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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地产投资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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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地产投资工作考核办法
1. 目的
1.1 为提高各城市公司投资工作效率,提升投资发展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 考核对象:
2.1 考核由本部投资管理中心执行;
2..2 考核对象为zz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各城市公司投资发展部。
3. 考核方案
3.1 考核内容
投资工作考核分基础考核和业绩考核两部分,各部分标准分均为 100 分,其中基础考核权重为 30%,业绩考核权重为 70%。两部分考核的加权分数为该城市公司投资发展部的考核得分。计算公式为:
【城市公司投资发展工作考核得分=基础考核得分*30%+业绩考核得分*70%】
3.1.1 基础考核
基础考核主要考察投资基础工作,包括项目跟踪、项目可研、项目获取、投资研究四个维度。标准分 为 100 分,设置加减分项,按要求完成的得基础分,未能按要求完成的扣分,超标准完成或完成情况好的
加分,具体参见 4.1 基础考核细则。计算公式为:
【基础考核得分=100+加分-减分】
3.1.2 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主要考察业绩完成情况,按照目标责任状的完成率进行考核,分为新增项目权益货值、新增项目权益利润两个维度,权重均为 50%。标准分为 100 分,根据货值和利润两个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加权后得分,具体参见 4.2 业绩考核细则。计算公式为:
【业绩考核得分=货值完成得分+利润完成得分】
3.1.3 特别说明
(1) 在考核得分基础之上,具有重大突出贡献的另行加分,出现重大失误的另行减分。
(2) 考核办法中的考核权重将根据公司要求适时调整,本部投资管理中心会另行通知。
3.2 考核实施
考核按半年度考核。投资管理中心会根据考核细则对各置业公司进行打分,并对出现扣分的公司进行 提醒并适时公布。
3.2.1 投资激励
(1) 每半年度,累计考核得分排名倒数第二名的子公司,半年度应发投资激励在原基础上乘以 90%;
(2) 每半年度,累计考核得分排名倒数第一名的子公司,半年度应发投资激励在原基础上乘以 80%;
3.2.2 晋升
(1) 考核周期内,累计考核得分前两名的子公司,原则上推荐投资部负责人晋升,原则上推荐投资部 2 名及以上晋升;
(2) 考核周期内,累计考核得分后两名的子公司,原则上不推荐投资部晋升。
4. 考核细则
4.1 基础考核细则
zz地产投资工作考核办法
编号:
版号:1.0
模块
项目
具体要求
考核细则
备注
信息跟踪
公开信息
每日跟进信息,每周五下班前提交周报。(附件 5.1)
周报不按时提交,扣 1 分每次(下同);
周报信息有误或不全,扣 1 分;
招拍挂、产交
所
非公开信
息
每日跟进信息,每周五下班前提交周报。
周报不按时提交,扣 1 分;
子公司未能提前上报同行获取项目信息,扣 1 分。
并购等
项目可研
过程沟通
项目可研过程中要协调专业部门与本部职能部门沟通,可研报告应在评审 会前五个工作日完成,并按公司要求发起审批(包括项目定位、规划方案
和可研报告),并按照审批意见及时反馈调整。
未按时提交,扣 1 分;
未及时调整,扣 1 分。
可研质量
提升可研报告质量。
测算出现较大错误,扣 2-5 分;
可预见或现实存在的风险,出现较大遗漏或误判,扣 2-5 分。
项目获取
招拍挂
竞买全程无差错。
未能及时获取竞争对手情报,或有明显差异的,扣 2 分;
出现影响报名结果、影响拍卖结果的操作失误,扣 2-5 分。
非招拍挂
过程无失误。
谈判、协议、合同等出现较大失误,扣 2-5 分。
投资研究
项目跟踪
我司竞买项目,当天在投委会群,发布成交简讯;1 个工作日内完成竞买
总结(附件 5.2)上传土地管理系统;新项目竞得的,2 个工作日内完成《新项目交底单》,并提交本部投资管理中心。
不按时提交,扣 1 分;
提交信息有误或不全,扣 1 分。
项目复盘
我司竞买项目,在开盘后 1 个月内,提交复盘报告(附件 5.3)。
不按时提交,扣 1 分;
提交简报有误或不全,扣 1 分。
投资月报
城市公司投资月报(附件 5.4),于次月 10 号前提交
不按时提交,扣 1 分;
报告质量达不到标准,扣 1 分。
投资季报
城市公司投资季报(提交时间为 4 月 20 日、7 月 20 日、10 月 20 日、1 月
30 日)(附件 5.5),第四季度扩展为年报
不按时提交,扣 2 分;
报告质量达不到标准,扣 2 分;
报告质量前 2 名,加 2 分。
专项研究
根据城市特点,完成不少于两份的专项研究报告(6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前各提交一份),研究方向报备本部投资管理中心
不按时提交,扣 2 分;
报告质量达不到标准,扣 2 分;
报告质量前 2 名,加 2 分。
城市地图
各城市公司开展城市地图研究,每季度进行更新,结合投资季报上报本部 投资管理中心。
不按时提交,扣 2 分;
报告质量达不到标准,扣 2 分;
报告质量前 2 名,加 2 分。
注:以上均需按时录入土地管理系统,考核以系统时间为准。
4.2 业绩考核细则
4.2.1 货值完成得分
货值完成得分=贡献度系数*货值完成率*规模效益系数*项目类型系数*50
贡献度系数
责任状货值排名
对应修正系数
责任状货值排名位于前 20%
1.2
责任状货值排名位于 20%-40%
1.1
责任状货值排名位于 40%-60%
1.0
责任状货值排名位于 60%-80%
0.9
责任状货值排名位于 80%-100%
0.8
规模效益系数
项目获取类型系数
货值投资额比
对应修正系数
项目获取类型
对应修正系数
货值比<2
0.8
合作并购货值占比<20%
0.8
2≦货值比﹤2.3
0.9
20%≤合作并购货值占比<40%
0.9
2.3≦货值比﹤2.7
1.0
40%≤合作并购货值占比<60%
1.0
2.7≦货值比﹤3
1.1
60%≤合作并购货值占比<80%
1.1
3<货值比
1.2
80%≤合作并购货值占比<100%
1.2
注 1:贡献度系数中货值排名四舍五入取整数,例:考核基数为 10 家置业公司时,前 20%为前两名,考核系数修正为 1.2;考核基数为 13 家置业公司时,前 20%为前三名,考核系数修正为 1.2;
2:合作并购货值占比=合作并购项目权益货值/城市公司全年完成权益货值。
4.2.2 利润完成得分
利润完成得分=贡献度系数*利润完成率*利润率修正系数*50
销售利润率修正系数
销售净利润率
对应修正系数
净利润率﹤8%
0.8
8%≦净利润率﹤10%
0.9
10%≦净利润率﹤12%
1.0
12%≦净利润率﹤15%
1.1
净利润率≧15%
1.2
注 1:贡献度系数参考货值完成得分考核方案; 2:销售利润率以项目经营启动会通过版本为准。
5. 附件:
5.1 《土地信息周报》
5.2 《项目竞买总结》
5.3 《重点项目复盘报告》
5.4 《城市房地产市场月报》
5.5 《投资发展季报》
6. 实施时间及说明:
6.1 本管理办法自 20xx.7.1 起正式执行,本制度若与之前发布的制度有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6.2 修订、解释和审查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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