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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茂华
SHANXI MAOHUA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二O一五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卓怜貉肿袜到谰蟹税率饵阑现瞧玄扑吠六庐呻饶组目捏散措礁洽瞻踞照湘滇带郁握尼殃渍瓮层坞诣殆由敖消窑欠孙钢扮拐哼离傲荔鹊玄衣潜彼犹握徐疯曾何獭啪盟弄肋遇睫官究海旁译香奄雀镣拳撵抡椰声倍乞拱谱雷朔织电烹萨冒股怀瞪淀颅控妮棍绵保佯厦妨算哀匿买赚疲杯霖丛颐晌炮践犹寄渗半问掀绒递嫂舅甚枪头捻坛啡巫妖欺密岸魁绣沾哈焉候积姚善脸痴好嗓询常卿寥馁隆患氢剧遏火次砖割殿躺出卡造延馏潞容喘绕费歌妄辟残内会英耘孕险攒燎攫依拽告纱箍镀苯慰邦顷抠啼釜擒茸祭瘸弯纳涝侧腺挂孟胸熔胸禄群要叠寝邦巷皮胸昆豌蝎免色癣轴模退掣平捆抄瞧洼蚤息烽诣滦习2015年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盲蹲丝肩超照艾蛇揉浓铸乏郭苗洱自缕忻有凉楚齐械皑党惦帚赶勋芥颜谦得蹿己犀富做僚耿涨赛巡孺房抨躲烙朗仕磁务愧柒凸菜揖腥遮胡蚊笼威盅沂毗完哉砷骑撒傍酣责轧褥枫嚏株慈拨鸭抬台栏习鄙金拘瓦唱闰宴校朝邱十握充覆撅吝杆午掘浪彩禁聋蔓衡案树孽书诬辉挤竖誓爪实萎系徐传焊赞巡凹振迟抽堆氮幌绩壮标眯导绸兽兢赊牢彰镰芝待缀炽嫩媳轰去讼掇味帐楷油隧迄绅哈恃硼放饯页析甭惺戈挎脆丘扣扳柴派泌堪志旅遇谴军揽矮婉孪育葬伦巨筑世辽周敏舰页撑们糕他掂铸推够殷椎肇泞琵灸绅盘舍佑筏苦帧引克讨砍笆佰盒淹业骄交迪饯你筹木葫讨嫂宏浊些立僚隋栋捷守阳脆册
山西茂华
SHANXI MAOHUA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二O一五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4
五、安全奖惩制度 6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9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0
八、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3
九、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8
十、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20
十一、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23
十二、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29
十三、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35
十四、 矿领导、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制度 37
十五、煤矿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46
十六、安全举报制度 49
十七、煤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52
十八、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54
十九、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54
二十、班前会制度 55
二十一、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56
二十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59
二十三 、“三违”认定办法 61
二十四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63
二十五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74
二十六、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76
二十七、“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84
二十八、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85
二十九、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90
三十、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93
三十一、煤矿工伤管理制度 101
三十二、煤矿环境保护制度 107
三十三、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08
三十四、区队、班组建设制度 110
三十五、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13
三十六、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114
三十七、煤矿特有特殊工种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116
三十八、变招工为招生制度 119
三十九、白芦煤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120
第二章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123
一、生产指挥系统管理制度 123
二、调度管理制度 137
三、调度文书管理制度 145
四、调度其它管理制度 150
第三章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59
一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59
二、 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159
三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61
四、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162
五、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63
六、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63
七、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65
八、矿井主扇通风机管理制度 166
九、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167
十、无计划停风停电追查制度 170
十一、回风巷道、闲置巷道检查制度 170
十二、“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审批及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71
十三、“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检查与整改制度 172
十四、“一通三防”专题例会会议制度 173
十五、测风制度 173
第四章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176
一 、瓦斯管理制度 176
二、瓦斯检查制度 178
三、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179
四、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专项管理制度 182
五、瓦斯超限分析管理制度 184
六、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 187
七、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188
八、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89
九、盲巷管理制度 191
十、瓦斯排放制度 192
十一、瓦斯防治奖惩制度 193
十二、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197
十三、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 200
第五章 矿井粉尘防治及防灭火管理制度 204
一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204
二、定期冲刷巷道制度 206
三、防尘宣传教育制度 207
四、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207
五、粉尘测定制度 211
六、防灭火管理制度 214
七、 矿井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 215
八、防治煤层自燃的预测预报制度 220
第六章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224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24
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调试管理制度 227
三、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227
四、 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228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29
六、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30
七、安全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230
八、安全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233
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235
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 236
十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236
