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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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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绩效考核职责划分 2
第三章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
第四章 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办法 4
第五章 总部职能部室考核办法 5
第六章 在建项目、筹建项目指挥部考核办法 7
第八章 分子公司考核办法 7
第九章 考核调整 9
第十章 绩效考核程序 10
第十一章 附则 12
附件一 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表..........................14
附件二 水泥公司总部职能部室的考核分类指标.......................................30
附件三 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在建项目指挥部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四 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筹建项目指挥部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五 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销售系统部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六 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360度绩效考核办法...................................32
附件七 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各分子公司班子业绩考核表.............................35
附件八 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各分子公司2008年吨工资含量表........................36
附件九 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主要法律未决事项表...................................37
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简称水泥公司)经营战略目标,不断提高水泥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与运营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公司各单位及个人的工作价值和贡献,合理运用公司员工收入分配机制和职权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考核体系依据平衡计分卡的管理思想,采用目标管理法和360度综合评价等方法,结合水泥公司实际情况而设计。
第三条 水泥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 目标导向原则。以公司(组织或个人)的责任目标为考核方案制订基础和绩效管理的指引方向;
2、 客观原则。考核指标尽可能量化,用事实说话。绩效考核的结果应作为重要的判断标准或决策信息加以运用;
3、 反馈原则。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征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4、 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只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作出综合评价;
5、 针对性原则。考核指标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管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设计关键业绩指标。
第四条 水泥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结果主要用于以下目的:
1、评价组织或个人对公司的业绩贡献;
2、为组织或个人的薪酬分配提供依据;
3、为各岗位成员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4、为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依据;
5、了解各岗位成员和部门对培训工作的需求;
6、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第五条 水泥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监督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申诉及重大问题或争议进行处理和仲裁。
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由总经理兼任主任,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兼任常务副主任,发展、生产、销售、供应、财务、工程、审计的分管副总经理兼任副主任,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月度考核结果由常务副主任主持进行审议并向主任报告,年度考核结果,由主任亲自主持进行审议和处理。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每季度招开一次会议,研究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问题,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泥公司各分子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层面的组织绩效考核和水泥公司高管人员、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各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等层面的个人绩效考核。各分子公司、各在建项目指挥部内部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的考核管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报公司审核备案后实施。
第七条 水泥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和各指挥部享受年薪制人员均实行年薪(月薪)总额的40%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第八条 以下情况不适用本考核办法:
1.水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等人员的考核管理由公司股东方另行规定,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2.经水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公司范围内各单位因执行特别激励措施,需另执行特别绩效考核办法的,其绩效考核管理,按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意见组织实施。
3. 公司新进试用员工的考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或授权相关单位(部门)实施,具体考核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另行规定,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4. 因工作调动因素进入公司不足一个月的不参加本单位月度考核,公司招聘新进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员工不参与年度考核。
