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安小学教职工年度及专业技术量化考核方案
(修订稿)
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公开、公正、公平、科学、规范地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与评定,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今结合学校实际,经两轮(学校专职起草小组修订,教师个体提建议,教研组讨论,教代会评审,校委会审议通过)磨案流程,特制定大安小学教职工年度及专业技术量化考核方案。
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工。
考核依据
按照《中小学教师管理要求》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评。
考核时间
每年度考评一次。
优秀名额划分
年度及专业技术优秀名额到五个组:语文组、数学组、英语(含专职科学类)组、综合组、行政及后勤组,英语(含专职科学类)组单列1名优秀指标,其余优秀指标数按人数比例划拨到其余四组,量分由高到低确定考核结论,优秀名额互不相占,且不可转让。
(特例:如果上级组织所给优秀名额增加,则所增优秀名额在语、数组第三名中产生。产生方案:教代会民主评议表决,校委会审核通过。同等条件(语数组成员)下,40岁以上未进高一级职称者优先。)
考评办法
按照评估体系,分五个组分别对“德”、 “能”、“勤”、 “绩”和“行政后勤人员的绩” 进行考评,各组以平时检查和各项记载为依据,量化得分。学校综合考评组根据五个组公示的量分结果经审查评定后,最后总分公示考评结果。
考核细目
一、关于“德”的考核:
(一)基本环节(50分)
1、坚持学习,规范道德。
凡能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参加学校例会、政治学习以及社会活动,并做有工作笔记或心得体会,记10分。
2、服从组织,忠于职守。
凡能服从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爱岗敬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并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份外工作者,记10分。
3、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一年内无违纪违法现象,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记10分。
4、教书育人,面向全体。
凡能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面向全体学生既教书又育人,争做德育工作者,记10分。
5、遵守制度,注重协同。
凡能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能为学校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注重上、下级协作,注重平级协作者,记10分。
(二)奖励
1、当年获得省、市、县、镇、校级表彰和奖励的各类先进个人,分别奖励2、1、0.5、0.3、0.1分(以文件或荣誉证书原件、学校决定为准)。
2、被市、县、镇、校评为先进集体、先进班级,奖励部门主要负责人1、0.5、0.3、0.2分,次要责任人0.5、0.25、0.15、0.1分(以文件、荣誉证书、校本记录、主要负责人为准)。
3、为保护学校财产,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及时排除突发重大事件者,奖0.5分(校务会议已研究通报之事)。
4、为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效果好,奖0.5分(以当事人呈报的书面材料及学校文字记载为准。
(三)扣减
1、排斥差生、刁难家长、学校者扣2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情节严重,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每次扣10分。
3、参与赌博,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
4、校内工作期间打牌、下棋、酗酒,发现一次扣1分,与同事,邻里吵架、斗殴、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等,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2分。
5、违犯党纪、政纪或触犯刑律的,参加邪教活动,“德”的“基本环节”为零。
6、凡违犯上级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强迫或诱导学生购买书籍、资料,扣5分;有乱收费现象者,扣5分。
7、凡违犯《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四项规范》和《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中的有关条文,酌情扣1—5分。
二、关于“能”的考核
(一)基本环节(40分)
1、教职工的学历:教职工达到小学学历要求者(最低学历中师),记10分。