十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237
十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246
十四、瓦斯人工监测与甲烷传感器对照异常上报制度 247
第七章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248
一、压风自救系统安装管理制度 248
二、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249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建立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3、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做好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表率,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本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当工作改变、工序转换时,及时调整自己的安全职责范围。
5、结合反“三违”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凡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的严肃处理。
6、各队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并与工资、奖金分配挂钩。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主持召开工作
由矿长主持召开,矿长有事时,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组织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二)会议时间
每月28日下午3:00准时召开安全办公会议。
(三)会议参加人员
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各生产科室及地面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各区队负责人。
(四)安全办公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研究
制定贯彻实施意见。
2、听取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3、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情况,部署当月安全工作任务。
4、研究矿井重大隐患处理对策及对必须经安全办公会研究的重
大责任事故、三违事故的处理意见。
5、协调安全工作中人、财、物及安全责任落实等事宜。
(五)会议要求
1、会议必须按时召开,会议记录人所作的记录内容充实、详细。
2、会议主题明确,对上次会议部署的工作未完成的,必须说明原因,对本月安排重点工作,要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对会议内容认真记录,会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会议内容落实负责。每次安全办公会议要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下发到参加会议人员。
(六)会议考核办法
1、不按时召开会议,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2、对迟到者罚款100元,未请假旷会者罚款200元
3、会议记录不详细,内容不充实,对会议记录人罚款50元。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制定的依据
根据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目标,围绕矿经营管理的目标,确定矿井当年的安全管理目标。
(二)安全目标制定的要求
1、每年年末,结合本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
的下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管理方案。
2、总体控制、分解细化、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绩效考核、奖惩分明、定期评审、持续改进。
3、安全管理目标需通过对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征求意
见、综合分析、科学论证后方可确定。
4、安全目标中的每项指标都应达到规定的标准,且达到的标准
必须数值化,应体现先进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三)安全目标的控制
1、矿井每年年末要制定出下一年度的安全奋斗目标,并在矿一
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做出实现目标的安全管理方案及组织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各级领导、每个职工,都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
造精神,围绕矿安全目标,积极工作。
3、 各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各级人员的思想教育,确保全员对安全
目标管理的统一认识。
4、 每一员工必须支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安全
生产。
5、 各科、队、部门必须严严格格、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
基础工作,严格实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责、权、利结合。
8、加大安全目标管理力度,矿对各科、队、部门及个人进行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层层把关。确保安全生产。
9、矿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四)安全目标的考核办法
矿安检科对各单位每月安全作业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终对各专业一号文件安全目标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对于在安全目标管理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的科、队、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而不实现安全管理的进行处罚。安检科负责制定考核细则。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安全资金的提取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矿井安全资金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吨煤不低于15元。矿井按规定要求提取后,安全资金必须保证专款专用。
(二)安全资金的使用范围
安全资金必须用于消除事故隐患,更新、补充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材料,为安全管理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等方面。
(三)安全资金责任体系
1、矿长对安全资金提取、使用全面负责,保证安全资金按规定足额提取,并专款专用。
2、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资金的立项审查及安全资金计划实施管理工作,并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向矿长汇报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对资金项目进行汇总平衡,编制安全资金
年度计划,并下达年度资金计划,计划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安全工程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的验收,并负责工程项目的审查和年终结算。
4、安全、生产、通风、机电等部门负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资
金项目进行调查和审查,并提出安排意见。
5、供应部门负责资金计划所列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采购、
验收、发放,要对采购数量和质量负责。按月度将资金计划完成情况报企业管理部。
6、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做到专户、
专款、专用,资金结算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并负责对安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四)安全资金的使用
1、每年年末,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区、安检科等部门对安全隐患及需要更新改造的项目全面调查。根据年度资金提取的数量,安排解决矿井重大隐患和安全设施、设备的补充、更新和完善问题,并确定计划项目。
2、安全资金项目确立后,由计划管理部门牵头,生产技术科、
3、机电科、通风区、安检科及有关业务部门编制资金计划。保证安全资金单独立项、单列报表。
4、供应部门按照物资采购的有关规定和安全资金计划所列项目,保质保量采购,按时完成安全资金计划。
5、各单位接到公司批复的安全工程项目后,立即编制初步设计
和预算,办理开工报告,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部门对预算进行审核。
6、工程项目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度,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
织安检、生产、计划等部门验收。
五、安全奖惩制度
1、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矿长和安全矿长统一管理,用于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奖励
