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限价工作指引
限价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事先限定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并由乙方认可执行的一种成本控制措施。
1. 限价范围
限价的材料设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钢材(包括钢筋、钢管、型钢)、商品砼、水泥、桥架、电线、水暖管材。
2.限价操作要点
2.1 采用固定单价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单价合同)、费率合同、若允许某些单价调整主材价,应采用限价方式确定。
2.2 限价范围应在招标前确定,在招标文件中给出限价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合同的一个部分,并应明确定价及审定程序及有效审定人,以提高工作效率。
2.3 招标时,限价的材料设备以暂定主材单价计入投标报价,将来以实际的限价进行结算。
2.4 根据批准的项目建造标准,开发设计部或工程(配套)部提供材料(设备)技术要求。
2.5 各部门均可提供材料建议的品牌,在目标成本允许范围内成本控制部从中选择不少于三种材料或产地。
2.6 限价审批应在相关部门(人员)签字确认后,报所属公司总经理批准。
3.限价方式
3.1 材料设备限价应参照现行招投标管理制度,组成限价小组,发布限价文件,各投标单位密封报价,统一组织回标、开标。其中单位考察、开标及商务洽谈必须保证至少两部门三人共同参与。
3.2 对于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材料设备,如公司价格信息库中有最近的限价数据,则可直接参照使用。
3.3 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联合进行市场询价,可采用密封报价方式。
3.4 采用本地区当期信息价与投标时信息价的相对关系及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确定材料设备的价格。
限价(指定品牌)材料设备审批表
项目名称: 申报时间:
材料名称
材料品牌
生产厂家
使用范围或时间
价格内容
物料限价(指定品牌)情况说明
会签栏
工程(配套)部经办人:
工程(配套)部经理:
工程副总经理:
成本控制部经办人:
成本控制部经理:
成本副总经理:
开发设计部(营销(策划)部)经办人:
开发设计部(营销(策划)部)经理:
设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备注
乙供材料设备审定表
工程名称:
致: (施工单位)
我公司组织的 设备(或材料)招标(或竞争报价或市场询价)已完成,限定价格及品牌情况详见下表,此表格作为结算的依据。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材料品牌
制造商
供应商
使用范围
使用时间
限定单价内容
设备材料限价情况说明
备注
发包人: 承包人:
签发人: (发包人代表签字) 签收人: (承包人代表)
签发日期: 签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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