5.其他不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的情形。
第二章 绩效考核职责划分
第九条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按照“制度统一、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直接上级考核其直接下级、全体人员参与对考核体系进行民主监督管理的方式运作。
1、人力资源部的绩效考核职责
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各在建项目指挥部、各筹建项目指挥部进行绩效考核,收集、汇总、保存考核资料,审核在建项目指挥部和筹建项目指挥部及销售系统的考核结果,拟定绩效考核通报,并对考核过程的客观性、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工程部的绩效考核职责
负责制订完善《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指挥部的考核管理办法》,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负责对各在建项目指挥部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保存考核相关资料,拟定各在建项目指挥部绩效考核通报,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的绩效考核数据,并对考核过程的客观性、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发展中心的绩效考核职责
负责制订完善《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筹建项目指挥部的考核管理办法》,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负责对各筹建项目指挥部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保存考核相关资料,拟定各筹建项目指挥部绩效考核通报,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的绩效考核数据,并对考核过程的客观性、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4、审计部的绩效考核职责
负责对每月/年各部门所提供的绩效考核数据进行审计,最终提供准确考核数据,并对考核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5、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职责
按照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考核数据和资料。
6、分子公司、在建项目指挥部和筹建项目指挥部的绩效考核职责
设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小组,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指导方针制定本单位的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公司确定的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分解本公司内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领导和监督本分子公司或指挥部对各组织及全体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7、公司各级组织和个人共同的绩效考核职责
尽最大努力认真地完成公司分解给各组织和个人的绩效管理目标;按要求接收、提供绩效考核数据和资料,并对数据和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自己的直接考核对象做出客观、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采用适当的方式正确地对自己的直接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信息,正确地对其指引、指导、关怀、帮助;对绩效考核进行监督;对绩效考核提出改进意见或合理化建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应履行的考核管理职责。
第十条 公司直接对总部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及领导班子、各在建项目指挥部及领导班子和筹建项目指挥部及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水泥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各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各分子公司总经理等高管人员进行考核;水泥公司总部各高管人员负责对各自分管职能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各分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本单位的领导班子各成员进行考核;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对各自部室内员工进行考核;各分子公司内部各级别的个人绩效考核比照此原则类推进行。
第十一条 经办考绩人员不得对公司以外组织及个人泄露考核机密;经办考绩人员应以客观、公正的立场评议,不得徇私舞弊。
第十二条 公司总部所有员工及各分子公司和各在建项目指挥部、筹建项目指挥部领导班子的相关考核资料及考核成绩的记录,均由人力资源部整理存档,任何人查阅须经公司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副总书面许可;各分、子公司除经理班子外的所有员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及考核成绩的记录,均由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整理存档,任何人查阅须经相应单位分管人力资源工作负责人的书面许可。
第三章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 水泥公司各层面对组织绩效的考核,以反映组织绩效的关键业绩指标考核为主要依据,具体指标体系设计见本办法有关章节。
第十四条 水泥公司及分子公司管理层面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业绩考核指标和360度综合评价体系两个部分组成。
1. 业绩考核指标由反映个人在规定的考核期内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即个人工作业绩的关键指标和在工作期间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两部分组成,其结果反映被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
2. 各层面个人绩效的考核采用业绩考核指标和360度综合评价体系对个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业绩考核指标所占权重为80%,360度综合评价体系指标所占权重为20%,360度综合评价体系指标详见附件六。
3.重点工作计划指各责任人及部门为了完成目标任务而制订的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计划,公司领导及子公司总经理重点工作计划由各责任人编制,由总经理审批和考核。部门及部门负责人重点工作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批和考核。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汇总,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由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结合月度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月度和年度累计重点工作计划综合完成率低于75%时,该项得分为零,大于等于75%时按得分率计算该项的考核分值。
