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过程面积设计控制作业指引
编制
xx
日期
xx-7-30
审核
xx
日期
xx-7-30
批准
xx
日期
xx-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xx
xx
xx
xx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项目面积的管理,特制定本指引。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项目全过程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
4.1 报批报建部门
4.1.1 负责相关阶段的报批报建
4.2 设计部门
4.2.1 负责依据报批的面积进行设计
4.2.2 配合报批报建工作的开展。5.工作职责
5.1 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要点)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对不合理处进行调整。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设计过程中按照《建筑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控制面积,如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符,需调整方案,直至相符为止。
5.2 方案设计报民防办,取得《深圳市民防地下室建设意见征询单》,按其规定的面积进行民防初步设计。
5.3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政府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过程中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
(SZJG/T22-2006)控制面积,如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符,需在不影响方案设计的前提下调整施工图,直至相符为止。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各阶段报建表应严格按各阶段的面积控制成果填写。
5.4 施工图报建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核对其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将国土局批准的施工图进行预查丈,核对预查丈的结果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相符,如不符,需找出原因,必要时修改施工图设计,重新报建。再正式进行预售测绘,取得《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5.5 项目竣工后,核对《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竣工面积)与《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预售面积)是否相符,误差范围住宅应控制在每户建筑面积1%以内,套内建筑面积 0.6%以内。
6. 支持性文件
6.1 《报批报建作业指引》
7. 相关记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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