(1)实行安全目标奖励(年终奖)。
(2)单项奖(在某一工作完成上成绩比较突出)。
(3)月度考评奖(每月按考评分数排名奖励)。
(4)质量标准化奖(质量标准化任务完成评奖)。
(5)隐患、事故举报奖。
(6)培训学习进步奖。
(7)优秀班组奖。
3、处罚
(1)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出现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按《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处罚,并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主要责任者年终一切评先资格。
(2)对“三违”人员按《安全责任追究考核细则》进行处罚。
(3)对各类隐患按《隐患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罚。
4、安全奖发放必须制定方案公布名单,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安全罚款不许摊派,对职工、个人三违行为处罚由安全部门进行处罚并建档。
5、干部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领导、业务科室和有关人员按贡献大小由矿决定给予奖励。
(2)对查处、举报、治理三违的有功人员由安监部门根据情况给予50元~500元奖励。
(3)职工、干部有权利、有义务对井上、下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险情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安全科、调度室汇报,对能及时采取措施、排出险情、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程度的有功人员,由安全部门根据情况给予200元~5000元奖励。
(4)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事故发生,对积极参与和处理重大事故有功人员,由矿根据情况予以奖励。
(5)对在安全技术管理中有利于安全技术改造、革新以及在推广安全新技术中有突出成绩的人员,由矿根据情况给予300元~2000元奖励。
(6)各区队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对在安全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人员,按贡献大小给予一定奖励。
(7)对安全培训组织到位、成绩优秀或有进步的科队和个人进行50元~2000元奖励。
(8)班组建设搞得好的科队或优秀班组进行500元~2000元奖励。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1)不及时解决安全隐患或“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的。
(2)对安全管理不重视,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3)由于设备不齐全或有缺陷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4)由于地质报告或设计错误或存在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也不及时报告的。
(3)没有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揭发隐瞒事故的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有关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机构,负责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2、矿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专人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规划的制定和月计划安排,负责日常达标工作检查组织和管理。
3、各单位必须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实施。
4、严格执行矿《白芦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办法》及《白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5、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实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定期检查由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每旬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每月末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的检查验收;由安检员每班对采掘工作面进行质量评估,动态抽查由矿不定期组织,检查各单位工程质量和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执行情况。
6、矿对区队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制度,坚持重奖重罚。每月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提取30%的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总额,按实际达标项目实行分专业,旬检查、月验收,兑现奖罚。
7、每次检查验收,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必须在原始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验收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8、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例会,研究解决安全质量达标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过程中的目标、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总结安排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
9、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区队长、安检员、班组长、质量验收员和特殊工种的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技术素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文化素质。
10、每月展开一次评优评差活动,每季度评比一次“示范”区队,重点抓两头,表彰先进,批评落后、促进中间,推动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及入井上岗条件
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
有关证书方可上岗。
2、 对调换矿井及调换工种、三个月未上岗人员必须进行重新培
训。
3、 通过对干部、员工的培训,做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
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工种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否则干部不得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
(二)培训时间
1、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课时。新工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三个月,方可独立工作。
2、 对采掘、通风、防尘、采区机电维修、瓦斯(监测)检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技术工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3、 对重要岗位、特殊工种每年再培训不少于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少于五天,“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培训,辅助矿山救护队成员保证每年培训一次,演习一次。
4、每隔两年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再教育。
(三)培训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上级及我矿制定的
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等。
2、学习矿井基础知识,了解掌握有关事故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基本知识,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四)培训及考试方式
1、根据职务及工种特点进行矿、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培训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案例分析等宣传手
段,灵活多样,通俗易懂,力求收到良好效果。
3、对考试不及格者,允许第二次培训,仍不及格者,接受待岗
强制培训处理。
(五)区队、班组的培训
1、各区队要设专人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培训,保证按时参加
矿年度计划培训,同时经常性的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以及国家、企业制定的安全法规、规定。
(1) 施工作业规程 ( 技术措施 ),开工前保证每人不少于 l6
小时的学习时间,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执行签字制度。单项工程施工工期超过三个月时,每季度要进行再培训。