第四章 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水泥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管理,以提高整体营运质量为中心任务,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第十六条 水泥公司高管人员的月度考核采用百分考核,仅考核业绩指标,主要是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和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按照公司高管人员各自职责分工的不同,具体考核指标见附件一。
1.公司新增其他高管人员的考核指标,根据分工情况,比照上述办法另行补充拟定;
2.对于公司领导有具体分管工作,并兼任一个下属单位领导的,月度考核时,公司考核权重占50%,下属单位考核权重占50%;对于公司领导没有具体的分管工作,只在下属单位任职的,按下属单位业绩完成情况考核。
3.高管人员月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低于75分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第十七条 考核指标的目标值按照公司年度预算目标计划和月度分解的目标计划执行。其中定量指标目标值和完成值考核时以累计值计算,定性指标仅按当月情况进行考核,特殊情况经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研究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高管人员月度/年度绩效工资按设计年薪标准的40%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第十九条 水泥公司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按照工作业绩考核得分×80%+360度综合评价得分×20%的办法进行汇总,得出的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在95(含)分以上的归为优,综合得分在80(含)-95分的归为良,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的归为不合格。各等级人员与薪酬挂钩办法如下:
1.考核结果等级为优者,年终应得年薪总额=设计年薪总额×60%+设计年薪总额×40%×[1+(年度考核综合得分-95)÷95]2-全年各月度已发税前工资额度-应征个人所得税;但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考核系数最高不超过1.75。
2. 考核结果等级为良者,年终应得年薪总额=设计年薪总额×60%+设计年薪总额×40%×年度考核综合得分÷100-全年各月度已发税前工资额度-应征个人所得税;
3.考核结果等级为不合格者,取消年度绩效工资,年终应得年薪总额=设计年薪总额×60%-全年各月度已发税前工资额度-应征个人所得税;
4.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完成率低于75%,取消水泥公司领导班子(工程副总除外)的绩效工资。全年工程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80%的,取消工程副总绩效工资。超利润部分按净利润超额部分(按预算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并考虑特殊调整因素)奖励水泥公司领导班子5%。
第五章 总部职能部室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 水泥公司总部职能部室的绩效考核管理,以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中心任务,由公司各分管领导归口负责,考核措施贯彻执行权责对等、偏重服务协调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水泥公司总部职能部室的组织绩效考核采用百分考核办法,考核周期以月度为单位,考核指标以工作业绩指标,业绩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和分类指标两个组成部分。其中通用指标占考核结果权重的60%,分类指标占考核结果权重的40%。
第二十二条 水泥公司总部职能部室的考核分类指标见附件二:
第二十三条 水泥公司因新增业务而设立职能部门,月度分类考核指标另行拟定补充。
第二十四条 水泥公司总部职能部室月度分类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的确定来源为公司年度预算和月度分解计划,其中定量指标目标值和完成值,考核时累计计算,定性指标仅按当月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 水泥公司总部职能部室的月度绩效考核工作于次月的10日前完成,每年12月份的考核结果于次年度的元月20日前完成,如因财务决算未完成,则时间是顺延。
第二十六条 水泥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员工的个人绩效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均采取百分考核。
第二十七条 水泥公司职能部门月度考核结果,主要应用于当月薪资分配和员工内部培训,考核结果与月薪总额的40%挂钩,计算办法如下:
1.先计算出当月本部门应得绩效工资总额
本部门当月设计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然后乘以当月部门组织绩效考核得分,即为应得绩效工资总额;
2.计算出本部门的绩效工资调节系数
当期本部门绩效工资调节系数=应得绩效工资总额 / ∑(员工个人绩效工资设计数 × 员工当月个人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3.当月员工个人应得工资总额
员工当月应发工资额=当月个人基本保障工资+当月个人设计绩效工资数 × 个人绩效考核最终得分÷100×调节系数,其中当月个人基本保障工资是指享受年薪的工作人员每月应发的工资额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职能部室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均采取百分考核。
1.月度绩效考核同其所分管的职能部门考核得分。
2.年度绩效考核按其分管的职能部门年度考核得分×80%+360度综合评价体系得分×20%计算。
第二十九条 员工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运用时,有以下区别:
1.水泥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享受年薪制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与个人年终应兑现年薪余额挂钩,具体办法同对高管人员的有关规定;
2.水泥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享受月薪制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主要与年度评先和薪资调整挂钩,具体办法,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章 在建项目、筹建项目指挥部考核办法
