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强化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一)对基层单位的奖励 1.获得国家级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公司一次性奖励先进单位10000元; 2.获得省部级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公司一次性奖励先进单位5000元; 3.获得厅市级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公司一次性奖励先进单位3000元; 4.获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公司参照本单位年初缴纳风险金的数额,100%予以兑奖。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的奖励 1.被评为国家级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的,公司一次性奖励3000元; 2.被评为
2、省部级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的,公司一次性奖励2000元; 3.被评为厅市级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的,公司一次性奖励1000元; 4.被评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的,公司一次性奖励500元。 (三)对优秀驾驶员的奖励 1公司根据驾驶人员表现和责任事故的大小按100元/千公里的基数发放年度安全奖,安全奖最高限额为3000元。年行驶里程累计不足3万公里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并进行奖励。年累计事故损失不超过1000元的,全额发放安全奖;年累计事故损失在10003000元的,按60%的比例发放安全奖;年累计事故损失在30005000元的,按30%的比例发放安全奖;年累计事故损失超过5000元的,不发放
3、安全奖,并按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有关规定处理。二、罚则 (一)对单位的处罚 1.单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造成省交通运输厅许可机关停批,导致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造成公司资质降级的;单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的;单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安委会决定的处理意见处罚责任单位。 2.对发生非营运机械、车辆一般行车事故或营运机械、车辆较大行车责任事故的单位,公司对其单位予以1000030000元罚款,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3.对各项安全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责任事故频发的单位,年终考核指标超过公司控制指标的,公司对其单位予以20005000元罚款,并追
4、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4.基层单位达不到每月召开1次安全例会要求、安全管理基础资料不完善、安全月报、事故月报表上报不及时的,公司对其予以5001000元罚款,并追究分管安全负责人责任。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未达到100%,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公司对其单位予以1000元罚款,并追究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责任。 6.各分公司、各部室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公司对其单位予以5000元罚款,并对管理单位通报批评。7.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不到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处罚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未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3)落实安全检查、会议、
5、培训制度不到位的; (4)未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或对上级查出的安全隐患,不按整改要求时限进行整改的; (5)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6)未制定应急预案或制定的预案不完善; (7)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发生的; (8)不按公司要求办理保险业务的; (9)对公司要求上报的事故谎报或者瞒报的。 (二)对驾驶员的处罚 1.对于违反有关管理规定,不听从指挥,无理取闹者,经认定给予警告1次,并扣除20的当月岗位工资;警告2次的扣除50;警告3次的调离岗位并扣除全部岗位工资。严禁酒后开车、私自出车,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3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二次以上的,终止驾驶资格,待岗查看,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直至调离驾驶岗位或开除,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交通责任事故的,除执行以上处罚规定外,由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负担全部经济损失。2驾驶人员出车期间若因个人原因出现交通违章现象,罚没款项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三、罚金的交纳 各部室一律使用公司统一收据,填写处罚原因及金额转财务处,罚金由财务处从被处罚单位每月结算中扣除,列入安全基金科目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