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C-AH-0019编订:安全环境部审核:* 批准:*公司*中心*号分发号*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有限公司 文 件 履 历 表制定、修订日期施行日期修改页/款/条修改内容编制审核审批*/2/25*/2/25安全环境部*/6/30*/6/30对组织架构名称、制度格式进行了修改安全环境部*2017/4/102017/4/30第7页第九条增加了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的预评价、防护设备专篇、监控效果评价的审查由技术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安全环境部* 目 录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职业病防治责任13.1 安全生产委员会13.2 安全环境部13.3人
2、力资源部23.4 各部门23.5 财务部23.6 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23.7 技术中心总监(分管负责人)33.8 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33.9 职业危害岗位员工34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34.1 职业危害警示34.2 职业危害告知35 职业危害申报46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47 职业病防护设备维护检修58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管理59 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710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710.1职业健康监护710.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711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811.1 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811.2事故报告规定811.3 事故处置812 应急救援与管理913 附则9 1
3、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有效监控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3 职业病防治责任3.1 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为职业卫生领导机构,根据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具体组织实施所有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负责:3.1.1 组织制定(修改)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并督促执行。3.1.2 组织制定企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
4、的落实和使用。3.1.3 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3.1.4 领导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3.1.5 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3.1.6 检查公司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3.1.7 听取各部门及员工关于职业卫生关于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3.1.8 对于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关于部门调查和处理。3.2 安全环境部3.2
5、.1 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全面负责本公司所有职业卫生管理工作。3.2.2 依照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要求,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所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3.2.3 确定重要职业危害因素岗位,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展开的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督促责任部门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3.2.4 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3.2.5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3.2.6 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3.2.7 制定职业病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保存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3.2.8 根据各岗位职业
6、病危害因素选择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3.1.9 分析员工职业病健康体检的数据,判定各岗位职业健康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并且向公司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3.1.10 组织对员工进行关于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3.3人力资源部3.3.1 聘用员工时,将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3.3.2 确保新员工岗前职业健康培训的顺利进行。3.3.3 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进行员工适应性评估。3.3.4 组织职业病危害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岗前体检。3.3.5 负责工伤保险的支付和职
7、业病人的诊断、康复治疗、工伤认定、康复治疗、工伤认定、鉴定工作。3.4 各部门3.4.1 识别本部门存在的职业危害的因素及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3.4.2 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确保新入职员工上岗前的培训中包括职业健康的相关内容。3.4.3 督促员工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员工按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品。3.4.4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3.4.5 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依照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并及时组织救援。3.4.6 当员工
8、的身体状况未能满足岗位要求时,提出调岗申请。3.5 财务部 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使用。3.6 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3.6.1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3.6.2 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6.3 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6.4 主动听取工会或员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责成关于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3.6.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
9、故隐患;保障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3.6.6 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6.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并及时组织救援。3.7 技术中心总监(分管负责人)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本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所有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3.7.1 组织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
10、促并保证职业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3.7.2 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3.7.3 检查公司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3.7.4 听取各部门及员工关于职业卫生关于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3.7.5对于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关于部门调查和处理。3.7.6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3.8 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3.8.1 认真履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职
11、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3.8.2 组织参加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劳动防护用品。3.8.4 参加编写、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8.5 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统计、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3.9 职业危害岗位员工3.9.1 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所有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3.9.2 正确佩戴和使用、保管各种劳保防护用品。3.9.3 及时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病体检。4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4.1 职业危害警示
12、4.1.1 各生产部门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1.2各生产部门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负责公布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2 职业危害告知4.2.1培训告知:公司及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4.2.2协议告知:人力资源部在同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未与在岗员工签
13、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协议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4.2.3重要场所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在其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和警示标识,告知员工相关职业卫生危害关于的内容和防护措施。4.2.4宣传告知: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如实告知员工检测结果,促使员工做好职业卫生工作。4.2.5体检告知:公司定时对各部门职业病职业危害因素重点岗位的员工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4.2.6监督检查:公司定时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的权益。5 职业危害申报5.1 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
14、。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公司生产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单位数量、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防护设备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5.2 安全环境部每年定时向相关部门公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各部门定时向员工公布本部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5.3 安全环境部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公司职业危害情况,并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关于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5.4 公司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在发生下列重大变化时,安全环境部依照本条规定向上级申报机关申报变更:5.4.1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时,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变更;5.4.2
15、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致使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变更;5.4.3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时,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变更。5.5 公司网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登录名和密码应该妥善保管,随人员变动做好交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及申报备案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应归档保存。6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6.1 凡进入公司职业危害岗位的新(转岗)员工必须经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针对性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2 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将职业卫生内容纳入。6
16、.3 应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机会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和应该吸取的教训等内容。6.4 每班班前会上应针对当天的生产任务特点、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强调注意事项及当班应注意的事情,提醒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6.5 根据各季节、各阶段不同的安全工作特点,对员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6.6 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的时候,必须对员工进行新工艺、新操作的培训。6.7 凡参加临时性的作业任务之前,任务所在部
17、门应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交代安全注意事项。7 职业病防护设备维护检修7.1 职业病防护设备是指以监控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备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7.2 使用防护设备要求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7.3 购置防护设备要求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备产品。7.4 日常维护7.4.1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执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检修的关于规定,
18、对防护设备进行定时或不定时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备正常运转,确保职业病防护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7.4.2 检修防护设备时,严格依照关于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关于人员的沟通沟通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排除危害源,采取有效的防护和监护措施。7.5 知识培训和指导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备操作规程、防护设备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7.6 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备。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8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管理8.1 定义8.
