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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建立健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强化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措施,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股份技〔2010〕323 号)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股份财〔2010〕
45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属各子(分)公司及公司直(代)管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决策工作。
组 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总工程师、主管生产安全质量的副总经理
组 员:技术中心、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稽查大队)、工程经济
部、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公司办公室、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党委工作部、工会、团委、监察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各单位总经理。
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股份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要求。
2.领导、协调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决策节能减排重大事项。
3.制定公司节能减排战略总规划、建立健全监管组织、统计监测、考核奖惩体系,组织制定节能减排规章制度。
4.审定公司节能减排年度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审批公司节能减排奖惩事项。
5.负责推行绿色施工模式,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示范、重点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两化融合重点工程,提高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水平。
第四条 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小组,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
组 长:公司总工程师
副组长:公司技术中心主任
组 员:技术中心、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稽查大队)、工程经济部、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公司办公室、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党委工作部、工会、团委、监察审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
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制定节能减排量化考核指标,报经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批准后,监督实施。
4.指导公司属各单位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体系,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科技攻关、节能低碳专项行动和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重点节能技术。
6.加强与地方政府节能减排主管部门的联系,争取政策扶持。
7.负责组织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及公司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建设的指导、检查、评审工作。
8.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培训和交流。
项目经理部
子(分)公司
公司直(代)管项目经理部
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小组
团委
企业发展部
人力资源部
技
术中心
工
程管
理
部
监察审计部
财务部
工程经济部
社会事业管理中心
公司办公室
工会
党委工作部
(稽查大队)
安全质量部
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图
第五条 公司技术中心是节能减排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其他部门履行相应节能减排管理职能。
技术中心主要职责为:
1.组织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有关节能减排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
2.制定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统计监测和考核奖罚体系,制定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单位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4.制定下达公司节能减排年度管理目标和量化考核指标。
5.组织开展科技攻关、节能低碳专项行动,推广应用重点节能技术,淘汰落后工艺。
6.组织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及公司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建设的指导、检查、评审工作。
第六条 公司职能部门节能减排职责分配:
(一) 工程管理部:
1.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物资、机械节能降耗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督促各单位做好物资消耗、机械能耗监测统计工作。
3.组织开展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新设备;组织开展机械设备技术改造,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设备。
4.参与公司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检查评比工作。
(二) 安全质量部:
1.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制度,并监督实施。
2.督促各单位做好污染物排放监测统计和减排工作。
3.参与公司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检查评比工作。
(三) 工程经济部:根据物资消耗和机械能耗等定额规定,指导各单位制定节能减排指标分解工作。
(四) 企业发展部:负责制定公司节能减排总体规划。
(五)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节能减排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培训工作。
(六) 财务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计划,做好专项资金保障工作。
(七) 社会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公司本部水、电能耗的管理与监测统 计工作。
(八)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本部车辆油耗和办公耗材的管理与监测统计工作。
(九) 党委工作部: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宣传报道工作。
(十) 工会: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司员工节能减排意识,组织实施
“三工建设”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 团委:负责公司青年员工节能减排教育,组织青年员工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协助公司节能减排宣传报道。
(十二) 监察审计部:负责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节能减排效能监察。
第七条 各子(分)公司节能减排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有关节能减排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要求。
2.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减排组织监管、统计监测、考核奖惩体系;设
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对节能减排负主要领导责任;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小组,统筹组织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对节能减排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明确本单位节能减排主责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组织制定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并延伸至项目经理部。
3.制定本单位节能减排总体规划、年度目标及考核指标;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将节能减排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经理部。
4.加强节能减排专业队伍建设及节能减排教育培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节能减排专(兼)职人员、节能减排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
5.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在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6.组织推行绿色施工模式,开展科技攻关、节能低碳专项行动,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示范、重点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两化融合等重点工程,提高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水平。