第三十条 工程项目指挥部考核由工程部根据《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的考核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三)组织进行。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汇总,经绩效考核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筹建项目指挥部绩效考核管理由发展中心制订《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筹建项目指挥部的考核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四)后由发展中心组织进行,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汇总,经绩效考核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章 销售部门或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二条 销售部门或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由市场部根据《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销售系统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五)组织进行,经绩效考核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第八章 分子公司考核办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分子公司领导班子的考核
1. 水泥公司分子公司经理班子的绩效考核管理,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为根本目的,以提高运营质量为中心任务,考核管理完全按照其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月度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结果主要与其当月纳入考核范围的绩效工资总额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主要与其年度绩效工资总额挂钩。各分子公司班子业绩考核表见附件七。
2.各分子公司经理班子月度绩效考核指标指标为主要经济指标和辅助指标: 业绩指标为产量35分(综合生产基地熟料25分,水泥10分)、综合成本10分、净利润30分、销售收入20分、现金收益5分;辅助指标为重点工作计划、制度执行、标杆管理、质量、安全。
3.制度执行,系辅助考核指标,主要以各分子公司是否严格遵守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对于违反行为可视情节或公司领导意见,直接处以200-10000元的罚款,从考核工资总额中扣除,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有权对处罚提起动议,但处罚数额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4.质量、安全,系辅助考核指标,主要以各分子公司是否达到质量零缺陷、安全零事故为依据,具体评价标准和评分办法由公司生产部拟定。
5.标杆管理系辅助指标,主要指各分子公司推行标杆管理的实施力度和效果进行考核。
6.各分子公司经理班子年度(半年)考核按主要经济指标考核得分占70%,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占20%,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得分占10%,累计得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其中管理工作目标是公司年度(半年)组织总部各职能部门进行综合大检查和综合评比,分别从专业管理角度按百分考核原则进行评价打分后,加权平均得出。
7.主要经济指标的计算采用全年滚动累计的办法进行计算。
8.各分子公司年度组织绩效的考核结果与其领导班子年薪税前总额挂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年终班子成员应得税前年薪余额=设计年薪总额×60%+设计年薪总额×40%×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00-全年各月度应发税前工资额度的总和;
其领导班子成员每个人的内部分配所得,由各分子公司根据内部个人绩效年度考核办法,计算出考核成绩后,在首席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为:首先计算出该领导班子参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应得绩效年薪总额:领导班子各成员设计年薪总额的40%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他们该部分薪资相加之和乘以该分子公司年度组织绩效考核得分,即为应得绩效年薪总额;再计算该领导班子绩效年薪调节系数:领导班子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应得绩效年薪总额 / ∑(成员绩效年薪设计数 ×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最后计算各成员个人年终应得年薪余额:每个成员年终应得年薪余额=当年设计年薪总额×60%+当年设计年薪总额×40%×个人绩效考核最终得分÷100×调节系数-全年各月度已发税前工资额度的总和-应征个人所得税。
9.本绩效考核办法与月度目标责任书规定相矛盾的,以本办法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目标责任书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对分子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
1. 对分子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管理,以提高产品产量、质量、赢利能力、降低产品综合成本为核心。
2. 对分子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主要是进行月度考核,每月以吨(水泥或熟料)工资含量(详见附件八)计算各分子公司产量工资总额,再挂联利润系数K1和综合成本、质量、安全、标杆管理、管理制度综合考核系数K2计核应发工资总额。
3. 利润系数的计算方法为:利润考核得分÷100,利润得分以百分计算,计算标准为目标值每增减1%,相应加减1分,当企业亏损时,原则上只发当月考核工资的80%。
4. 综合成本、对标、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综合考核系数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本得分-标杆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扣分)÷100,综合成本得分以百分计算,计算方法为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降升1%,相应加减2分。
5. 各分子公司月度工资计算公式为:
G=(C水泥× D水泥+ C熟料×D熟料)×K1×K2
G—组织当月应发工资总额
C水泥—月度水泥产量
C熟料—月度熟料产量
D水泥--吨产品工资含量
D熟料--吨产品工资含量
K1——利润系数
K2——考核系数
6.组织当月应发工资总额最高不高于预算工资总额的1.3倍,最低不低于预算工资总额的0.8倍, 分子公司吨工资含量考核原则上应以丰补歉。
第三十五条 对分、子公司组织和领导班子个人的考核,产量、利润和成本均实行累计考核,当利润完成率低于75%或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取消绩效工资。
第三十六条 各分子公司内部各级组织的月度绩效与个人绩效考核,由各分子公司参照吨工资含量考核办法拟定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实施效果不定期进行监督抽查。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与各分子公司领导班子年初订立有特殊激励目标责任书的,特殊激励措施考核按目标责任书的有关约定执行。如与本方案发生冲突,经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第九章 考核调整
第三十八条 当外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对分子公司和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时,按如下方式对公司和各有关分、子公司利润进行调整:
