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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公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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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银行对公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三章 制定贷后管理方案第四章 贷后检查第五章 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第六章 信贷风险分析例会第七章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第八章 到期管理第九章 资产保全第十章 信贷档案管理第十一章 约束与激励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贷后管理工作,明确贷后管理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出账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到信用收

2、回或者清收处置结束的全过程风险管控,包括制定贷后管理方案、贷后检查、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召开风险分析例会、风险分类、到期管理、化解和处置、统计监测、档案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第三条 贷后管理尽职要求贷后管理的尽职要求:(一)全面监控。贷后管理人员应全面监控客户经营情况及授信风险,判断风险的大小、趋势及其影响。(二)及时反映。贷后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及报告各类风险预警信号。(三)有效处置。贷后管理人员应对各类可能损害信贷资产安全的风险预警事项采取及时有效的化解措施。第四条 贷后管理的原则贷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差异化原则。针对客户和项目自身特点、所在行业特点、所办理信贷产品的风险特点等,制定差异

3、化贷后管理方案,实施差异化的贷后检查频率、检查内容、风控措施等,提高贷后管理效率。(二)岗位制衡原则。贷后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岗位的设置应形成有效制衡,真正发挥监督制约作用,避免贷后管理工作“一手清”。(三)交叉验证原则。贷后管理实施风险管理部门与前台业务部门交叉验证的机制,提高风险识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协作管理原则。信贷前、中、后台应加强信息共享,协同合作,提高对风险事件反应的及时性和一致性,充分发挥贷后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作用,提升风险管理效能。(五)动态化管理原则。贷后管理实行动态监管,真实反映客户生产经营、客户资信、授信业务的变化,实现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第五条 适用范围

4、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对公信贷客户表内、外信贷业务(含本、外币),统一授信范围内其他业务的用信后管理可比照本办法执行。信贷产品制度对贷后管理提出具体要求的,还需按有关产品管理制度执行。微贷业务按照我行微贷贷后管理办法执行。村镇银行对公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 总行部门职责(一)风险管理部总行风险管理部是全行贷后管理风险监控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包括:1.牵头研究制定全行对公信贷客户贷后管理政策制度,优化贷后管理流程;2.督促和指导贷后管理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组织和督促总行有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开展各项信贷检查;3.根据信贷风险管理需要,协同分支机构开展重大信贷客户或项目的贷后现

5、场检查;4.牵头组织全行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工作,提示、指导和督促分支机构识别客户信用风险预警信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缓释风险;5.监测全行信贷资产质量,组织开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6.牵头信贷系统建设、优化及应用,征集贷后管理方面的系统需求,推进系统对贷后管理的支持;7.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责任认定,协助纪检监察室进行追责。(二)公司金融部、小微金融部、国际业务部总行公司金融部、小微金融部、国际业务部是本条线贷后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本条线对公客户贷后管理工作的落实与执行,对信贷产品贷后关键风险点的识别及防控提供指导;2.根据信贷风险管理需要,协同分支机构对重

6、大客户或项目开展贷后现场检查;3.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本条线对公信贷客户资金监管、账户监测,以及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工作的落实与执行;4.配合风险管理部开展对公信贷客户贷后管理政策制度的制定、信贷风险系统的建设等工作。(三)资产保全部1.负责协同风险管理部做好不良贷款及高风险信贷资产的管理工作;2.负责指导和督促分支机构对不良贷款的各项管理工作。(四)会计运营部负责协助和督促分支机构公司金融部门、客户经理落实资金监管制度。(五)法律合规部负责为贷后风险应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指导分支机构开展诉讼清收和合同文本管理工作。(六)授信审批部负责根据客户或项目自身特点、所在行业特点、所办理信贷产品的风险特

7、点等,在授信审查审批时审定贷后管理方案。(七)审计部1.负责对全行贷后管理工作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负责对全行信贷业务进行审计,对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责任部门进行整改。3.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责任认定,协助纪检监察室进行追责。第七条 分支机构部门职责(一)风险管理部门分支机构风险管理部门是分支机构贷后管理风险监控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督促、指导本机构贷后管理政策制度的执行与落实;2.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机构信贷业务的风险排查和报告工作;3.负责实施与公司金融部门交叉验证的贷后检查机制;4.负责依托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或以非现场方式监测信贷业务风险变化,对发现的风险预

8、警信号督促公司金融部门进行核查;5.负责组织本机构对公信贷客户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工作,协助和督导公司金融部门制定和落实风险化解方案,并按规定执行风险报告制度;6.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审核;7.对本机构贷后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督促公司金融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整改。(二)公司金融部门分支机构公司金融部门是对公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执行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组织人员落实、执行贷后管理政策制度,对所辖客户具体实施贷后管理工作;2.负责对本部门管辖的对公信贷客户开展风险排查和报告工作;3.负责对所辖客户开展信用风险预警,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实施风险化解措施;4.

