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名称:药品退货操作规程
编号:DSL-GC-008-*
起草部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版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药品退货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购进退出药品管理工作。
2. 范围:适用于对购进退出药品的管理。
3、定义:购进退出药品:指入库验收时拒收的药品退货和在库药品退货。
4、内容:
4.1造成药品购进退出的主要原因有:
4.1.1因以下原因在入库验收时被拒收的购进药品:
4.1.1.1验收时发现药品破损、污染、短少。
4.1.1.2验收时发现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4.1.1.3验收时发现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
4.1.1.4验收时发现进口药品通关单不符合规定。
4.1.2不宜继续储存的在库药品。如积压药品、近效期药品等。
4.2不合格药品的退货处理:
4.2.1购进药品在收货时发现包装破损、标志模糊、证明文件欠缺等情况,保管员有权予以拒收,并如实填写《拒收报告单》,做好相应记录。
4.2.2购进药品在验收时,如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上报质管部,经质管部确认为不合格药品的,保管员将不合格药品放入退货区,作购进退出。
4.2.3业务部负责办理退货事宜,并将结果通知有关部门。
4.2.4财务部不得付款。
4.2.5有关凭证、记录齐全,保存5年。
4.3在库药品的退货处理:
4.3.1业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对积压、近效期或已经经质管部确认为不合格等药品提出退货要求并说明理由,填写《购进退出开票单》,报质管部审核。
4.3.2保管员根据经审核的《购进退出开票单》,将所需退货的药品移至退货区,作出明显标志,专人负责,并予以记录。
4.3.3由业务部负责联系退货药品的供货单位,办理退货事宜,并将结果通知有关部门。
4.3.4由财政部作货款方面的处理。
4.3.5有关凭证、记录齐全,保存5年。
4.3.6业务部、配送中心对退货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分清责任,提出补救改进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反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