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法人客户定性评级操作指引
一、 定性评级客户的范围
(一)本指引所称“定性评级客户”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因各种原因未能准确评定信用等级,但可以办理新增融资业务的大中型企(事)业法人。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可以认定为定性评级客户:
1.至评级时的上年末止,经营期(通过重组、改制、合并等方式重新设立的企业从工商登记日算起,下同)不足一年的境内生产流通类或非生产流通类企业法人(以下分别简称生产流通企业类定性评级客户和非生产流通企业类定性评级客户);
2.只能提供事业类财务报表的事业法人(以下简称“事业法人类定性评级客户”);
3.未投入运营,或部分投入运营但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投入运营部分的财务状况不足一年,专为项目建设而组建的境内公司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类定性评级客户”)。
(三)对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均应按总行关于规定进行信用评级或办理信贷业务,一律不得认定为定性评级客户:
1.至评级时的上年末止,经营期在一年(含)以上的企业法人和可以提供企业财务报表的事业法人;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小型、微型规模标准,且被我行授信政策认定为小企业授信的;
3.已连续两年被认定为定性评级客户的境内生产流通类企业和非生产流通类企业。
二、定性评级客户办理信贷业务的条件
(一)生产流通企业类定性评级客户
1.对*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水平高、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可比照AA级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
(1)属于总行信贷政策规定的支持(或积极营销推广)类对象;
(2)企业为上*公司或国有大型企业;或者控股股东为上*公司或国有大型企业的;
(3)注册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5,000万元以上。
2.对*场竞争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水平较高、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可比照AA-级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
(1)属于总行信贷政策的支持(或积极营销推广)类对象;
(2)企业为上*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地方骨干企业;或者控股股东为上*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地方骨干企业的;
(3)注册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3,000万元以上。
3.对于具备一定的*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水平较高、信用记录较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可比照A级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
(1)属于总行信贷政策的适度支持(或营销推广)类对象;
(2)企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地方骨干企业的;
(3)注册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2,000万元以上。
4.对于具备一定的发展前景、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信用记录较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可比照A-级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
(1)符合总行信贷政策准入条件;
(2)评级前一年的全年营业收入总额超过100万元(业务申请当年新设立客户除外);
(3)注册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在100万元(含)以上或净资产在1000万元(含)以上。
(二)非生产流通企业类定性评级客户
1.对*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水平高、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可比照AA级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
(1)*级政府或地级*政府出资组建;
(2)企业为上*公司或国有大型企业;或者控股股东为上*公司或国有大型企业的;
(3)属于总行信贷政策支持(或积极营销推广)类对象;
(4)注册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在5,000万以上。
其中:第(1)、(2)条中符合一条即可。
2.对*场竞争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水平较高、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可比照AA-级办理信贷业务:
(1)属于总行信贷政策的支持(或积极营销推广)类对象;
(2)企业为上*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地方骨干企业;或者控股股东为上*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地方骨干企业的;
(3)地(*)级区级(含)以上政府或*(*)级政府出资组建的;
(4)注册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在3,000万元以上。
其中:第(2)、(3)条中符合一条即可。
3.对于具备一定的*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水平较高、信用记录较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可比照A级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
(1)属于总行信贷政策适度支持(或营销推广)类对象;
(2)企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地方骨干企业;
(3)地(*)级区级(含)以上政府或*(*)级政府出资组建;
(4)注册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2,000万元以上。
其中:第(2)、(3)条中符合一条即可。
