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钢材仓储合同
合同编号:
存货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保管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钢材在乙方仓库储存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标的物
甲方在乙方仓库储存的钢材(以下简称“仓储钢材”)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技术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仓储钢材明细表》。
二、储存场所
1. 仓储钢材的储存场所为: 。
仓储钢材占用储存场所内的储存位置为 ,面积为: 平米。
2. 乙方保证储存场所适宜储存仓储钢材,并承诺将在储存期间内使储存场所始终保持适宜储存仓储钢材的状态。
3. 乙方应根据仓储钢材的特性、生产厂的计量方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按品种、规格、长度等分别进行存放。
4. 乙方应仅在第2条第1款规定的储存场所的指定储存位置储存仓储钢材。除本条第5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事先达成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
5. 紧急情况下如不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将可能导致仓储钢材的重大损失时,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及时将仓储钢材转移至其他与本合同项下的储存场所同档次且适宜储存仓储钢材的地点或储存场所内与储存位置同等条件的其他储存位置,并毫不迟延的向甲方发出存在紧急情况的书面证明以及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的书面通知。乙方根据本款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后应与甲方就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的变更事宜另行达成协议,且就仓储钢材转移日起至双方达成协议前的仓储费按下述较低的标准计付:
(1)变更后的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当时的通常的日仓储费;
(2)本合同项下规定的日仓储费。
三、验收和入库
1. 乙方应于仓储钢材运至储存场所后且入库前,立即对仓储钢材进行验收。
2. 乙方对仓储钢材的验收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储存钢材明细表核实仓储钢材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并清点随仓储钢材提供的书面资料(如有)。
3. 乙方在验收时发现仓储钢材任何数量差异或品质不符等情形,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即视为乙方无异议。
4. 乙方对仓储钢材验收完毕后,应立即向甲方签发由乙方签字盖章的仓单,并应立即办理仓储钢材入库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仓单应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1)乙方的名称、住所;
(2)仓储钢材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3)仓储钢材的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间;
(6)仓储费;
(7)仓储钢材保险情况;
(8)仓单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及乙方公章和经办人员签字。
6. 验收完毕后,乙方迟延出具仓单或迟延办理入库手续,因此导致的仓储钢材的任何毁损、灭失等,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储存要求
1. 乙方对仓储钢材的任何运输应遵守下述规定:
(1)运输工具:
储存场所内部运输: ;
储存场所外部运输: ;
(2)运输包装: ;
(3)搬运要求: ;
(4)其他: 。
2. 乙方应谨慎妥善保管仓储钢材。仓储钢材在仓储期间发生任何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乙方发现入库仓储钢材发生任何锈蚀、损坏、数量减少等异状,乙方应在发现仓储钢材异状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4. 仓储钢材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仓储钢材,并按甲方指示(或甲方事先指定的凭证)及时足额收货、发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处分仓储钢材。
5. 甲方有权随时对储存场所中仓储钢材的情况进行检查或提取样品,乙方应予以配合。
五、出库
1. 乙方应严格凭仓单以及甲方开具的有效提单或调拨凭证(客户存根、回单、仓库留存三联单必须齐全,涂改无效)在有效提货期内发货;乙方应审查是否符合上述提货条件,如发生不符合提货条件的提货申请,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之前不予发货。
2.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开具的有效提单或调拨凭证的要求向甲方事先指定的收货人发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3. 乙方在仓储钢材出库当日,应向甲方发送仓储钢材出库书面报告。
六、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 仓储钢材的损耗标准为: 。对于在上述损耗标准之内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2. 在任何情况下,仓储钢材的实际损耗超出本条第1款所述的损耗标准,如在仓单签发前验收中发现存在该等损耗,则视为甲方对仓储钢材的数量的变更,如该损耗发生在仓单签发后且仓储钢材提取前,则该等损耗为储存中导致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七、仓储期间
1. 本合同项下的仓储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乙方应在仓储期间届满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于仓储期间届满之日提取仓储钢材。
3. 如甲方在仓储期间届满之日未提取仓储钢材,应按合同规定交付仓储保管费。
八、仓储保管费及其支付
1. 仓储钢材的仓储保管费为每吨每日 元,除仓储费外,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仓储费按月结算。
(1)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发出上月仓储期间的仓储保管费的付款请求书;
(2)仓储保管费针对当月出库的仓储钢材按该等仓储钢材自入库到出库的实际期间计收。对于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在仓储钢材出库时直接向甲方指定收货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乙方应在付款请求书中扣除相应金额;
(3)在收到乙方付款请求书后 日内,甲方按照所确认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仓储费。
3. 仓储保管费的支付方式应以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
① 汇兑(信汇或电汇);
② 票据(支票或汇票);
③ 现金;
④ 其他: ;
九、合同的变更、补充和解除
1. 各方当事人以任何形式对于本合同实质内容(标的、保管要求、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的修改、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且其所加盖的甲方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一致,方为有效。
各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一致,方为有效。
对合同实质内容的修改、变更及签订的补充协议,所加盖的甲方印章和签字与本合同所载不一致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本合同各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2. 在仓储期间内,如甲方发现储存场所不符合仓储钢材的储存要求,或甲方认为可能导致仓储钢材的损失,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可以立即提取仓储钢材且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在此情形下,仓储保管费支付至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国家或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钢材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锈蚀、毁损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但乙方明知或应知该包装情况且未书面要求甲方改正的,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如期付款,应按未支付款项 分之 日支付乙方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的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分之 。
(3)因甲方相关凭证提供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 乙方违约责任
(1)仓储期间,若发生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仓储钢材丢失、短缺、锈蚀、毁损、错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付甲方未弥补的损失。
(2)由于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赔偿甲方运费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均有权在其应付的合同价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十一、不可抗力
(1)由于火灾、洪水、爆炸、地震、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该事件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虽然有本条第1款规定,但对于任何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或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被视为不可抗力,乙方应承担因该等事故导致的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 仓储钢材 (需/不需)办理商检手续。与仓储钢材有关的全部商检手续由 (甲方/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 (甲方/乙方)承担。
2.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有权以背书的方式将仓单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在仓单上盖章予以确认,且乙方所有向甲方发出的通知应同时发送该第三人。
3. 乙方应在 (地点)免费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室壹间供甲方使用。
该房间应符合下述条件: 。乙方应负责上述办公室的维护,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
4. 禁止权利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 分之 的违约金。
乙方如变更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变更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未及时告知甲方或因乙方所留地址不详造成甲方所发送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自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发出邮件之日起,视为乙方收到甲方发送的相关文件。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
1.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以下第 种机构裁决:
(1) 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 仲裁委员会。
2. 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甲方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3. 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则该约定一律无效。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仓储钢材明细表》(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