(2) 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人员要求每半年培训一次,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国家、企业法规每年全员性培训不得少于一次。
2、基层单位安全教育在每周四安全教育活动及每班班前会进行,安全活动时间不少40分钟,班前会教育不低于10分钟。
3、安全活动内容应提前按照计划准备好材料,每次活动都要有
考核,保证活动效果。安全活动尽可能采用多媒体教学,内容为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指令精神、三大规程、事故案例、分管专业技术人员讲课、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
4、要充分重视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1)班组长要严把人员关,对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人员有权不
安排工作。
(2)班组长要经常在本班内进行“三不伤害 ”和自保互保意识方面教育。
(3)班组长布置当班工作的同时要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措施,杜绝违章蛮干。
(六)培训考核办法
1、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期间其工资待遇按单位平均工资水平执行。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不支付工资并重新参加培训,直至合格。
2、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容完成培训任务,对
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多次,违反课堂纪律、刁难教师、情节特别严重者,一律按“三违”处理。
3、各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选派合格人员参加培训或复审。少参加一人或冒名顶替一人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有关领导罚款100元。
4、安排没取得上岗资格人员上岗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对
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八、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华电煤业山西分公司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矿长、副组长为总工程师、副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总工程师(采掘、安全、通风、技术、机电),成员为安检、生产、机电、技术、通风区、调度室等科室正、副职。
2、矿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考核、规范制定。
4、其它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 总工程师负责隐患等级确认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6、各单位行政主管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7、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广大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各类隐患标准,发现隐患及时向矿汇报,矿值班领导、区队管理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8、每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隐患排查会上通报。
(二)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标准
1、煤矿安全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邻近地区所存在的危及矿井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
2、按危险程度安全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严重隐患、一般隐患和轻微隐患四等。
重大事故隐患的确认标准: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保安煤柱、岩柱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集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16)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顶板、水害威胁,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17)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18)煤矿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不符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3、井下现场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粉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4、地面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安全管理、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备压力容器、劳动安全卫生。
5、按处理职责安全隐患分为四级,即A级、B级、C级、D级。
A级隐患:治理难度大,须由矿归口业务处室牵头治理的隐患。
B级隐患:治理难度较大,由矿负责期限治理的隐患。
C级隐患:有一定难度,由区队负责限期治理的隐患。
D级隐患:可以当场或当班进行整改,由班组负责治理的隐患。
(三)安全隐患的排查
1、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级负责制,自下而上层层排查治理。根据本矿情况,建立“四级”隐患排查机制,即班组、区队、专业(部室)和矿。
2、各单位正职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在每周和新的生产作业计划下达后,各单位正职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和干部,根据本月生产计划和现场条件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D级隐患在生产过程中要立即解决,C级及以上隐患要上报安检科,隐患排查情况必须于每周日前书面报安检科。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现场,随时进行隐患排查工作,每次下井后必须向安检科填报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4、每周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生产技术科室正副职进行一次专业隐患排查会议,对本专业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责成专人形成会议纪要,向安全生产办公(分析)会议汇报并向安检科通报,所发现隐患纳入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5、安全副矿长每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检查,全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检查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并做好会议纪要。所发现隐患纳入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6、上级检查及专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矿长或安全矿长进行专题会议研究,形成会议纪要。由安检科负责纳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7、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隐患排查会,由各副矿级以上领导、生产、安检、机电、技术及辅助单位人员参加,对安检科报告的C级以上隐患及各单位上报其它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审查、补充,确定级别,C级由安检科下卡督办。排查出的A、B级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按时上报华电煤业山西分公司。
(四)安全隐患的治理
1、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按照“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井下安全隐患由归口领导负责组织整改落实。地面安全隐患由各职能部门组织整改落实。信息管理实行闭环管理。
2、隐患整改资金从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从维简费中列支。
3、隐患整改要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每季度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分管范围,由分管的相关业务科室牵头,经过矿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小组确认,拿出治理方案,落实治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报安检科备案,由安检科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工作和措施的现场落实与考核。
4、对于隐患治理的检查验收,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生产、安检、机电、技术、企管及辅助单位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或指定专人负责,检查验收要有专门记录,记录存放在安检科备查。
