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银行合规体系文件
票据池业务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丰富我行票据业务产品,规范票据池业务运作,防范业务风险,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总行及分支行对票据池业务的管理与操作。
3 定义
名词术语
定义
票据池业务
指我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质押办理本外币授信业务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4 职责分工
部门/岗位
职责
总行公司银行部
负责票据池业务的管理,负责业务相关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总行财务会计部
负责产品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
总行风险管理部
负责产品风险计量与监测。
总行合规部
负责产品相关业务的法律与合规审查。
总行审计部
负责产品相关业务的内部审计。
总行运营部
负责指导分支行运营部票据池业务操作及检查管理。
总行国际结算部
负责票据池业务到期保证金关联等。
分支行业务部门
负责票据池业务的受理、业务审查审批、协议签订等。
分支行运营部
负责票据池业务的柜面操作,包括票据审查、存票业务、取票业务、票据质押出入库、票据管理、委托收款等。
5 基本要求
5.1基本规定
⑴票据池业务包括票据池托管业务和票据池融资业务。
⑵单一客户在开户网点只能签约一个票据池业务,关联的结算账户原则上不得变更。
⑶客户仅申请开办票据池托管业务的可在签约后直接去柜面办理。
⑷客户申请开通票据池融资业务的,须先向经办行申请票据池担保限额,担保限额应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符,原则上不得超过其上年度销售额的50%;对新成立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按其上季度销售额推算的年度销售额的50%,在无法提供上季度报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超过根据其提供的销售合同等有效材料推算的年度销售额的50%。
⑸严禁为非法从事票据经营的机构和个人提供票据池服务。
⑹票据池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率最高为100%,票据池质押项下若办理表内业务,原则上质押率不得超过97%。
⑺经办行应从严审核票据池质押票据的贸易真实性,单张票面金额小于500万元的需提供贸易合同与税务发票复印件,单张票据金额大于500万(含)以上的要求提供贸易合同与税务发票原件。
5.2申请办理票据池业务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⑴经依法注册登记、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⑵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资金往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
⑶主营业务清晰,经营情况良好,票据结算量与销售收入相符;
⑷符合本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5.3票据准入条件
5.3.1票据池托管票据准入条件:
托管票据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现阶段暂不受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入池托管。
5.3.2票据池质押票据准入条件:
⑴质押票据仅限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且承兑行已在我行取得贴现质押承兑行额度。
⑵记载有“不得转让”、“不得质押”等限制背书转让条件的票据不得入池质押。
⑶以本票据池票据质押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得入池质押。
5.4额度管理
⑴生效额度=∑质押票据金额*100%+票据池保证金余额
如生效额度超过票据池担保限额,则可用于担保的最高金额为票据池担保限额。
可用额度=生效额度-己使用担保额度
⑵票据池质押解除的规则:
申请解除质押的票据应满足以下条件:∑票据金额*100%≤票据池可用额度
5.5票据池保证金专户
⑴开立
客户在本行签约票据池业务时,系统自动为客户开立票据池保证金专户。票据池质押票据托收款自动入保证金专户。
⑵保证金支取规则如下:
当可用额度>0时,允许保证金转入票据池关联的结算账户。
当保证金专户余额≥可用额度时,最大可转金额=可用额度;
当保证金专户余额<可用额度时,最大可转金额=保证金专户余额
5.6票据池业务撤销
客户申请撤销票据池业务时,应确保票据池内票据余额和保证金余额均为零。
5.7收费
⑴票据池业务手续费:按5—10元/张票或按票面金额的0.1%—0.3%一次性收取。
⑵票据委托收款手续费:按我行对外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
⑶承兑汇票代理查询手续费:按我行对外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
6流程描述
6.1票据池业务操作流程
阶段1:业务申请及审查审批
环节1:业务申请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
工作内容:
客户申请票据池业务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填写完整的《票据池业务申请审批书》(加盖公章)(附件1);
⑵申请人营业执照和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票据池业务经办人授权书》(一式二份)(附件2)、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因任何原因需改变授权经办人时,须提供新的《票据池业务经办人授权书》以替代原《票据池业务经办人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新的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的《票据池业务经办人授权书》需要列明所有被授权人;
⑸我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环节2:业务调查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
工作内容:
业务人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查:
⑴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所从事的商品生产及流通经营或其他劳务、服务性经营是否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
⑵企业的日常结算方式、票据来源情况、票据业务量等;
⑶重点调查票据结算量与销售收入是否相符合,是否为生产经营的合法收入等。
业务经办人员对客户进行调查后,在《票据池业务申请审批书》中形成简要的报告。
环节3:票据池担保限额申请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
工作内容:
如需办理票据池融资业务,应由业务人员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票据池担保限额”发起申请。
如变更票据池担保限额,应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重新进行额度审批。