1. 当成员企业产品销售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因销价与公司确认的计划值发生偏差,当偏差使利润增加6%或减少6%及以上时,应将增加或减少的部分的80%计入实际完成结果后进行考核计算。
2. 当成员企业熟料、原煤、电力等供应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成本投入情况与公司确认的计划目标发生偏差,当偏差使利润、综合成本、物料投入成本增加6%或减少6%及以上时,应将增加或减少的的80%部分计入实际完成结果后进行考核计算。
3. 由于以上四方面因素综合作用,导致成员企业考核利润、综合成本、生产成本、销售收入、产量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发生偏差,当偏差使利润增加10%或减少10%及以上时,应将增加或减少的部分的80%计入实际完成结果后进行考核计算。
第三十九条 除公司高管人员外,当被考核者考核结果高于130分或低于80分时,考核结果按最高130分和最低80分应用。
第四十条 经济指标考核的单项得分最高不高于该项基准分的两倍,最低不低于零分。
第四十一条 对于考核评价结果,公司总经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分以内的调整。
第四十二条 当出现资金严重不到位,对在建工程或筹建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工程部、发展中心或责任人提出调整工程进度申请,经财务部和财务总监审核确定后予以调整。
第四十三条 当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对生产经营、在建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责任人提出调整工程进度申请,报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予以调整。
第四十四条 成员企业当年度折旧、利息、退免税及汇兑损益及其他补贴收入按本单位年度计划数额进行考核。当账面列支数额高于或低于计划数值而造成利润增减时,应将增加或减少的部分计入实际完成结果后进行考核计算。
第四十五条 成员企业因未能及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完成上缴现金收益的,按少缴额度的50%调减净利润。
第四十六条 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管理方案进行调整时,由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方案或考核指标进行必要的修订。
第十章 绩效考核程序
第四十七条 绩效考核目标的确定:
1. 每年11月10日前,各被考核分、子公司和在建项目指挥部向公司提供次年主要经营指标和项目进度指标年度计划及逐月分解表,经公司批准后实施,并报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年度经营计划分解表要求各月基本均衡,对于年度内淡旺季明显的单位应做到上半年和下半年基本对等。各单位平时执行时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进行对比分析,不得随意调整计划。
2. 每年11月30日前,公司财务部编制出公司次年主要经营指标年度计划及逐月分解表,经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总经理签审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绩效考核规划:每年的12月31日前,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出下一年度的绩效考核计划,报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4.每年12月10日前,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完毕下年度本部门的整体绩效规划,报公司审批,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5.每月5日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需将当月工作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公司总部其他员工将工作计划报其直接上级;各职能部门需将经主管领导签字的当月工作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各分、子公司将当月生产经营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计划应结合年度绩效规划指标来制定,要求计划量化具体,明确标准和时限。
人力资源部将计划汇总编制成册,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后,下发至各单位。
第四十八条 绩效考核流程:
1.绩效考核数据的收集采用需求拉动式:数据需求部门根据需要向相关单位提出需求要求,并规定数据报送的时间、格式和方式,相关单位应按规定报送数据,不得拖延或拒不执行。
2.绩效考核数据最终汇集于人力资源部,需要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数据的单位以及数据的具体要求见附表,每月结束后6日内、每年结束后10日内,相关单位应将经审计部审核过的数据按要求的方式和格式报送到人力资源部;各职能部门将经主管领导签审过的部门总结和经直接上级签署意见的个人总结交人力资源部。
3.其他相关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数据的报送单位以及时间、格式和方式。
4.绩效考核结果审批:人力资源部把收到的资料汇总后,依据绩效考核标准拟定绩效考核意见稿,并于每月结束后10日内报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审核;每季度召开一次绩效考核委员会会议,听取绩效考核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绩效考核问题;年度考核结果的兑现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九条 考核结果及运用:
1.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的最终绩效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当期绩效考核通报,于每月结束后12日内、每年结束后30日内通报给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 如因财务决算原因,时间可顺延。
2.各单位接到考核通报后,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工资;
3.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开展绩效面谈工作,提出改进计划;
4.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评比、晋级及降级、工资级别调整、年度表彰、教育培训的主要依据,具体办法另行拟定。
第五十条 考核反馈:
1.接到考核通报后,根据考核的情况,各级主管应和有关直接下属进行绩效面谈,一般绩效面谈的人数不低于其直接下属人数的30%。
2.绩效面谈的对象要有代表性,一般绩效成绩差的要全部进行,并帮助他们找出不足,制定改进计划;还要选取部分绩效成绩好的人员面谈,以找出经验、巩固成绩、提出合理化建议。
3.绩效面谈要事先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结果。
4.绩效面谈表要交主管的直接上级保存,以便监督。
第五十一条 考核申诉:
1.员工发现绩效考核中有失实的地方,或者发现考核过程中、考核结果运用过程中有不公平的现象,影响了自己的考核成绩或应得的利益,可以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评定;
2.申诉的程序为:隔级上级(或单位人力资源部)——单位人力资源部——单位首席负责人——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长;
3.员工应按程序逐级申诉,不提倡跨越程序隔级汇报;
