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 勤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业主项目管理部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成员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业主项目管理部所有人员。第三条 人员考勤包括对人员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休假等的考核。第二章 工作时间第四条 每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第五条 人员应严守作息时间,不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第三章 考勤规定第六条 业主项目管理部采取手工考勤的办法,所有人员一律参加考勤。第七条 无论迟到、早退、上班都要在考勤表中登记。第八条 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早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
2、早退。第十条 若人员在工作时间需临时离岗,应向项目部经理请假。第十一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1. 未经请假或者请假未准而缺勤的,2.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或处理私人事务的。3. 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未及时报上级续假的,以及未提供相关证明的。4. 不服从部门调整逾期不到岗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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