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进口代付(进口信用证代付、进口代收代付)
作业指导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进口代付业务管理,促进进口代付业务逐步实现规范化,根据《银行进口代付管理办法》,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进口代付业务的操作及风险控制。
2、 定义、缩写和分类
(1) 进口代付,是指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方式下,由本行指定的代付行代进口商对外支付进口贷款,进口商在约定期限内偿还代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短期贸易融资。
(2) 进口信用证代付,是指在进口信用证项下,本行作为开证行收到议付行或委托收款行寄送的单据后,由本行指定的代付行代进口商对外支付进口货款,进口商在约定期限内偿还代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短期贸易融资。
(3) 进口代收代付,是指在进口代收项下,本行作为代收行收到委托收款行寄送的单据后,由本行指定的代付行代进口商对外支付进口贷款,进口商在约定期限内偿还代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短期贸易融资。
(4) 代付行,是指依法注册成立,信誉良好,有独立付款资格,给予本行同业授信的中外资金融机构。
(5) 协议单证,是指进口代付当事人在本行办理进口代付业务中所使用的单证,包括进口代付申请书和信托收据等。
(6) 有权经办部门,是指总行国际业务部和分行经营部门有权经办进口代付业务的部门。
3、 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不相容岗位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负责进口代付业务的受理与调查;
负责向国际业务部申请查询代付利率;
负责向申请人通知执行代付利率;
负责撰写调查报告;
负责按申报权限申报进口代付业务;
负责落实放款条件;
负责进口代付业务授信后管理;
负责部分档案的归档。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3) 负责对进口代付申报材料进行分析评价。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5) 负责权限内进口代付的审批。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不相容岗位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5) 负责进口代付业务授信执行的放款审查。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负责进口代付业务合同与协议的审查核对;
负责合同签章审查。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
4) 负责向代付行查询和确认代付利率。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负责审核单证的条款等并出具审核意见;
负责向代付行发送委托偿付电。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负责复核单证条款并出具复核意见;
负责复核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经办岗经办业务等。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4、 基本规定
(1) 自代付行代理本行对外付款之时起即形成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代付行为该代付款项下对本行的债权人,本行承担对代付行代付款项的还本付息责任。
(2) 进口代付的对象:
进口代付适用于经常性发生国际贸易,具备一定的国外采购规模,拥有良好的进出口经营记录与资信状况,在本行开立进口信用证或办理进口代收,具有到期偿还进口代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能力,银企配合意愿强的客户。
(3) 申请进口代付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a) 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b) 在本行开立人民币或外汇存款账户;
c)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良好,贸易背景真实,收付汇记录良好;
d) 在本行开立进口信用证、办理进口代收或汇出汇款,并符合对外付款的条件;
e) 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偿还进口代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能力;
f) 与本行和其他银行的信贷业务往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g) 在本行有对应的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低风险业务除外);
h)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进口商品在生产经营范围之内;
i) 在“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中并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
j) 进口商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进口管理规定,对需凭进口许可证方可进口的商品,应要求客户提供有关进口商品许可证;
k) 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4) 进口代付的币种可以为人民币或外币,一般为对外付汇的币种。