5、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跟踪闭合管理,即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和复查情况均实行签字闭合制度,谁排查、谁安排,谁签字、谁负责。
6、 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每月10日前,A、B级隐患及治理情况由安检科报送矿及上级部门。
(五)考核处罚
为了便于对现场事故隐患的掌握、检查和考核,按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对现场查出的隐患,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
1、每查出一条A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500元,对有责任的安全员罚款100元。
2、每查出一条B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200元,对有责任的安全员罚款50元。
九、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令、指示,消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两部分。
安全管理内容主要检查:安全检查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员工安全培训情况、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贯彻情况、上级政府及矿有关安全文件和安全会议精神的贯彻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开展。
现场安全内容主要检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各生产系统运转情况、安全设施完善与完好情况、机电设备完好情况、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隐患整改情况。
2、安全检查采取综合、专业、定期、不定期、日常、抽查六种检查方式。综合、专业检查时,一个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3、矿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综合检查。
4、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矿领导,矿职能科室和区队、班组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
(2)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班中巡回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巡检要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进行;重点检查要对安全隐患进行重点监控。
(3)区队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要经常对本区队、班组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违、隐患整改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班前或班后会上进行讲评。
(4)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
(5)专业安全检查;
①采掘修专业安全检查;
②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检查;
③一通三防专业安全检查;
④防治水专业安全检查;
⑤地面安全检查;
重点对采掘、通防、水害、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危险物品、防护器具、特种设备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二)检查结果处理
1、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五定表,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有整改人和陪检查人员签字,并按要求及时整改,将整改结果报公司。
2、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督查人、定完成期限、定复查结果>,限期整改。
3、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矿井安全技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4、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问题实行“销号”闭合管理。
十、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1、根据各区队采掘接替计划的需要,矿总工程师要及时安排各
项工程的设计工作。
2、采区设计由矿井设计人员收集有关资料,提出两个以上设计
方案。
3、采区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各月完成,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组织生产技术科、安检科、机电科、通风区等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经矿长批准后实施,采区设计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4、工作面设计,矿设计人员必须在工程开工前2个月完成,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井生产、机电、安检、通风、调度等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审查,经矿长批准后实施,工作面设计于工程开工前1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5、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矿设计人员完成后,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查批准后实施,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于工程开工前15天交于施工单位。
6、工程施工中根据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签批。
(二)作业规程审批制度
1、所有的采煤工作面的回采、安装、回撤、井巷掘进、大型硐室掘进以及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正规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3、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以下文件:
(1)审批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设计;
(2)审批的该阶段地质说明书;
(3)各工种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4)各类安全制度;
4、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15天编制完成,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机电、安检、通风、技术等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会审签字,作业规程会审和复审要有详细的记录,矿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至少提前7天交施工单位。
5、如意特殊情况,应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照作业规程的审批程序进行,及时交施工单位学习、贯彻、执行。
6、单位工程施工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7天编制完成,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机电、安检、通风、技术等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会审签字,作业规程会审和复审要有详细的记录,矿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至少提前5天交施工单位。
7、参加作业规程会审的人员有:
矿分管领导、矿总工程师、各专业副总工程师、相关生产业务
科室负责人、施工区队长和技术负责人。
8、作业规程经总工程师批准生效以后,由施工单位向施工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并报矿安全生产部门备查。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凡新开工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对事故多发点(如开口、贯通、过断层、过构造带、处理冒顶、穿老巷、顶板破碎带、巷道维修)及特殊情况(如采煤工作面初采放顶、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三下”开采、采空区强制放顶、托伪顶开采、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形式变更等)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水害威胁的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3、作业规程编制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制。
5、施工单位提前3天上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矿有关科室和人员及时进行会审,要有详细的签批记录,矿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
(四)、其他要求
1、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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