9、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初分、减值计提工作;5.负责本条线对公信贷客户的资金监管、账户监测及到期管理;6.负责对公客户高风险信贷资产和不良信贷资产的化解与处置工作;7.负责落实对公信贷客户的统计监测工作;8.负责对公信贷客户的档案材料的归集入档工作;9.负责授信业务押品的的重估工作;10.负责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对公信贷客户信息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三)会计运营部门分支机构会计运营部门是对公信贷客户的账户管理部门,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对公信贷客户的对账工作,确保信贷业务账务相符;2.负责协助信贷业务利息的计息、入账、扣款等工作;3.负责协助对公信贷客户的资金监管和账户监测工作,落实反洗钱工

10、作要求。第八条 分支机构主要岗位职责(一)客户经理客户经理是贷后管理的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贷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设计差别化的贷后管理方案;2.负责向分支机构会计运营部门提出协助对公信贷客户贷后资金监管的具体要求,落实贷后资金监管和账户监测工作;3.负责实施贷后检查,收集客户贷后相关资料,撰写、更新贷后检查报告;4.负责更新信贷业务系统中客户、业务、担保等相关信息;5.负责及时发现、报告贷后风险预警信号,拟定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风险处置化解措施;6.负责按规定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完成减值损失估算;7.负责到期管理,包括提前通知客户筹集还款资金、办理还款手续、信贷业务后续申报

11、以及逾期催收等;8.相关规定的其他贷后管理工作职责。(二)分支机构公司金融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公司金融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客户经理履行贷后管理工作职责,对本部门贷后管理工作质量、风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工作职责主要有:1.负责监督本部门客户经理按照贷后管理要求完成各项贷后管理工作;2.审核贷后管理方案、贷后检查报告;3.参与本部门所辖客户的贷后检查、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工作;4.对客户经理的信贷风险分类结果进行审核;5.负责向分管领导报告贷后管理工作执行等情况。(三)贷后管理及作业监督岗分支机构贷后管理及作业监督岗是分支机构贷后管理工作的主要参与人员,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开

12、展对信贷档案入库前的作业监督工作,做好档案的保管和交接,并督促客户经理等责任人员落实整改工作;2.负责监督公司金融部门及客户经理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督促其执行、落实各项风险管理要求;3.监测客户风险情况,发现、识别和判断风险预警信号,督促公司金融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处理;4.参与贷后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落实贷后现场检查交叉验证;5.负责向本部部门领导报告信贷业务风险监控等情况。(四)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分支机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分支机构信用风险监控的直接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主要有:1.负责组织、督促、指导所在分支机构落实各项贷后管理工作;2.负责推进实施与公司金融部门交叉验证的贷后检查机制,参与对公

13、信贷客户贷后现场检查工作;3.负责组织开展信用风险预警和缓释工作;4.负责配合分管风险行领导组织召开预警客户风险缓释会议、信贷风险分析例会;5.负责对信贷风险分类进行审核;6.负责向分管领导报告信用风险管控等情况。(五)其他人员1.分支机构分管业务行领导主要负责组织本机构公司金融部门落实各项贷后管理工作,并参与重大客户或项目的贷后检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2.分支机构分管风险行领导(风险总监)主要负责组织本机构风险管理部门落实有关信用风险监控工作,可选择参与重大客户或项目的贷后检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3.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从决策层面督促和推进落实本机构各项

14、贷后管理工作,对本机构贷后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4.派驻独立审批人及审查人员主要负责监控和督促授信批复条件和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关注授信有效期间客户与项目的动态风险变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第三章 制定贷后管理方案第九条 方案内容贷后管理方案(格式见附件1)主要包括授信批复条件及管理要求、贷后检查差异化安排(频率、方式、重点内容等)、关键风险点及防控预案等内容,并明确方案执行人员及相应贷后管理工作内容。客户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账户行为等检查内容应作为贷后检查的基本要求纳入贷后管理方案。第十条 设计方案和审定客户经理开展贷前调查时,应针对客户和项目自身