4.对于具备一定的发展前景、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信用记录较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可比照A-级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
(1)符合总行信贷政策准入条件;
(2)评级前一年的全年营业收入总额超过100万元(业务申请当年新设立客户除外);
(3)注册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在100万元(含)以上或净资产在1000万元(含)以上。
(三)事业法人类定性评级客户
1.对主要从事公路、铁路、港口、桥梁隧道、城*基础设备(公共交通、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建设运营的事业法人,依照非生产流通类定性评级客户的有关规定办理信贷业务;
2.符合下列条件的其他事业法人,可比照AA级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
(1)上年度收入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大于支出总额(不含临时性质的收入和支出,下同);
(2)(上年末收支结余+上年度还本付息总额)与(上年末银行借款余额)之比大于20%。
3.符合下列条件的其他事业法人,可比照AA-级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
(1)上年度收入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大于支出总额(不含临时性质的收入和支出,下同);
(2)(上年末收支结余+上年度还本付息总额)与(上年末银行借款余额)之比大于15%。
4.符合下列条件的其他事业法人,可比照A级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
(1)上年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大于支出总额;
(2)(上年末收支结余+上年还本付息总额)与(上年末银行借款余额)之比大于15%。
(四)项目法人类定性评级客户
对项目法人类客户,其新增融资业务可依据有关项目实际情形比照当年AA或AA-级客户的信贷业务授权权限进行审批。按授权权限经总行正式审批同意给予融资的,直接认定为定性评级客户;未获批准的,不得比照定性评级客户办理业务。
对部分投资来源已列入政府年度财政(上级主管部门)预算但需分期拨付到位的项目,如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可出具年度拨款计划及同意拨款用于归还贷款的书面承诺,可依据有关项目实际情形比照AA或AA-级客户对未到位部分发放项目临时周转贷款。
(五)对未能评级又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客户,除可依照总行关于特殊担保项下信贷业务的规定办理特殊担保项下授信业务外,不得办理其他新增融资业务;已有存量融资的,要逐年压缩融资总量。
三、定性评级客户的认定程序
定性评级客户及其办理信贷业务的比照信用等级由总行负责认定,认定程序参照《银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实施细则》的关于规定执行。
四、定性评级客户的管理
(一)对于已确定比照信用等级的定性评级客户,业务经办机构可依据有关关于信贷政策办理信贷业务。
(二)定性评级客户具备信用评级条件时,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依照关于规定评定信用等级,并按所评定的信用等级办理信贷业务。
本指引由银行总行负责拟定、说明和修改,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商业银行法人客户定性评级操作指引》(**商银发〔2014〕198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定性评级客户信用评级系数表
2. 定性评级客户认定所需资料文件资料清单
3. 定性评级客户认定报告
ﻬ附件1
定性评级客户信用评级系数表
定性评级等级
信用评级系数
AA
0.8
AA-
0.75
A
0.7
A-
0.65
附件2
定性评级客户认定所需资料文件资料清单
一、以下材料的副本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资料文件资料),《事业法人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征信查询授权材料;
二、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关于注册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三、企业股权构成及主要股东情形简介;
四、企业高管简历及主要经营业绩;
五、企业章程复印件;
六、企业组织架构及职能和内部管理制度;
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形的关于说明材料;
八、企业财务报表;
九、其他重大事项说明和证明材料。
ﻬ附件3
定性评级客户认定报告
一、客户概况
(一)客户基本情形表
客户名称
经营办公地址
住所地
设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码
中征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实收资本
企业类型
□生产流通类 □非生产流通类 □事业法人类 □项目法人类
所处行业
主管部门
主要产品及*场
经营规模或级别
国家行业及产业政策
□鼓励发展 □限制发展 □禁止发展 □无规定
我行行业信贷政策
□支持 □适度支持 □保持 □退出
未能评级原因
(二)客户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简介
股东名称
实际投资额
持股比例
主要股东简介:(对控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基本情形进行介绍;对控股股东要分析是否符合总行规定的条件,介绍其对客户的支持程度和预计投资。)
(三)客户组织架构及职能、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简介
(四)客户经营情形分析
生产流通类企业要重点分析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实际产量、技术水平、在建项目、主要客户群、*场竞争状况、*场前景、新技术的研发和前景、对外投资融资情形以及当前主要财务指标等。
非生产流通类企业要重点分析主要服务、目标客户、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场竞争情形、主要竞争对手情形、供货渠道、对外投资融资情形以及当前主要财务指标等。
事业法人类客户要重点分析主营业务、主要客户群、主办单位情形、上年和当前收支情形、对外投资融资情形以及主要财务指标等。
项目法人类客户要重点分析项目可行性、项目手续审批情形、项目投资收益等。
二、定性评级客户认定报告结论
业务经办机构评估报告(结合客户详细情形,说明建议认定为定性评级客户及确定比照信用等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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