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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2年补偿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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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邢西卫字20122号邢台市桥西区卫生局关于上报邢台市桥西区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请示市卫生局:根据河北省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新农合的实际运行情况,我局组织人员研究制定了邢台市桥西区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请市局领导审核、批复。二一二年二月九日邢台市桥西区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根据河北省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新农合的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本方案。一、补偿模式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采取“住院统筹门诊统筹”模式。住院统筹包括:一般住院、重大疾病医疗救治、正常产住院分娩

2、;门诊统筹包括:一般门诊统筹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二、基金筹集筹资标准为每个参合农民每年总计290元,其构成为: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5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每个参合农民每年240元。三、基金分配(一)门诊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村居民门诊补偿,门诊统筹基金按每参合农村居民40元提取。门诊统筹基金占基金总额的14%。(二)大病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用当年筹资总额扣除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和风险金后的部分建立,用于参合农村居民一般住院补偿、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和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住院补偿占基金总额的66%;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占基金总额的4%;顺产补偿占基金总额的0.5%。(三)风险基金

3、累计提取风险基金达到2012年度筹资总额的10%。(四)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用于实行门诊统筹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村两级一般门诊补偿。一般诊疗费的提取标准为每参合农村居民每年16元,占基金总额的5.5%。四、医药费用补偿(一)补偿标准1.门诊统筹补偿门诊统筹补偿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村级补偿40,乡级补偿35;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为100元。为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和运行安全,门诊统筹实行补偿资金总额预算,乡、村次均门诊费用限额。 2.住院补偿比例项目级别 起付点(元)补偿比封顶线(元)乡级定点医院1008570000区级定点医院300757000

4、0市级定点医院10006570000省级定点医院15005570000其它医院20005070000注:(1)乡级是指李村乡卫生院、区二院、区精神病医院、南大郭镇卫生院、邢煤医院,区级指市第五医院、省民政总医院、市南郊医院,市级是指邢台市人民医院、邢台市眼科医院、邢台市第一医院、邢台市第二医院、邢台市第三医院、邢台市第四医院、邢台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邢台市中医院、邢台市妇幼保健院、邢台矿业集团总医院、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因患传染病在邢台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在新农合补偿报销时,按区级定点医院起付线标准补偿,非传染病在市二院住院仍然按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标准补偿。(2)参合农民年度内住

5、院费用各次未达到报销标准的,不累计报销。同一参合农民同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再次住院的,再次扣除起付线费用(患恶性肿瘤需多次住院进行化疗的除外)。(3)参合农民因同一种疾病,从上级医疗机构院转入下级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费用时,免除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从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上级住院补偿费用时,起付线按上级的起付线减去下级的起付线计算。(4)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但新生儿父母当年已经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特殊情况下与其父亲)合并计算 ,直至一人最高封顶线。新生儿当年不再缴纳个人参

6、合费用。(5)封顶线每人每年70000元,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一般门诊统筹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和大病二次补偿等。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另行计算。3.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根据桥西区特殊病种的患病率、年人均门诊费用等数据,设定十五种特殊病种:高血压级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及重度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失代偿)、肝硬化、尿毒症肾透析、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特殊病种补偿起付点为100

7、元、补偿比为30、封顶线为3000元,可根据全区特殊病种实际费用做适当调整。对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精神病等特殊病种,比照住院病人补偿办法给予补偿。4.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医疗救治按省卫生厅下发的实施方案执行,新增病种的补偿按省卫生厅制定的办法执行。5.住院正常分娩补助计划内生育的正常产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每住院分娩孕产妇补助200元的标准执行;计划内生育的剖腹产患者按疾病住院补偿办法给予补偿,不再享受正常产的200元补助。6.参合农民在异地居住的,在合管中心办理异地医疗登记备案后,在异地约定的新农

8、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我新农合规定补偿。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新农合以参合农民实际支付部分为基数,按照补偿方案给予补偿。(1)接受的医疗服务有专项资金补助的;(2)接受的医疗服务有医疗机构减免费用的。(二)补偿范围1.诊疗项目报销范围。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试行)执行。2.药品报销范围。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执行,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配备使用部分)的药品,补偿比提高5个百分点。(三)跨年度补偿规定对连续参加新农合的农民,需在下一年度连续住院的,补偿时按出院年度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未连续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只对参合年度产生的医疗费用

9、进行补偿。(四)办理正常转诊参合农民在乡、区级定点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住院,需要在住院3日内持相关手续到区合管中心办理转诊登记手续,逾期未能办理按照补偿比下调10%进行补偿。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

10、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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