15、特点、所在行业特点、所办理信贷产品的风险特点等,结合贷前尽职调查情况,突出检查重点和关键风险点,形成贷后管理方案(附件1),作为授信调查报告的必要内容之一,在授信申报时一并审批。第十一条 落实方案贷后管理方案经审定后,客户经理等相关人员应按照方案确定的检查类别及重点内容等,执行日常贷后管理规定动作。经办机构负责人侧重从审核、决策层面推进并负责方案的落实执行。第十二条 动态调整贷后管理方案在开展年度授信申报时进行重新审定。遇有客户情况、合同履行、担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实时调整贷后管理方案,调整后方案的风控措施不得弱于原方案,由分支机构自行审定。 第四章 贷后检查第十三条 贷后检查内容贷后检

16、查内容分为以下四类,具体检查事项详见附件2:(一)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账户行为等;(二)信贷业务情况:主要是信贷资金用途延伸核查、还款情况、利益相关方情况等;(三)信贷产品情况:主要是依据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特定信贷产品的特点,对其关键风险点的检查;(四)担保情况:包括押品及保证人情况等。第十四条 贷后检查工作方式贷后检查的工作方式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一)现场检查工作方式现场检查是指到客户、保证人或利益相关方等的生产经营所在地、项目建设地、押品保管地等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方式可根据客户具体情况选择,包括但不限于:1

17、.与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普通工作人员等进行面谈,主要了解股权结构、管理人员、关联企业变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融资与对外担保情况,金融需求等;2.查看库存变化;3.查看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设备开工运转、产能利用、员工数量增减等;4.收集及分析信贷资金用途延伸核查材料、财务报表等资料,如有必要,可通过调阅客户的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等核查财务数据;5.查看项目建设进度等;6.查看押品保管情况,了解其使用、出租等情况。(二)非现场检查工作方式非现场检查是指通过现场以外的渠道,收集、了解及分析相关情况。检查方式可根据客户具体情况选择,包括但不限于:1.电话等通信方式访谈;2.视频远程监控;3.查询国家

18、行政、司法机关,行业协会、公用事业单位、人行征信等的信息平台;4.查询媒体、互联网信息;5.向客户上下游进行电话访谈或询证;6.通过社会关系收集信息;7.查询我行内部信息系统信息;8.其他非现场方式。第十五条 贷后检查类别贷后检查是常规、持续性检查,按照检查内容及方式的不同,分为首次检查、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年度检查以及日常监测。为提高贷后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分支机构可根据客户和项目的自身特点、所在行业特点、所办理信贷产品的风险特点等,对贷后检查进行差别化安排,并在贷后管理方案中明确。其中首次检查、季度检查和年度检查是必选项,月度检查是可选项。客户出现突发状况或者风险隐患等情形的,分支机构应

19、视实际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贷后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及时掌握风险状况和采取措施缓释风险,不仅限于执行贷后管理方案预定的检查频率。(一)首次检查1.检查时间:原则上应在信贷业务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2.检查对象:新发放信贷业务3.检查内容:主要延伸核查本笔信贷业务资金用途、流向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是否合法合规;客户较信贷业务发生前是否发生明显异常变化;是否有新的金融服务需求等。贷款用途符合合同约定的,客户经理应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交由分支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后归入信贷档案保管;贷款用途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分支机构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范风险。4.检查方式:现场与非现场结合(二)月度检查1.检查时间:原则

20、上应在结息日前检查。2.检查对象:有信贷余额的客户。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客户管理层或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生产经营情况、账户行为等是否发生明显异常变化,是否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项,付息意愿及可能性等。4.检查方式:房地产贷款项目、建设期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关注类客户应进行现场检查,其他客户可采取非现场方式。(三)季度检查1.检查时间:季度信贷风险分类前。其中第四季度的季度检查工作按照年度检查开展。2.检查对象:有信贷余额的客户。3.检查内容:侧重于授信批复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信贷资金用途延伸核查、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融资信用状况、账户行为、关联交易、担保等方面的变化,关注是否发生重大信用风险

