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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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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   为深化公司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和精干高效的管理人员队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xx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原职级实行人事档案管理制,档案保留原级别。按照一级管理一级的原则,实行层级管理。对中层管理岗位实行定编、定岗,以岗定薪,易岗易职易薪。 二、考核与薪酬 1.考核。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实施绩效考核,促进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公司制定对中层(正职)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负责对二级单位党政正职、机关部室正职及以上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各二级单位及公司机关部室要依据公司的考核办法,制定对本单位副职及以下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要根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任务要求,确定量化的考核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确定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 2.薪酬。薪酬管理按照以岗定薪,易岗易职易薪的原则,实行动态薪酬管理,管理人员按照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及考核结果获取薪酬。各单位中层正职的薪酬由公司考核确定,中层副职的薪酬由正职根据工作绩效考核确定。 三、选拔任用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主要精神为指导,按《股份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公司党发〔2011〕94号)的要求实施,按层级管理原则,中层正职的选拔任用由公司负责;中层副职的选拔任用由单位党政正职向公司提出用人申请并拥有提名权,可公司内调配的,由公司调配,属提拔任用的,按公司党发〔2011〕94号文件的规定实施。 四、管理 ㈠职数管理 1.按照《xx股份公司整组提效工作指导意见》(公司发〔2015〕16号),对公司各级管理岗位进行定编定岗,确定各管理岗位的职数配备,各单位要按照公司整组提效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作好班子整组定编定岗工作。 2.各单位不得超职数配备管理人员。 ㈡定编工作 各单位党政正职的配备由公司确定,副职的配备由本单位党政正职负责,按以下要求择优确定。 1.确认任职必备条件。按照以下必备条件对本单位班子成员副职是否具备必备条件进行确认。 ⑴矿井单位班子成员副职任职必备条件: ①“五职”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任职必备条件: a.煤矿主体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b.具有《矿长安全资格证》、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c.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d.具有计算机办公基本技能。 ②其他副职任职必备条件: a.大专及以上学历; b.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c.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d.较强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e.具有计算机办公基本技能。 f.党群副职需具有政工岗位任职经历,熟悉党群工作业务。 ⑵其他单位班子副职任职必备条件: a.大专及以上学历; b.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c.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d.较强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e.具有计算机办公基本技能。 2.工作表现与能力测评。组织开展对现班子副职工作表现与能力的民主测评工作,由组干与纪检部门落实。民主测评主要内容为“领导能力、沟通协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业务能力、行为规范、执行力、服务指导、责任心、综合能力”等十项,每项10分,共计100分。(具体见附表) 3.测评范围。测评范围以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互评(A表)、中层管理人员测评(B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C表)测评等三个层次构成,事先将测评表发给参评人员并给予一定思考时间,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测评,将测评表装袋密封后集中投入票箱。 4.测评结果运用。将A.B.C三个层次的测评结果以加权平均方式汇总出测评分,将测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班子成员本职配备职数依次选择、择优任用,未被选中者作为编制外富余人员到公司人才储备中心报到。 ㈢退出岗位 1.编制外人员退出。各单位按照《xx股份公司整组提效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班子成员定编职数,以竞聘上岗的方式确定班子副职的组成名单报公司。编制外的中层管理人员进入公司人才储备中心接受培训。 2.个人自愿退出。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退出管理岗位。 3.考核退出。管理人员在绩效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管理岗位: ①无正当理由,在绩效考核中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主要任务指标的; ②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为年度“差”的; ③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为年度“中”的,诫勉期满后经考核仍未有明显改进的。 4.责任追究退出。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应责令其退出管理岗位。 ①领导班子闹不团结、无原则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②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③因个人原因,没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延误的; ④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或违法违纪而应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的; ⑤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管理职务的。 5.退休。管理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或办理内退的,退出管理岗位。 五、其他 1.公司成立中层管理人才储备中心,整组后编制外的中层管理人员进入人才储备中心接受培训,提高能力素质。其中,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管理人员不纳入人才储备中心管理,可不参加培训,由公司安排适当岗位。 2.个人自愿退出、考核退出、责任追究退出等原因退出管理岗位的人员不纳入人才储备中心管理,可参与原任职下一级岗位的竞聘。 3.在选拔任用、整组定编工作中,不得有任人唯亲、拉帮结伙、打击报复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4.因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原因应责令管理人员退出管理岗位的,按照管理权限执行,报公司备案。 5.科级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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