2、教职工的教龄按每年0.2分计算。
3、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领导达到工作量标准(以该年度聘任工作量核算为准),记10分。
4、积极参加教研教改及全员赛教的(上级规定不参加者除外),记10分。
(二)奖励与扣减
1、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做出特殊贡献且被上级认可的,奖励2分。
2、全学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加1分,(学校特设住宿生班的班主任在原班主任加分的基础上,每学期再加0.5分,有住校生班的班主任每学期再加0.2分;注:“特设住宿生班”指住宿生占班级总人数50﹪的班级)全学年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各加1分,部门助理加1分、教代会秘书长加1分,少先大队辅导员加1分,学校中层领导加1.5分,校级领导加1.5分。
3、当年有教学、教改、科研、教案、管理等论文在中、省、市、县正规刊物上发表或制作的课件被中、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评为等次(1—3等)的分别加分(论文或课件限于市、县教研单位组织且层层<学校——教研室、电教站>上报的,其余不予加分)。一等奖加5、4、3、2分,二等奖加4、3、2、1分,三等奖加3、2、1、0.5分,优秀奖加1、0.5、0.3、0.2分。
4、原中师或大专学历者,当年内报名参加进修者,奖励0.5分,当年内已取得毕业证书者,奖励1分。
5、凡担任兴趣小组辅导教师的,每学期奖励0.5分。
6、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凡不按要求参加的,扣2分。
6、出现重大不安全事故,当堂授课教师为主要责任人,扣4分;校长、相关主任负有领导责任,扣2分,班主任负有连带责任,扣0.5分。
7、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扣2分。
8、当年每位教师应写有二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校级或校级以上范围交流,否则扣3分。
9、在市、县、镇、校开展的大型活动中(赛教另计),教师个人获奖的,分别奖3、2、1、1分。
三、“勤”的考核
(一)基本环节(40分)
1、教职工全学年病假、事假在规定天数内(公差、外出学习、自考、函授例外),计10分。
2、按时上课、辅导、下班,记10分,非一线教学岗位人员按时上、下班,记10分。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且善始善终,记10分。
4、按时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且无拖拉现象,记10分。
5、坚持集体办公,办公纪律好,无迟到,早退现象计10分。
(二)奖励与扣减
1、教职工全学期无事病假,保持出满勤,每学期奖励1分。
2、教职工全学年所请病假在10日以内,不予扣分;教职工所请病假超过10天,从第11天开始每天扣减0.4分;病假超过30天,基本环节第一条计“零分”。
3、教职工全学年所请事假(产假、丧假、自考、函授例外)不超过5天,从第6天开始每天扣1分;事假超过10天,基本环节第一条计零分。
4、每学期例会、年级组会无请假,奖励1分。每请假一次扣0.1分,缺旷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05分。
5、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
6、无故缺勤,不执行《大安小学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的,每节课扣5分。
四、关于“绩”的考核。
(一)基本环节
1、教学计划。
能够认真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按时上交教导处,且符合《大安小学教学常规要求》,记4分。被评为“不合格”者,记0分。缺交一次倒扣1分。
2、教学总结。
学期末能按教导处要求,撰写教学总结,按时上交,且定为“合格”者,记4分。“不合格”者,记0分。缺交一次倒扣1分。
3、教案:
任课教师按照《大小教学常规要求》认真备课,并积极投身学校备课改革序列,经学校检查“合格”者,记12分;被评为基本合格者酌情扣1—2分;代二门学科的教师(含二门),如缺一学科教案,扣5分;代三门以上的教师,如缺一学科教案,每缺一项扣2分。(以本期检查为主)
4、期中期末考试质量分析报告。
能按教导处要求认真填写考试质量分析报告表,且按时上交,定为“合格”者,记5分,定为“不合格”者为零分,缺交质量分析报告表的按每次1分倒扣(教导处检查、统计)
5、作业批改
(1)作业批改次数标准:
语文:作文8次/学期,中、高段作业40次/学期,低段60次/学期。
数学:作业90次/学期。
(2)次数计算办法:
《达标》、教科书作业分层批阅,测试卷全收全改。
(3)记分办法:
达到规定次数的记10分,达不到规定次数的,每缺少一次扣0.5分(以本学期为准)。
6、教研组活动:
本年度参加教研组举行的教研活动记5分,请假一次扣0.5分,缺、旷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2分)。
7、教学业绩:
该项考核按三个层面(三条)进行。
(1)、名次分30分。