21、事项等,具体内容参照附件2。4.检查方式:季度检查应进行现场检查。客户信用等级或风险分类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调整检查方式。(四)年度检查1.检查时间:年度信贷风险分类前。2.检查对象:有信贷余额的客户。3.检查内容:对附件2规定的贷后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4.检查方式:均应进行现场检查。(五)日常监测1.检查时间: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监测工作。2.检查对象:有信贷余额的客户。3.检查内容:通过查询各类内外部信息系统或者网站(包括我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结合账户行为分析和材料收集分析,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采取相应措施缓释风险。4.检查方式:非现场检查,也可与现场检查结合开展。第十六条 贷后检查流

22、程贷后检查工作流程包括检查前准备、实施检查、撰写检查报告、检查审核四个环节。(一)检查前准备分支机构公司金融部门应逐户落实客户经理具体执行各项贷后检查工作。首次检查和月度检查可由客户经理独立完成。开展季度和年度贷后现场检查时,分支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应落实贷后交叉验证人员参与贷后现场检查,与公司金融部门实施贷后管理交叉验证。贷后交叉验证人员认为有必要提高验证有效性的,可以独立开展贷后现场检查。分支机构负责人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复杂程度及变化情况,调整人员安排。具体实施贷后检查的人员统称为检查人员。(二)实施检查1.检查人员根据贷后管理方案,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方式开展贷后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的,应收集

23、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信贷资金用途延伸核查材料等相关资料,有条件的,拍摄或录制证明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线、库存、工地等)、押品保管状态、检查人员实地现场检查等的影像资料;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的,通过电话等通信方式访谈的应制作电话访谈记录(附件3-1),通过视频远程监控的应保留影像资料,进行询证的应收取回执,通过互联网查询的应拷屏。检查人员应对所收集贷后检查资料的真实、完整、合规、有效性负责,并对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相关因素的最新变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2.集团客户整体贷后检查由牵头行组织实施,成员单位贷后检查分别由各成员行组织实施;在我行有授信的保证人、利益相关方,由其经办分支机构负责贷后检查;专业担

24、保机构的贷后检查由准入行落实。3.存量客户授信到期前,分支机构公司金融部门应统筹协调贷后检查与贷前尽职调查、客户评价、担保评价等授信准备工作,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客户体验。(三)撰写贷后检查报告检查人员应在检查收集资料、信息基础上,综合分析形成相应的检查报告并签字,特别是要重视对客户财务报告的分析,作为当期检查报告的重要内容。贷后交叉验证人员应在检查报告中出具检查意见,并签字确认。贷后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及时根据检查类别分别形成银行电话访谈记录(附件3-1)、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附件3-2)、信贷业务月度检查报告(附件3-3)、信贷业务贷后检查报告(附件3-4,季度及年度检查均

25、适用)。每笔贷款支用完毕后,客户经理还需填制信贷资金用后跟踪表(附件3-5),由相关人员审核确认后归入信贷档案保管。(四)检查审核1.贷后检查报告须经分支机构公司金融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核。2.审核人员应对检查信息的完整性,结论及建议的准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负责。第五章 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第十七条 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是指对信贷资产质量构成潜在或现实风险的各种风险预警信号进行动态地监测、识别和控制管理的过程。信用风险预警与缓释主要适用于我行风险分类为正常类、关注类的对公信贷客户。存量不良贷款出现继续严重恶化趋势或者存在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等的,可视实际状况

26、参照执行。第十八条 预警分级根据预警信号的风险及影响程度,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将客户的预警级别分为红色、橙色、黄色三个级别。对预警客户,应根据其风险特征,结合具体情况对风险及影响程度进行预判,按照预警级别的核心定义确定预警级别。(一)红色预警为严重预警,核心定义为:出现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对还款形成严重影响,可能需要采取以资产保全为目的的风险缓释措施。客户出现预警信号,经分析判断符合红色预警核心定义的(参考特征详见附件4-1),按红色预警客户管理。客户在我行信贷资产当期风险分类由正常类、关注类向下迁徙至次级及以下,预警级别不得低于红色。(二)橙色预警为较严重预警,核心定义为:客户信用风险状况较为突

