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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产权交易中心党委会议事规则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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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共*产权交易中心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委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企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根据公司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充分

2、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实现科学决策。(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实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五)坚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党委会的召开(一)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若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临时召开。(二)召开党委会前,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公司党委工作机构汇总报党委书记确定。(三)党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以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召集

3、和主持,会议成员为公司党委委员。(四)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作出重要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五)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可以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需要协商确定。有关部门需分发书面材料的,由相关部门统一分发。(六)建立候会制度。除会议成员和全程列席人员外,其他与会人员应按公司通知的时间另室候会,在讨论有关问题时方可与会,讨论完毕即退场。(七)做好会议记录。研究一般议题时,由公司党委秘书作记录。研究公司干部、人事问题时,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列席会议,并作记录。会后,记录人员须将会议记录送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并存档备查。必要时

4、起草会议纪要。三、议事范围(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主要措施。(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问题,企业重要合同的签定,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重要人事安排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 (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计划生育等重要事宜。(四)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六)公司以

5、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确定和呈报。(七)党委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四、议事程序(一)议题的确定1党委会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各议题的相关材料由分管领导分别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准备,并提前三天将相关材料送达公司党委工作机构。如涉及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还要提供有关论证与调研材料、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或者建议等。有关部门要求在党委会上形成决议的议案,应提前拟好决议草案,供研究时参考。2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委会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调查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然后再作为议题提交党委会讨论。3对重大、特殊事项,在召开党委会前,党委书记应召集副书记和党委委员进行充分的酝酿和协商。4会议要

6、做好准备工作,除临时召集外,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应提前送达会议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二) 议事和议决1党委会议原则上按会前确定的议题逐项商议,不得临时动议。如无特殊情况,不研究与议题无关的事项。2主持人或有关领导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可作必要的汇报,并负责回答提出的问题。 3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出席会议的成员要畅所欲言。应到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之前提出。4会议议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性议题,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作为会议决定或决议;比较重大的问题,如果意见基本一致可进行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比较

7、重大的议题,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作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委会讨论表决。5表决后,由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6对属于董事会决定、党委参与的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党组织须在董事会决策前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并以组织的名义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7为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下列情况不作决议:一是没有列入议程的议题;二是未经论证或论据不足的议题;三是通报的问题。五、决议的贯彻和落实(一)会议作出决策、决议,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 (二)可由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办理的一般会议决定,由党委工作机构写出纪要,送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发后送达有关

8、部门或单位或印发全公司。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党委工作机构并反馈给党委书记。(三)对属于董事会决定、党委参与的企业经营决策事项,党委形成意见后,由是党委委员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反映,并在董事会形成有关决议表决时,按党委会的决定行使表决权;是党委委员的董事个人有不同意见的,不在董事会上表达。 (四)党委会重要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由负责落实的领导向党委汇报。党委工作机构负责有关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五)党委成员党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如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党委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党委会议认可。六、会议纪律(一)出席或列席会议的成员,要准时到会。应到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告知党委工作机构。(二)会议成员对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允许有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但会后不能发表与集体决定相悖的个人意见。 (三)会议讨论的事项,除按规定履行职能及授权传达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外传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四)会上分发的密级文件或材料,会后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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