A、按学年末统考成绩中人均、及率 、优率 三项总和排名(全镇中心校)。任双班及多班统考科目的,在另几班不低于平均值(“三项和”)的前提下,以最高班级的成绩计算,如有一班低于均值,则以两班或多班平均计算。
B、记分标准:
a、六个班参评,按名次分别记30分、27分、25分、23分、21分、19分。
b、七个班参评,按名次分别记30分、28分、26分、24分、22分、20分、19分。
(2)达标分30分(任双班或多班统考科目的,按上“示”执行)。
A、三项和达到全镇中心校均值的记30分。
B、超过均值加分:每超一个点加0.4分。
C、低于均值扣分:每低一个点扣0.2分。
(3)考察分(未代统考科目的教师)
未代统考科目的教师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经教代会、校行政会审查、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档次分别以“绩”的“基本环节”中全体统考科目教师平均分的100%、85%、60%计算。对教代会评议,学校行政会审查的成绩突出者,可奖励2—5分。反之,对工作任务无法完成,玩忽职守并有相关责任事故者,扣除2—5分。
(审查评议依据:本年度学校教育教学目标奖励的相关条款,学校对非统考科目考核结论分析报告。)
〈二〉奖励与扣减
1、当年被评为市、县、镇教学能手或教坛新秀者按4、3、1分予以加分,以最高奖励加分为准,不累计。 当年取得镇资格参加县级赛教者,且获县级二、三名者,按1、0.5分加分。
2、承担学校或镇以上单位组织的公开课,分别按县、镇、校级奖励2、1、0.5分。
3、作业布置有特色奖励0.5分(仅限县局评估考核中抽查的作业)。
4、接任他人教学科目,成绩每上一个台阶者奖励3分,继续带本班的每上一个台阶者奖励1分。
5、本年度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县级以上的学科竞赛获奖者,按下列标准加分。可累计。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县 级
1
0.75
0.5
0.25
市 级
2
1.5
1
0.5
此项加分按获奖学生数给获奖学生的辅导老师。
6、本年度,在上级及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部门、班级、宿舍获一、二、三、优秀等奖,按下列标准加分。可累记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校 级
0.5
0.4
0.3
0.2
镇 级
1
0.75
0.5
0.25
县 级
1.5
1.2
1
0.5
市 级
2
1.5
1.2
1
(程序:班主任(或辅导教师)申报,科任教师加对半分;不申报不加分)
7、本年度,学校受到市、县、镇单项或综合表彰,相关教师分别奖1、0.75、0.5分.
8、本年度,在上级及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学生个人获一、二、三、优秀等奖,按下列标准给辅导教师加分。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校 级
0.4
0.3
0.2
0.1
镇 级
0.5
0.4
0.3
0.2
县 级
0.7
0.6
0.5
0.4
市 级
1
0.85
0.65
0.5
省 级
2
1.5
1
0.8
此项加分按获奖学生数给获奖学生的辅导老师。
8、学年巩固率达不到县颁标准,班主任及该主科教师,分别扣5、2分,学校领导(校长、主管领导)扣2分。
9、教育、教学工作有重大责任事故的,扣直接责任人10分。
考核要点
1、本学期从外校(外乡镇、本镇)调入的教师,其(外乡镇)教学业绩参照“教学业绩”第三条,“未带统考科目者”执行,从本镇聘任的教师参照“教学业绩”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2、请假(事假、病假、法定假)在一月以上的教师,无论总分高低均不得定为“优秀”。
3、学校领导,后勤人员以教代会考核的绩为“绩”的最终量分。中层领导 “绩”的量分为:教学在不低于中、低标的基础上,行政得分为最终量分,如果教学业绩的分值低于低标,则以教学业绩的分值为“绩”的最终量分。
4、男58岁、女53岁的教师,本人申请可不参加考核,学校另行考核。
5、对年满40岁以上尚未获得高级职务的教师,(工作无重大失误)加3分。
6、考评时限为年度(1月1日至12月末),教学成绩考核为学年末的统考成绩。其余考核为年度。
附 则
(一)校“考核细目”考评小组由五个组组成。
任务:1、按照“考核办法”中的分工对全体教职工进行量化。
2、依据“考核细目”中的要求,公正、公平、公开量分。
3、公示量分结果。
(二)学校综合考评组人员组成由校长提名,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报上一级组织报批后公示。
任务:1、审查五个组量分的公正性、公开性。
2、依据《考核方案》,处理考核中的疑难问题。
3、组织汇总五个组的考核结果。
4、公示、填报、上报考核结论。
(三)本方案起用程序:
1、教职工自己按四个考核细目中的条款,先自行量分。
2、五个组的联络员收集考核材料(部门、个人)。
3、校内五个考核组依据考核细目中的条款量分、自审、公示、纠错。
4、综合考评组审议、审查、汇总、公示、填表册、上报结论。
(四)本方案中各种数据等均以书面东西和相关证件为准。
(五)本方案解释权在校委会。
(六)本《考评方案》于2011年度考核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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