27、出,对还款形成明显影响,需采取适当的风险缓释措施。客户出现预警信号,经分析判断符合橙色预警核心定义的(参考特征详见附件4-1),按橙色预警客户管理。(三)黄色预警为一般预警,核心定义为:尽管客户目前有能力归还贷款本息,但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信用风险状况,对还款形成潜在的影响,需密切关注。客户出现预警信号,经分析判断符合黄色预警核心定义的(参考特征详见附件4-1),按黄色预警客户管理。第十九条 预警级别的确定与动态调整预警级别由经办分支机构客户经理或其他发现预警信号的信贷人员初步判断,由经办分支机构由主要负责人审定。预警级别应根据预警客户风险处置化解进展及客户风险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调整由经

28、办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审定。总行业务条线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等对经办分支机构预警分级或调整存在异议的,可要求经办分支机构重新开展调查分析与预警分级。第二十条 预警客户信贷政策对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客户,采取以下信贷政策:1.对于红色风险预警信号,原则上应该对客户制定清收退出政策,存量信用原则上只收不放;2.对于橙色风险预警信号,原则上对客户采取主动退出政策,存量信用原则上收多放少;3.对于黄色风险预警信号,原则上对客户实行风险观察政策,观察期内对该客户加强贷后管理,密切观察其风险变化情况。第二十一条 流程环节风险预警与控制缓释工作流程分为发现预警信号、调查分析、预警分级与报告、总行处理、制定风险处

29、置化解方案、召开预警客户风险缓释会议、实施风险缓释措施、退出预警状态、预警档案管理等环节。第二十二条 发现预警信号经办分支机构客户经理及其他相关信贷人员在贷后检查或风险监测过程中,应按职责分工通过多种渠道搜集内、外部信息,识别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预警信号。总行业务条线管理部门等在工作中发现预警信号,应及时向下级机构提示预警,督促、指导风险化解。第二十三条 调查分析发现预警信号后,经办分支机构业务部门应立即组织客户经理等相关信贷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客户、银行内部人员、外部第三方等)进行调查核实。可提请总行相关部门可派员参与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预警信号成因;(2)客户资

30、产负债、生产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3)客户还款意愿,对风险和自身经营管理的观点;(4)贷款担保真实有效性;(5)其他有利于判断风险来源、程度及变动趋势的信息等。第二十四条 预警分级与报告(一)对信贷资产形成重大威胁的以下突发性紧急事项,信贷余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经办分支机构应在发现预警信号后立即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快捷方式向总行业务条线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总行分管对公业务行领导及分管风险行领导报告。(1)客户停工停产,可能形成重大损失;(2)客户被起诉或将被起诉,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3)客户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导致重大损失;(4)抵质

31、押物遭盗抢、查封、灭失或严重毁损,直接影响我行权益;(5)客户账户被海关、法院、税务等执法部门查封,并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经营;(6)客户法人代表或高级管理层人员死亡、失踪、被拘审、接受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直接对企业生产经营形成重大影响;(7)客户的保证人或者重大关联方出现以上重大突发预警事件,并可能对客户造成重大损失;(8)其他可能严重影响我行债权安全的突发性紧急事件。(二)经办分支机构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确认预警信号是否属实。经调查预警信号属实的,经办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预警分级”相关规定确定预警级别,并按以下要求逐级上报:(1)对于信贷余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红色、橙色预警客户,应于预

32、警级别确认后24小时内形成信用风险快报单(附件4-2),通过OA系统行文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抄送总行业务条线管理部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总行分管对公业务行领导及分管风险行领导。(2)对于信贷余额在500万元(不含)以下的红色、橙色预警客户,应于预警级别确认后24小时内形成信用风险快报单,报告本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抄报总行业务条线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总行分管对公业务行领导及分管风险行领导。(3)对于黄色预警客户,应在预警级别确认后48小时内报告本级行领导,必要时抄报总行业务条线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第

33、二十五条 总行处理总行在收到经办分支机构上报的风险预警事项后,如经办分支机构提出有相关诉求或者总行认为有必要进行决策处理的,可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业务条线管理部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经办分支机构等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会议纪要,为经办分支机构提供决策意见。如风险预警事项涉及不良资产或者纳入资产保全范围的高风险资产,则牵头部门为总行资产保全部。第二十六条 制定风险处置化解方案对红色、橙色预警客户,经办分支机构分管风险的行领导应在确认预警信号后立即牵头组织客户经理等信贷人员制定“一户一策”的风险处置化解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4-3),风险处置化解方案应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预警客户风险