7.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建设,做好本单位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监测统计,每半年召开一次节能减排工作分析会议。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节能减排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有关节能减排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
2.开展节能减排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节能减排意识。
3.建立项目节能减排管理体系,设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明确节能减排主责部门,配备节能减排专(兼)职人员;制定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节能减排专项方案及三废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根据本单位及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管理要求,制定项目资源能源下降分解指标并组织落实。
5.监测统计项目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按季度召开节能减排工作分析会议,定期整理上报节能减排报表。
6.组织实施绿色施工模式,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攻关、节能低碳专项行动,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建设,积极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第九条 节能减排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上级单位和本单位节能减排管理要求。
2.定期开展节能减排效果评价,编制节能减排季度工作总结。
3.组织协调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按时编制报送节能减排各项报表。
4.协助开展节能减排项目科技攻关和节能低碳专项行动,协助推广
节能减排重点技术,做好过程记录,形成效果评价资料。
第三章 统计监测与报告
第十条 各子(分)公司应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生
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监测,加强节能减排计量、定额、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口径、范围、折算标准和方法对能源消耗指标定期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应按季度建立管理台账,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能源消耗统计台账(附件1)报送公司技术中心。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和核实,对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公司通过节能减排工作大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予以复查。
第十二条 各子(分)公司应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逐级汇总报告制度,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本单位节能减排汇总报表(附件2)和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公司技术中心。
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节能减排政策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本阶段企业节能减排工作重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本单位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变化,节能减排措施及管理情况,经费投入情况,节能减排科技攻关、技术改造及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情况,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建设情况,员工节能减排教育培训情况,本阶段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及下阶段工作目标、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 各子(分)公司应建立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台账(附件3),并于每年7月5日和次年的1月5日前报送公司技术中心。
第十四条 各子(分)公司应将本单位节能减排科技成果、重大违规事项、环境责任事故、地方政府对本单位年度考核情况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公司。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五条 公司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各子(分)公司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每年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公司每年根据股份公司下达的节能减排量化考核指标,结合各子(分)公司节能减排水平,下达各单位节能减排量化考核指标。
第十七条 节能减排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减排目标量化指标和节能减排措施定性指标。公司采用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综合考评方法,分数由基本分及附加分组成,基本分满分100分。
节能减排目标量化指标主要包括万元营业收入综合能耗、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节能减排措施定性指标主要包括节能减排管理情况、节能减排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实施情况、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本年度是否发生违
法违规事件、是否发生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遭受通报批评情况等。
具体评分方法见“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表”(附件4)。
第十八条 公司节能减排考核程序:
1.各单位于每年1月5日前,对年度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表”(附件4)各项考核目标的完成、实施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公司技术中心;与地方政府签定了节能减排考核目标责任的单位,应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中进行专项说明,并一同上报公司技术中心。
2.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方式进行评价考核,形成评价报告,上报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审定。
3.技术中心将审定后的考核结果提交企业发展部,作为当年度各单位经营者节能减排业绩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实行等级制,分为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和
未完成四个等级(详见表1)。得分90分以上的为超额完成,得分80 —
90分的为完成,得分60 — 80分的为基本完成,得分60分以下的为未完成。
第二十条 考核等级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单位,对单位经营者业绩考核给予1~3分加分;考核等级为基本完成的单位,对单位经营者业绩考核不予加分;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单位,对单位经营者业绩考核予以扣减 1~3 分,并通报批评。未完成的单位应在通报下发一个月内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不到位的,另行采取处罚措施。
表1 节能减排考核评分对照表
序号
节能减排评分结果
考核等级
节能减排业绩考核得分
1
得分≥95
超额完成
3分
2
95>得分≥90
2分
3
90>得分≥80
完成
1分
4
80>得分≥60
基本完成
0分
5
60>得分≥55
未完成
-1分
6
55>得分≥50
-2分
7
得分<50
-3分
第二十一条 考核年度内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该单位“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表”评分直接为0分。
(一) 未完成节能减排量化考核指标的。
(二) 经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认定,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 发生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经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股份公司检查,认定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
(五)发生以上情形,责任单位瞒报、谎报的。
第二十二条 发生第二十一条中(二)、(三)、(四)、(五)情形的,除按规定考核扣分外,还应按《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奖惩办法》(安〔2011〕26号)和《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问责制》(工〔2011〕213号)相关条款要求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节能减排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项目经理部,公司推荐参评股份公司“中国青年节能减排先进集体” ;对节能减排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推荐参评股份公司“中国青年节能减排先进个人”。若获以上荣誉,按公司相关标准进行奖励。
获得公司、股份公司“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的项目,按《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技术〔2012〕
142号)相关要求进行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环境责任事故,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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