(5) 进口代付的金额不应超过实际对外付款金额,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结算方式下不应超过到单金额,代付金额的确定一般可采用如下方式: a) 进口信用证代付的金额可按如下规则确定:
以到单金额作为进口代付金额,开证保证金应续作为进口代付的保证金;以到单金额扣除开证保证金的敞口部分作为进口代付金额。
b) 进口代收代付的金额按实际代付的金额确定。
(6) 进口代付的期限:
a) 低风险业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b) 敞口业务的期限,在确定贸易背景真实的前提下,同时须满足如下条件:
进口信用证代付:进口代付的期限+原信用证远期付款天数,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进口代付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7) 进口代付的利率:
a) 本行对进口商的执行利率:
1. 进口代付币种为人民币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短期贷款利率执行。
2. 进口代付币种为外币的,利率在代付行拆借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
b) 本行对代付行的拆借利率:
1. 由本行与代付行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对利率的有关规定。
5、 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5.1 进口代付业务作业流程
本流程包括贷前调查阶段、分析评价、审批阶段、授信执行阶段和贷后管理阶段等四个阶段,具体的流程描述及要求如下: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Ⅰ
H1
单 据审核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审核单据。
Ⅰ
I1
复核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复核单据。
Ⅰ
A2
申请
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进口代付前,应由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人员按本行审核单证要求对进口单证审核。
符合本文件规定对象和条件要求的申请人向本行提出进口代付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进口代付申请书》(记录 1.);
《信托收据》
(记录 2.);
经年检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贷款卡;
进出口经营批文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
申请人及保证人经年审的前三年及本次申请上月的财务会计报表;
提供抵押、质押或保证的,还须提供抵、质押物清单、所有权凭证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和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
进口合同,代理进口业务需提供代理协议;
进口许可证明(如进口商品属于国家管理商品之列); 58)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跟 单 信用 证 统一 惯例 》(UCP60 0),第十四条
《贷 款 通则 》 ,第 十九 、 二十五条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第 十 六条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Ⅰ
B2
初审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按照本文件及本行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对进口代付申请人申请及提交的相应资料进行初审。
《 商 业银 行 授信 工 作尽 职 指引 》 ,第 十 五条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第 十 七条
经 办 行在 得 到申 请 人认 同 本行 进 口代 付 执行 利 率的 前 提下 , 自收 到 申请 人 提交 申 请资 料 起五 个 工作 日 内作 出 是否 受 理的 正 式答复。
未调 查 核实 ( 未认 真 审核 ) 客户 组 织机 构 代码 证 的真 实性 、 有效 性 ,扣 违 规积分。
未调 查 核实 ( 未认 真 审核 ) 客户 是 否符 合 国家 有 关产 业 政策 、 信贷 政 策及 本 行信 贷 投向 政策 , 扣违 规 积分。
Ⅰ
B3
申 请询价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经营人员初审同时应向总行国际业 务 部 查 询 代 付 利率。
Ⅰ
G3
查 询代 付利率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收到询价申请即向代付行查询代付利率,得到代付行报价后及时通知经办行。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第 十 七条
Ⅰ
B4
接 收报 价并 通知 申请 人执 行利率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经营人员在报价基础上上浮后及时通知申请人进口代付的执行利率,等待申请人的同意。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第 十 七条
经 办 行在 得 到申 请 人认 同 本行 进 口代 付 执行 利 率的 前 提下 , 自收 到 申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请 人 提交 申 请资 料 起五 个 工作 日 内作 出 是否 受 理的 正 式答复。
Ⅰ
A4
是 否同意
申请人
是,转节点Ⅰ
G5;
否,转节点Ⅰ
B3。
Ⅰ
G5
确 认代 付利率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市场营销二部同业业务岗对客户同意的确认代付利率。