34、缓释会议审定,并按照信用风险快报单报告路径逐级上报,上级机构对风险化解处置方案存在异议的,应对经办分支机构提出指导意见,要求经办分支机构重新制定风险化解处置方案。对黄色预警客户,经办分支机构分管业务行领导应在确认预警信号2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客户经理等信贷人员制定缓释措施,报经办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审定,必要时向总行业务条线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报告。第二十七条 召开预警客户风险缓释会议经办分支机构在确认风险预警信号后,应及时召开预警客户风险缓释会议,处理风险预警信号事项。预警客户风险缓释会议由经办分支机构分管风险的行领导组织召集,本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客户经理等

35、信贷人员参加,必要时可提请总行业务条线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参加。预警客户风险缓释会议应以正式行文方式形成会议纪要,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审议红色、橙色预警客户风险处置化解方案;(2)研究黄色预警客户风险缓释措施;(3)研究预警客户的风险缓释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第二十八条 实施风险缓释措施经办分支机构应按照风险处置化解方案要求积极落实风险缓释措施,最大化避免我行信贷资产损失。对于情况特别紧急、预计发生的预警信号将对我行信贷资产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红色、橙色预警客户,经办分支机构可不受制于风险化解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审

36、定时间,应在发现预警信号后立即与总行业务条线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进行沟通,必要时向总行行领导汇报,并组织采取应急措施。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资金追索,追加担保,排查客户资产、负债、对外担保情况,收集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信息,排查抵质押担保手续合法性、押品的市场价值和实物完好性,排查保证人代偿能力等措施。特别是对在其他银行有信贷业务的客户,应做好对其财产、押品进行查封、扣划的准备,把握采取此类保全措施的先机,掌握主动权。第二十九条 退出预警状态预警客户的预警级别根据风险处置化解进展及客户风险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符合下列情况的,可由经办分支机构经营部门申请,经

37、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审定后退出预警状态:(1)预警客户经营状况改善或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未发现风险预警特征;(2)预警客户风险分类迁徙到不良;(3)预警客户信贷退出至信贷余额为零。第三十条 预警档案管理经办分支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预警档案的管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登记预警客户台账,根据预警分级动态管理进行动态管理(格式见附件4-4、4-5、4-6),并专夹保管和定期归档入库管理;(2)专夹保管本级行信用风险快报单、风险处置化解方案,并定期归档入库管理;(3)专夹保管本级行预警客户风险缓释会议纪要,并定期归档入库管理。第六章 信贷风险分析例会第三十一条 信贷风险分析例会分支机构应至

38、少每月召开由分管风险的行领导主持的信贷风险分析例会,参会人员应包括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以及贷审会(预审会)人员、派驻独立审批人等。预警客户风险缓释会议可与信贷风险分析例会合并召开。第三十二条 会议内容信贷风险分析例会的内容主要包括:1.通报本机构信贷业务风险状况,包含上月信贷投放情况;2.行业、区域、产品、客户、担保、集中度等维度信贷结构调整的推进情况;3.存量信贷资产日常管理分类的实施情况;4.贷款风险分类的迁徙情况;5.年度不良双控目标的执行情况;6.本机构风险监控、贷后管理的执行情况;7.审核和通报风险预警信号的风险处置方案执行情况和进度,对风险预警信号进行归纳和总结,提出改

39、进意见;8.审议贷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持续督导落实;9.审核风险缓释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10.其他认为有必要的事项。第三十三条 时限和会议纪要信贷风险分析例会应在每月10日前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附件5),分支机构风险管理部门根据会议纪要督促业务部门落实,将会议纪要及落实情况报备总行风险管理部。第七章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第三十四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按我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到期管理第三十五条 利息预催收每月结息日前5-10个工作日,客户经理应提示督促客户落实付息资金,分析评估客户正常付息可能性及付息意愿。第三十六条 本金预催收

40、信贷业务(含分期还款计划)到期前30天,客户经理应提示客户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分析判断客户到期正常还款的可能性及还款意愿。信贷业务到期前20天,客户经理应向客户发送信贷业务到期通知书(格式见附件6-1),提示其筹集还款资金主动归还贷款本息。第三十七条 信贷回收客户经理在信贷业务到期正常回收或提前回收工作开始前,应与会计部门提前沟通并按要求准备还贷所需柜面资料,会计部门应及时进行还款账务处理信贷业务回收后,客户经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担保手续,退还抵(质)押物权利凭证、质物等,并及时更新信贷业务系统信息。第三十八条 贷款要素变更(一)客户经理通过预催收评估判断信贷业务到期需要办理以风险化解为目的的

