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大学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关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第三条 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必须具有涉密人员资格,并按照大学涉密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
2、理。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我校教职工除外)原则上不能选择我校属于涉密范围的课题撰写论文。特殊情况,需经学校保密办(或军工办)、学位办审核批准。我校不允许该类研究生选择本人所在单位涉密项目的研究内容作为学位论文。第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第五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由校保密委员会领导,校保密办公室负责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研究生院、军工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档案馆、图书馆负责具体实施。研究生
3、内部学位论文的管理工作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图书馆负责具体实施。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审定第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审批,后撰写”的原则。第七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报告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八条 我校涉密学位论文密级分为秘密级和机密级,具体应根据相应承担涉密项目的密级确定。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严肃认真填写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
4、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二)各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大学定密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学位论文的密级一般不得高于来源研究项目(或课题)的密级。(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按理工科类、医科类、人文社科类分别报送科技处、医科处、社科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涉及军工科研项目涉密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学校军工办审核和学校军工项目定密工作小组审批。第十条 凡参与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科研保密规定,在涉密科研项目及其成果解密前不得泄露涉
5、密内容。同时,涉密论文的作者须签订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附件二),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第十一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论文的打印、复制、装订必须在学校保密办指定的地点进行。学位论文必须后附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左上角处明确标注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秘密8年”、“机密15年”等,并按照国家秘密进行管理。第十二条 导师应为研究生提供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条件保障。撰写涉密学位论文使用的计算机、磁介质及产生的载体,都应按照涉密载体管
6、理要求进行管理。第十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预答辩必须在导师指定的相关人员中进行,参加预答辩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涉密资格。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答辩申请涉密学位论文作者申请论文答辩时,应在导师签署同意申请的意见后带齐必备资料,直接到学位办办理论文评阅与论文答辩手续。学位办经办人员应具有涉密资格。第十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评阅学位办根据导师建议的评阅专家名单(应2-3倍于规定人数),确定评阅专家。评阅专家应符合大学学位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要求,并签署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论文必须通过机要寄送或专人送达,已评审完毕的论文原件及其评阅意见必须通过机要寄送或专人取回。论文的送审与回收由学位办涉密人员完成。第
7、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答辩会涉密论文答辩会现场应按照涉密会议的要求进行保密管理。答辩委员应符合大学学位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要求,并签署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答辩秘书应具有涉密资格,答辩会使用的论文应当场分发并当场回收。答辩会后申请学位的有关材料应尽量做脱密处理,由专人交送学位办涉密人员保管。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连同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复印件直接交图书馆学位论文管理中心涉密管理人员,由图书馆按涉密论文管理要求进行保存。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学位办,由学位办
8、送交指定单位。第十八条 学校图书馆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图书馆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在保密期限内不提供读者服务。第十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第二十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图书馆公开学位论文的管理与服务方法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第二十一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文保
9、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保密期限。论文完成后,应在论文封面左上角密级处标注,如“内部3年”字样。第二十二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三),报本单位保密工作负责人审批备案。在申请学位和学位授予审核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连同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交学位办按一定的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学位办送交指定单位,按公开论文管理。离校时,论文作者凭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办理有关离校手续。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10、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第二十五六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附件一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申请人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姓名院(系、所)拟定论文题目论文来源课题课题编号拟申请论文密级秘密 机密 拟申请保密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申请论文保密的理由: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本人已阅
11、读过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并承诺遵守此规定。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指导教师意见:签名: 年 月 日院(系、所、中心)密级审定人初审意见:审核人: 年 月 日科技处(医科处/社科处)/军工办审核意见:审核人: 年 月 日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军工项目定密工作小组审批意见:审批人: 年 月 日注:1.本表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申请。2.办理保密申请需同时提交论文来源课题合同首页及批准页复印件。3.本表原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留存,复印件随同论文(含电子版)直接交图书馆学位论文管理中心保存。8附件二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为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大学)与乙方(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
12、、评阅人、答辩委员及参加学位审核的有关人员)达成如下协议:本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为 ,保密期限为 年,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允许乙方接触和知悉本论文所涉及的国家秘密,乙方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在知悉的国家秘密未解密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披露所掌握的秘密事项。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悉或研制开发中掌握的国家秘密据为己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凡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泄密或造成严重泄密隐患的,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因调查泄密行为所支付的费用。后果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论文解密之日起自动终止(
13、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承诺遵守本协议所列各项条款,如违反协议,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甲方委托人院(系、所)保密工作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答辩委员会委员或参加学位审核的人员可在同一份协议书上签字。本协议原件由研究生所在单位留存。附件三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申请人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姓名院(系、所)拟定论文题目拟申请保密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申请论文保密的理由: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指导教师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学院(系、所、中心)保密工作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注:1.本表适用于涉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内部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申请。2.本表原件随同论文(含电子版)由研究生所在单位交学位办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