4.各部门或主管接到申诉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并拿出初步意见报人力资源部(或单位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5.经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后的申诉结果,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更改或次期更改,并及时通知给申诉者;
6.申诉结果要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 绩效改进:
1.各单位都要对每次绩效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仔细的分析,找出经验和教训,制定改进计划,用于改进工作;
2.每年末,各单位都要制定下一年度的绩效改进计划,并于12月15日,与绩效规划一同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五十三条 各分、子公司所属考核对象的考核工作程序,可参照公司规定进行内部约定。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考核相关资料的,每延迟一天扣相关部门0.5分;不按规定格式报送考核相关资料给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所提供资料有错误的每项次扣2分;拒不报送的扣5分。
第五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与其他绩效管理办法中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和其他绩效管理办法中均未明确的事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协商,提出方案,报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五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表
附件二:水泥公司总部职能部室的考核分类指标
附件三: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在建项目指挥部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四: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筹建项目指挥部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五: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销售系统部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六: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360度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七: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各分子公司班子业绩考核表
附件八: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各分子公司2008年吨工资含量表
附件九: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主要法律未决事项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二:
总部职能部室的通用考核指标汇部表
指标名称
指标定义/计算公式
计算办法与评价标准
权重
数据来源
净利润
水泥公司合并报表所反映的当月税后利润额
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升降1%,相应加减1分
30%
财务部/审计部
重点工作计划
考核周期内,被考核对象经直接上级批准的主要管理工作任务
按月度重点工作计划任务完成率计算分值
20%
总经理/各分管领导
制度执行及服务
各职能部门应共同遵守的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服务质量
根据制度规定或综合检查结果进行评价,人力部可制定具体细则。领导或分子公司、职能部室提出批评或申诉,经核实后,每项次扣1分
10%
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
总部各职能部门考核分类指标汇总表
部门
指标
指标定义/计算公式
计算办法与评价标准
权重
数据来源
财
务
部
财务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水泥公司合并报表所反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的总和
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降升1%,相应加减2分
15%
财务部/审计部
税费策划及政策落实
及时足额享受退免税政策
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降升1%,相应加减1分
10%
财务部/审计部
资金筹融与管理
考核周期内,被考核对象满足公司各单位资金需求的程度
按照资金调度完成金额/经核准的资金需求总额-100%计算,每升降1%,相应加减0.5分
10%
财务部/审计部
信息化建设
实际计划完成情况
未完成扣5分
5%
财务部/信息化办
物
资
部
生产成本(不含折旧)
实际生产成本与计划生产成本的比率
实际完成率-100%,每降升1%,相应加减1分
15%
财务部/审计部
生产保供
确保材料配件供应
因物料、配件、设备供应不足造成停产4小时扣0.5分
10%
生产部
采购质量
确保采购质量达标
出现采购质量事故每次扣1分
10%
生产部
物资采购体系建立
建立物资采购体系计划完成率
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升降1%,相应加减1分
10%
生产部
市
场
部
综合销价
考核周期内,公司各类产品单位综合均价
实际完成与预算目标相比,每降升1%,相应加减1分
15%
财务部/审计部
综合销量
考核周期内,公司各类产品销量的总和
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升降1%,相应加减1分
20%
财务部/审计部
新投产企业市场准备
新投产企业市场准备工作计划完成率
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升降1%,相应加减0.5分
5%
市场部
农村推散工作及网点建设
农村推散工作及网点建设计划完成率
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升降1%,相应加减0.2分
5%
市场部
生
产
部
综合产量
考核周期内公司生产水泥和熟料产量之和
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升降1%,相应加减1分
15%
生产部
生产成本
实际生产成本与计划生产成本的比率
实际完成率-100%,每降升1%,相应加减1分
10%
财务部/审计部
新投产企业生产准备
新投产企业市场准备工作计划完成率
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升降1%,相应加减0.5分
10%
生产部
标杆管理
标杆管理工作计划完成率
1、未达到年初力争目标,产量未达到每条线扣2分,其他指标未达到,每条线每项扣0.5分。2、08年标杆管理激励目标产量项完成一条生产线奖励2分,其他每条线每项奖励0.5分。
10%
生产部
综
合
办
公
室
招待费用
水泥公司合并报表所反映的公务招待活动费用支出
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降升1%,相应加减0.5分
15%
财务部
行政事务
认真做好各项行政事务管理
每失误一次扣0.5-3分
15%
财务部
办公费用
水泥公司合并报表所反映的各类办公活动费用支出
实际完成与当期目标相比,每降升1%,相应加减0.5分
10%
财务部
工
程
部
在建项目进度
各在建项目按工程建设计划,考核周期内完成的工程总量
各在建项目关键线路节点工程量完成率/在建项目个数×70%+各在建项目辅助子项节点工程量完成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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