41、展期、期限调整、变更借款人等业务且符合条件的,应按相关规定提前做好申报工作。(二)评估判断不能按照约定分期还款期限或金额执行,需要调整分期还款计划的,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流程报批。(三)信贷业务存续期间,客户出现预警信号,或原担保措施担保能力明显下降,应视情况追加担保措施。(四)信贷业务存续期间,如更换押品、保证人等担保措施,涉及变更授信方案的,应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第三十九条 担保合同变更有担保信贷业务进行展期、期限调整、变更借款人、增加债权本金金额、变更贷款用途等,分支机构应与担保人协商变更担保合同或重新签订担保合同;有担保信贷业务收回再贷等的,分支机构应与担保人重新签订担保合同。第四十条

42、主动退出对纳入信贷退出计划、决定退出的客户,应“一户一策”制定压缩退出策略及计划,采取提前收回贷款、低风险产品置换高风险产品、到期减额续贷、只收不贷或诉讼等措施及时退出。第四十一条 首次逾期催收信贷业务出现欠息、逾期或表外业务垫款当日,客户经理应立即催收,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担保人等所有合同相对人发送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附件6-2)和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附件6-3)并取得回执。第四十二条 定期逾期催收客户归还全部逾期贷款(垫款)及欠息之前,客户经理应每月定期通过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开展逾期催收工作,且应至少每季度向借款人、担保人等所有合同相对人发送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和

43、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并取得回执。第四十三条 其他诉讼时效中断方式对无法取得回执的客户,分支机构应视具体情况采取扣收存款、上门催收、公证送达、申请支付令、申请仲裁、申请执行公证文书、诉讼等方式及时中断诉讼时效,对象应包括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等所有合同相对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任一方出现下落不明情况的,分支机构可通过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中断诉讼时效。第四十四条 责任收贷对逾期金额较大或逾期3天以上的客户,客户经理应上门催收。符合离岗收贷情形的,客户经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资产保全第四十五条 保全范围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

44、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不良信贷资产,以及需要进行资产保全的高风险信贷资产,列入资产保全范围。第四十六条 资产保全不良信贷资产及高风险信贷资产的经营处置工作,按照我行不良资产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贷后管理(一)对于高风险信贷资产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正常管理流程和要求进行管理。(二)对列入不良信贷资产的项目,实施分类贷后管理,提高贷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1.经过重组盘活后的项目,参照本办法规定的正常管理流程和要求进行管理。2.盘活失败或无法重组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按季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重点关注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情况、水电供应、供货情况、实际控制人情况、主要管理层变化情况、股

45、权变化情况、担保物和担保人情况,是否涉及诉讼、资产尤其是应收账款情况、还本付息的可能性等。3.已诉讼的项目,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担保方式为抵(质)押的,至少每半年对抵(质)押物进行现场检查,抵(质)押已灭失的除外;担保方式为保证的,需至少每年通过非现场方式进行贷后检查,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检查。不良信贷资产贷后检查应在检查收集资料、信息基础上,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检查报告。贷后检查过程中形成的现场资料应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第十章 信贷档案管理第四十八条 信贷档案管理信贷档案管理按北部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章 约束与激励第四十九条 监督管理总行各相关

46、部门应根据职责加强对全行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各分支机构应加强对辖内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五十条 问题整改各分支机构应对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贷后管理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化解。第五十一条 责任追究与免责对检查发现违反贷后管理有关规定的分支机构和责任人,应按照我行违规失职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因客观原因造成信贷资产风险和损失的,对于贷后管理工作确实做到合规操作,尽职尽责的人员,应当给予尽职免责。第五十二条 激励措施各分支机构应积极推广贷后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贷后管理成效突出的机构和人员,可以进行表彰。第十二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 岗位交接贷后管理各岗位人员发生变化时,相应部门应负责落实贷后管理职责的移交,除严格执行我行信贷人员离岗交接工作规定外,还应根据交接的具体信贷业务情况,按户出具信贷业务移交记录表(附件7),明确对岗位人员、档案材料、信贷风险系统管理、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等的移交内容。第五十四条 细则各分支机构在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不低于总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办法研究制定本机构的实施细则,或者完善相应的贷后管理政策制度,报总行备案。第五十五条 解释本办法由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 实施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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