19、1.1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产生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8.1.2 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8.2 工作程序8.2.1 总则: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监控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8.2.2 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8.2.2.1 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时定点监测;8.2.2.2 现有装置、生产设备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8.2.
20、2.3 事故性监测;8.2.2.4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8.2.2.5 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8.2.3 监测点的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的设定和监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等规范要求,由公司安全环境部与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生产工艺过程各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监测一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关于标准要求。8.2.4 监测点确定后,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整。8.2.5 监测点的认可、确定、变更或取消,须经公司安全环境部与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审核、认可
21、。8.2.6 具体监测项目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实施.8.2.7 公司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是作业场所噪声、粉尘、高温、二氧化硫、氨气等危害因素。8.2.8 监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相关职业卫生与安全防护用品。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监测,应根据监测结果,比对国家关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向公司安全环境部报告。由安全环境部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结果告知各生产部门,各生产部门将监测结果通过公示牌向本部门员工进行通报。8.2.9 安全环境部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
22、立即组织对监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且未能整改或整改后未能达标的作业场所,应向总经理申请立项进行整改。8.2.10 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及时告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建议采取的相关治理措施。8.2.11 每年*月份制定下一年度监测计划和监测预算,财务部保障监测经费的落实。8.2.12 根据公司各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调查及评价工作,定时召开会议,随时掌握建设项目的危害程度,及时进行治理改造。
23、9 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9.1 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的所需费用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9.2 公司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备建设的责任主体。对于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1号令的相关规定。9.3 项目建设备工公司要严格依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施工安装质量可靠。9.3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监控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9.4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
24、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的预评价、防护设备专篇、监控效果评价的审查由技术中心负责组织。10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10.1职业健康监护10.1.1 上岗前和离岗时体检10.1.1.1 人力资源部组织即将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以及脱离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含退休、内退和转换岗)到指派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10.1.1.2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时体检的人员不得办理相关调动、退休等手续。10.1.2 在岗
25、期间体检10.1.2.1 根据年度体检计划组织安排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到指派医疗机构参加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定时体检,对在体检期间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体检的,应在补检时间内组织安排体检。10.1.2.2 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应通知所在部门,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检查出的疑似职业病,应组织诊断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报当地疾控中心,确诊的职业病人纳入职业病管理,进行康复治疗。10.1.2.3 在应急情况下,应向体检机构及时提出申请,组织对紧急接触人员进行相应项目的体检;如因事故接触某种毒物后,应立即组织关于人员到相关体检机构进行应急性体检。10.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10.2.
26、1 安全环境部负责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为员工职业病诊断、鉴定提供相关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接受安监部门的调查和监督检查。10.2.2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0.2.2.1 劳动者个人信息卡。10.2.2.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10.2.2.3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10.2.2.4 历次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职业病诊疗等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10.2.2.5 其他职业健康监护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10.2.3 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0.2.3.1 职业健康
27、检查机构资质证书。10.2.3.2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10.2.3.3 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10.2.3.4 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10.2.3.5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10.2.3.6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10.2.3.7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10.2.4 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公司应予以提供,并做好登记。员工离开公司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10.2.5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保存和借阅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11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11.1 职业病危害事故等
28、级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11.2事故报告规定11.2.1 公司发生急性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关于人员应当第一时间依照公司事故报告程序进行报告。11.2.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11.3 事故
29、处置11.3.1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切断危害源,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援和监控措施,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现场急救或转送医院抢救,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故。11.3.2 立即停止致使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及时撤离和疏散人员,监控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11.3.3 封存造成或可能致使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11.3.4 组织监控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11.3.5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公司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11.3.6 协助协助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依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关于材料和
30、样品,公司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认真落实事故调查组要求采取的所有措施。11.3.7 严格落实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12 应急救援与管理12.1 公司根据各生产部门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时进行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紧急事故。 12.2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员工进行应急处置措施或预案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应急处置措施。12.3 应急救援12.3.1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后救物。12.3.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事故所在部门依据应急处置措施或预
31、案,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12.3.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在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加救援,严禁无防护措施参加救援。12.3.4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方式,并安排人员启动应急装置或设备,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12.4 应急物资管理12.4.1 各部门设置的应急设备、物资应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确保完好。12.4.2 固定式有毒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等应定时校验,确保其完好有效。13 附则13.1 本制度由安全环境部制订、解释和修订。13.2 本制度自*年8月3日起实施,原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同时废止。附件:职业危害因素管理台账员工职业病信息汇总表重点岗位员工登记表附件1 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台账编号:*-D-OHS-0023序号涉及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在岗时间(小时/天)车间岗位粉尘噪声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气高温附件2 员工职业病体检信息汇总表编号:*-D-OHS-0024序号姓名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项目体验日期检查结果备注附件2 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岗位员工登记表编号:*-D-OHS-0025序号姓名性别年龄部门/车间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监控管理措施接害工龄/年到岗时间离岗时间备注第13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