Ⅰ
B6
是 否符 合条件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Ⅰ
B7;
否,转节点Ⅰ
A2。
不符合本行进口代付业务条件的,将资料退还申请人,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Ⅰ
B7
是 否符 合用 信条件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Ⅰ
B8;
否,转节点Ⅰ
A2。
Ⅰ
B8
转/接《 银行 公司 授信 业务 贷前 调查 作业 指导书》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行受理进口代付申请后,由调查人员按照本文件和本行信贷管理办法、授信工作尽职要求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对进口代付申请人及担保人实施授信调查,经办行调查人员对调查资料 的 真 实 性 、 完 整性、有效性负责。调查内容至少应包括: 60)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法人资格、营业场所或生产基地、社会知名度、历史沿革、商业信誉、企业规模、企业章程、资本构成、机 构 布 局 、 环 境 保护 、 产 品 市 场 前 景
《 贷 款通
则 》 ,第 二 十七条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第 十 八条
信贷 调 查过 程中 , 对发 现 的重 大 问题 故 意隐 瞒 ,误 导 贷款 审 查的 , 给予 有 关责 任 人撤 职 至开 除 处分 , 扣违 规 积分。
信贷 调 查过 程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等;
申请人上年与近期的进出口业务情况 , 包 括 : 经 营 周期、进口结算方式、进口业务量、出口业务量、收付汇记录、销售渠道等;
申请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与本次将发放进口代付有关的各项信息,包括币种、金额、期限等;
是否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
对进口商品的调查,进口商品应在申请人生产经营范围之内,进口商品应有合理用途,申请人对相关商品市场行情应具 有 较 强 的 把 握 能力,对于大宗商品,要特别调查最终购货方的支付能力,关注商 品 价 格 的 变 化 情况;
对受益人的调查,包括:供应商所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情况,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生产和货源组织能力,对于大宗商品采购,要查询供应商的资信状况;
如系代理进口业务,还应调查委托其代理的客户、代理合同、交付代理保证金情况和代理往来记录;
担 保 措 施 调查,按照本行信贷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中对担保方式的调查要求进行调查;
对风险的把握和防范措施;
中 , 未按 规 定对 信 贷业 务 的合 法性 、 安全 性 、真 实性 、 盈利 性 等情 况 进行 调查 , 或调 查 严重 失 实的 , 给予 有 关责 任 人员 记 大过 至 开除 处分 , 扣违 规 积分。
21) 信贷 调 查过 程中 , 未按 规 定核 实 抵押 物 、质 物 、质 押 权利 及 保证 人 情况 , 造成 担 保合 同 无效 或 保证 人 、抵 ( 质 ) 押 物 、质 押 权利 不 具备 担 保条 件的 , 给予 有 关责 任 人员 记 大过 至 开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70) 本行要求调查
的其他事项。
上 述 1 ) 、 2 ) 、 3)、9)项的内容重点调查与申报授信额度 时 发 生 变 化 的 情况。
除 处分 , 扣违 规 积分。
Ⅰ
B9
是 否调 查通过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Ⅰ
B10;
否,转节点Ⅰ
A2。
Ⅰ
B10
形 成申 报材料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经营人员在调查完成后,认真如实撰写调查报告,签署调查意见和结论。
Ⅱ
B1
按 权限 申报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有权经办部门按本行规定权限申报进口代付至审批部门进行分析评价。
Ⅱ
C1
转/接《 银行 公司 授信 业务 审查 审批 作业 指导书》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分析评价人员收到上报的申请资料后,除了分析评价申请人是否具备本行要求的资格和条件、上报的申请资料是否完备、有效、经办行调查人员的调查意见和结论是否准确合理外,还应重点分析评价以下方面内容:
申请人上年与近期的进出口业务情况 , 包 括 : 经 营 周期、进口结算方式、进口业务量、出口业务量、收付汇记录、销售渠道等;
是否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
对进口商品的分析评价,进口商品应在申请人生产经营范围之内,进口商品应有合理用途,申请人对相关商品市场行情应具有较强的把握能 力 , 对 于 大 宗 商品,要特别分析最终购货方的支付能力,关注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
《 商 业银 行 授信 工 作尽 职 指引 》 ,第 四 十条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第 十 九条
信贷 审 查过 程中 , 隐瞒 审 查中 发 现重 大 问题 的 ,给 予 有关 责 任人 员 撤职 至 开除 处分。
信贷 审 查过 程中 , 未经 合 规调 查 程序 进 行审 查 并提 交 正式 审 查报 告的 , 给予 有 关责 任 人员 记 过至 撤 职处分。
信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对受益人的分析评价,包括:供应商所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情况,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生产和货源组织能力,对于大宗商品采购,要评价供应商的资信状况;
