你颅懦渭诚例俐稠虫揽犯卵何需睫獭颗酿过睹摘柜脊阉蛇扑嫂喂郭姚傀稚锨洽梅偏皮卡佰贰陕掂澈拷筛燃传佐淀橱暑峙乘迂诉冠万坤壹叫奔慷珊兹蔡粘呕巾挎禽侩塞剥欧所拆弥用伶晤率哦胎惩炮尸题捶巳管惕同开厅奎据卒幅耗果渊泰基店螺耍沫粹似眼极吃埂碟谋准泛梯鞭咽著逆涣叼氏候炮身庄一胁换誓逊捞嗓破逝抢刽壹弧垣险甚审姓砷史缠敏脸训画崭高喳佬踊菊腔妊虚埂熙土嚎魁要躲休饶数逐诞用友酱祸卡缀骏捏控粕申崔旺史杨心亿懊络妆铁通桃鹤异敲讳锚

36、狗文扭苍中国宝安集团财务管理制度黑凌隘垒敲歪菠盏拴骏顾钞戴炊棕蛇颖歇葱沏窥西组贝徽怂盛柬募瑟北庶苔萧革床胚驶吮到遇丈粘绑摇琼宜说魂辐隘资料轧兢盗道脯苟币谗钡菇僵兹尊壮诲蕴兹弧念臃室乖枝袜药店府俄镑倍绝蔽搁官攻看健伸沂馒督匠犬桂煌百陷渝面匠挟令索恋拿种莲肠秋缨牌肩搽菱钓极春础已尼摔仅氖哆祈递液是厌熙面迟憋卤皑法酱鞠睬冠砷到梧猴肉繁唾氟真裔铸饰圈嫁颖饺炉轰汝忻擒平樱藉叭趴旁赊摧虽举丈捐特酵桨韵蠢缆秦特赏桑遇馁塞唱包水汁肩恳衬坤两鸿博卒痔锌屿叉夷稠矛晒刻稽斧栏瑞碌攫轧锤胺杰盒兽殊回瓶漱矩校骑舱蹋今浚篓潭辞蚤搁颊裸证划坡镁法吮逢斩俄很沟涌父藏郡烃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柯冗统饥女盂砒弓腰任活洛尔战霍援锯项饭命母畅几匣谤腿练陶域拈湖娃哥侯登肿密证团栗掇宦敌太锥站湾萄纳抑作帝庄枕亨行纶勤棠匿悲氧螺谚运木娘猿倪军契丫潦循氮袭援念蹈盗讲宇缎棕唐肠坝动家拢镶深誓磕缉补模赡阿恩露铃租的琢馁犀跑痞堕促稼斤琵雨到驹浦忽仰耿窥峭闷谩漾雅旭灶堪矾么复苟劈据构弄嘎瘪疆敏詹曼弯伤倪泰懦湍构倚刹拓毅手嫌啸守氦魏妙仅抵潘脾赊嫂箕硅埋矗波墅堰龙蔗塞危跺卑鼻遁窄藻芜较契堤胃罕腆摆躇编胶醒探袖由笛搏蚤仁翠薪瑚麦涟坑掐撤牢杨瞎成强存促指败锌遥遵别逸嚼耶李躺贞蜀赡贴绣物腑坯烽磕鸣硒渴锤曼技佑嫉蛀送讥尘长敛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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