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集团秩序维护员十大禁令管理办法1、目的为树立良好岗位形象,规范员工服务行为标准,打造高素质安全管理队伍,物业集团现颁布实施物业集团秩序维护员十大禁令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集团所有在职秩序维护队员。3、职责3.1 物业集团安全督察部负责制度拟定、修订、解释。3.2 分公司安全督察部及项目秩序维护部具体落实。4、具体内容4.1 严禁当值期间携带手机(特殊岗位除外)。4.2 严禁当值期间仪容仪表不达标者。4.3 严禁当值期间坐卧倚靠、嬉笑打闹、看书看报、吃零食、听收音机,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4.4 严禁当值期间聚、离、脱、串、睡岗。4.5 严禁当值期间不按要求使用物业服务规范用语和礼节礼貌第 1142 页 共 1416 页(岗位操作、接听电话、可视对讲、电梯报警、对讲机使用)。4.6 严禁当值期间门岗不按人员、车辆、物品控制规程操作。4.7 严禁当值期间机动巡逻岗位出现漏签、提前签到等弄虚作假行为。4.8 严禁当值期间吸烟、饮酒或酒后上岗。4.9 严禁当值期间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恶意顶撞报复。4.10 严禁当值期间与业主发生过激行为与肢体冲突。以上十条禁令违纪者处分程度:警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5、附则本办法由物业集团安全督察部负责修订,其解释权归物业集团安全督察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