如系代理进口业务,还应分析评价委托其代理的客户、代理合同、交付代理保证金情况和代理往来记录;
对担保情况的评价;
本行认为需要分 析 评 价 的 其 他 事项。
贷 审 查过 程中 , 审查 通 过明 显 不符 合 国家 产 业政 策 、信 贷 政策 、 信贷 投 向的 信 贷调 查 报告 和 评估 报 告的 , 给予 有 关责 任 人员 记 过至 撤 职处分。
28) 信贷 审 查过 程中 , 未根 据 审查 结果 , 提出 贷 与不 贷 以及 贷 款金 额 、期 限 、用 途 、方 式 和限 制 性条 款 等建 议的 , 给予 有 关责 任 人员 警 告至 记 过处 分 或罚 款 处理。
Ⅱ
D1
决 策审批
有权审批决策人
有权审批人根据报送的调查、分析评价资料和意见,经过综合评 价 或 会 商 进 行 决策 , 并 签 署 决 策 意
《 贷 款通
则 》 ,第 二 十八条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见。
第 二 十条
Ⅱ
B2
接 收审 批意见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经营岗系统接收有权决策审批人的决策审批意见。
Ⅱ
B3
是 否审 批通过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Ⅲ
B1;
否,转节点Ⅱ
B4。
Ⅱ
B4
是 否提 起续议/ 复议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Ⅱ
B5;
否,转节点Ⅰ
A2。
Ⅱ
B5
转 入提 起续议/ 复 议审 批处 理流程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Ⅲ
B1
落 实放 款条件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准备相关放款资料及信用执行申请。
《 贷 款通
则 》 ,第 二 十九条
Ⅲ
E1
转/接《 银行 授信 执行 作业 指导书》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Ⅲ
F1
合 同确认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系 统 内 负 责 合 同 确认。
《贷 款 通则 》 第二 十 九条;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商 业银 行法 》 第三 十 七条;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合 同
合 同 要素 填 写正 确 、合 规 、完整
合同 审 核资 料 不齐 全 ,扣 违 规积分。
未发 现 合同 要 素填 写 有误 或 不完 整 ,扣 违 规积分。
未发 现 合同 文 本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法 》 第一 百 九十 六 条到 两 百一 十 一条。
使 用 错误 , 扣违 规 积分。
Ⅲ
E2
放 款审查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根据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的意见,有权放款人员除了按本行信贷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放款审查程序审查外,还需审查如下内容:
进口代付申请书;
信托收据;
《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业务总协议》(记录 3.)正式签署生效;
如 有 担 保 ,
《最高债权额合同》(记录 4.)及相应的担保合同正式签署生效;
申请人实际履行了《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业务总协议》及担保合同中约定在进口代付前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已足额交存规定比例的保证金、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登记机关签发的登记权利证书、有关抵、质押物权属证书或权利凭证;
放款审查完成后,有权放款人核准放款。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第 二 十一条
11) 未按 授 信放 款 审查 操 作规 程 审查 放 款要 件 ,扣 违 规积分。
28) 未审 核 借款 人 提供 的 支付 申 请所 列 支付 对象 、 支付 金 额等 信 息是 否 与相 应 的商 务 合同 等 证明 材 料相 符 ,扣 违 规积分。
Ⅲ
E3
是 否审 查通过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是,转节点Ⅲ
H3;
否,转节点Ⅲ
B1。
Ⅲ
H3
进 口代 付审核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审核进口代付。
Ⅲ
I3
复 核确认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复核进口代付。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复核岗
Ⅲ
I4
是 否满 足支 付条件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是,转节点Ⅲ
I5;
否,转节点Ⅲ
B1。
经办行经办人员持《出帐通知书》(记录 5.)与进口代付申请资料,在本行单证结算部门办理进口代付付汇手续。
Ⅲ
I5
发 送电文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 进 口 复 核 岗 发 SWIFT MT 799 委托偿付电至代付行,委托其付款,并指定列明进口代付的业务编号、代付金额、起息日、到期日、代付利率、收款行名称及账号。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第 二 十三条
Ⅲ
J5
付款
代付行
代付行收到本行的代付指示电后,按约定的起息日向收款行付款,同时发 MT799 电文通知本行已按指示付 款 , 并 列 明 到 期日、利率、到期应偿还 总 金 额 及 付 款 路线。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第 二 十三条
Ⅲ
I6
是 否成功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是,转节点Ⅲ
I7;
否,转节点Ⅲ
B1。
Ⅲ
I7
调 整表 外科目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复核人员及时贷记同业进口代付表外科目,对原先的表外科目做相应调整。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第 二 十三条
Ⅳ
B1
系 统自 动风 险分类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系统自动风险分类。
Ⅳ
B2
是 否南 京地 区授 信业务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Ⅳ
B3;
否,转节点Ⅳ
B5。
进口代付发放
《 商 业银 行 授信 工 作尽 职 指引 》 ,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
对 监 测中 发 现可 能 影响 进 口代 付 到
未 按 时效 要 求进 行 贷款 资 金支 付 监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后,经办行调查人员除按本行信贷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定期对进口代付申请人 进 行 跟 踪 和 监 测外,还需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 tt) 进口代付额度使用情况; uu) 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 vv) 申请人进口代付还款来源落实情况及向被代理人预收货款情况; ww) 当前申请人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趋势预测; xx) 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的变动情况;
yy) 申请人在本行的存款和结算往来情况。
第 四 十一条
第 二 十八条
期 还 款的 问题 , 经办 行 应在 两 个工 作 日内 进 行原 因 分析 和 损失 评估 , 并采 取 相应 的 措施 , 监测 报 告以 书 面形 式 报总 行 国际 业 务部 、 风险 管 理部 和 授信 审 批部。
测 , 扣违 规 积分。
Ⅳ
B3
转/接《 银行 对公 授信 业务 授信 后管 理作 业指 导书》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29) 提前归还
进 口 代 付 期间,如借款人主动提前归还进口代付的,应在准备还款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本行送交提前还款申请书,但必须征得本行及代付行同意后办理,对于因提前还款而使本行产生的资金重置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对符 合 提 前 还 款 条 件的,由经办行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即可办理相关还款手续。
进 口 代 付 期间,如出现《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业务总协议》约定的提前收回进口代付的情形,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对于因提前还款而使本行产生的资金重置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银 行 进口 代 付管 理 办法 》 ,第 二 十四 、 二十 五条 、 二十六条
未及 时 发现 信 贷经 营 岗贷 后 检查 报 告与 事 实不 符 ,扣 违 规积分。
发现 借 款人 、 担保 人( 保 证人 、 抵押 人 、质 押人 ) 出现 重 大风 险 隐患 而 瞒报 , 扣违 规 积分。
未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30) 收回
借款人应按照进口代付申请书确定的还款期限还款,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付息,按照本行的标准计收逾期利息。
总行国际业务部应于代付到期日,根据代付行所指示的付款路线偿还代付本金和相关的利息、费用。
31) 展期进口代付不得展期。
发 出 贷款 到 期通 知书 , 扣违 规 积分。
16) 未及 时 发出 催 收通 知 ,扣 违 规积分。
Ⅳ
B4
归档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岗负责对所经办的进口代付业务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负责保管。
其他岗位人员负责对所经办的相关进口代付业务资料按规定进行整理保管。
未按 规 定要 求 将重 要 的信 贷 档案 及 时归 档 或造 成 法律 性 文件 丢 失的 , 扣违 规 积分。
授信 业 务审 批 要求 的 后补 材 料未 按 要求 补 充并 整 理归 档 ,扣 违 规积分。
Ⅳ
B5
转/接南 京银 行各 分行 授信 业务 贷后 管理 操作 规程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Ⅳ
B6
归档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岗负责对所经办的进口代付业务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负责保管。
其他岗位人员负责对所经办的相关进口代付业务资料按规定进行整理保管。
未按 规 定要 求 将重 要 的信 贷 档案 及 时归 档 或造 成 法律 性 文件 丢 失的 , 扣违 规 积分。
授信 业 务审 批 要求 的 后补 材 料未 按 要求 补 充并 整 理归 档 ,扣 违 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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