环节4:业务审批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审查审批部门
工作内容:
1如仅办理票据托管业务,由业务经办人员初审同意后,提交所在部门(总)经理审批同意。
2如办理票据池质押业务,应按低风险业务流程进行票据池担保限额审批。审查审批人员应重点审核担保限额是否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符,且原则上不得超过其上年度销售额的50%;对新成立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按其上季度销售额推算的年度销售额的50%,在无法提供上季度报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超过根据其提供的销售合同等有效材料推算的年度销售额的50%。
环节5:签订协议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
工作内容:
票据池业务审批通过后,分支行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附件3)。
变更票据池担保限额后,分支行业务经办部门应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
环节6:出账
部门/岗位:放款(分)中心
工作内容:
1如办理票据池质押业务,票据池担保限额审批通过后,应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发起出账,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⑴《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
⑵补充协议(如有);
⑶股东/董事会同意最高额质押决议。
2出账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合同管理模块建立票据池担保合同,生成合同号。同时,业务经办人员应将上述资料扫描至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票据池担保合同项下。
环节7:签约及建立档案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业务经办人员应将全套资料移交给运营部,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1经办柜员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票据池建档资料包括:
⑴填写完整的《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银行留存二份,其中一份由柜面保留)(加盖公章);
⑵填写完整的《票据池业务申请审批书》(加盖公章);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填写完整的《票据池业务经办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因任何原因需改变授权经办人时,须提供新的《票据池业务经办人授权书》、新的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⑸我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2审核通过后,经办柜员在AS400系统操作“票据池签约”交易。
3如授权经办人员变更,须到柜面办理。
阶段2: 存票业务
环节1:业务申请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客户办理存票业务时,需由授权经办人员前来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的《票据池业务申请书》(附件4);
2背书栏内加盖预留印鉴的票据原件;
3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环节2:票据和业务资料审核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1客户经办人员身份,由经办柜员审核:
⑴必须是该单位指定的票据池业务授权经办人员;
⑵必须是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且核查通过。
2存票业务合规性,由经办柜员审核:
⑴审核客户是否已与我行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且该协议在有效期内;
⑵审核客户提交的《票据池业务申请书》内容完整且与票据要素及相关附件完全相符;
⑶核验客户加盖预留印鉴(申请书客户签章和票据背书印鉴)无误。
3验票交接
⑴客户可采取现场验票和非现场验票形式。若为现场验票的,柜面核验票据无误后,启动票据池存票交易,将打印的《票据池存票回执》交客户签字确认,客户联交客户。若为非现场验票的,在柜面受理后,先核实票据背面背书章是否与预留印鉴一致,核实无误的情况下,向单位出具一式二联《票据池业务交票回执》(附件5),由企业经办人员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将客户联交客户,客户可先行离柜,银行联则随存票回执附入传票。
①若为非当场验票的,单个客户存票50张(含)以下的,原则上要求当天完成验票并入账;单个客户存票在50张以上,200张(含)以下的,原则上要求在次工作日前完成验票并入账;单个客户存 票在200张以上的,原则上要求在受理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验票并入账。
②在验票过程中,若发现瑕疵票据,应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指定经办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上述《票据池业务交票回执》前来我行,柜面经办人员启动“票据池存票”交易,输入退回票据信息,打印《票据池业务存票回执》(附件6)交客户签字,并将实物退还客户,机打存票回执与《票据池业务交票回执》一并附入传票。
③若发现变造、伪造票据的,应封存票据,立即通知管户人、客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外,同时保留好监控录像等证据。
4票据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由经办人员和复核人员双人审核:
⑴票面所记载事项应清晰、明确且无涂改,票据背面的背书章是否与预留印鉴一致:
票据出票日、到期日(汇票期限最长为自签发之日起至到期日止6个月),出票人(出票人全称应与签章相一致)及签章(单位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全称、汇票专用章、行号(应与汇票专用章相一致)、地址;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出票金额(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承兑协议编号;
⑵对票据实物的纸质、图纹、油墨、暗记等予以逐张甄别;
⑶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不得质押”、“不得背书”等字样;
⑷票据背书应连续、完整,背书人签章、粘单上的第一背书人应在汇票与粘单的粘贴处盖骑缝章,骑缝章应清晰且与粘单第一背书人签章相一致;粘单中背书人签章及书写的被背书人应清晰、明确且不可更改;
5复核柜员对实物票据张数、金额与《票据池业务申请书》逐一核对无误后,对票据进行复审。
6复核柜员对票据进行复审无误后,经办柜员操作“存票交易”录入票据信息,对当面验票的及有瑕疵票据退回的客户,还需在存票回执的银行留存联空白处手抄“确认以上信息无误,退回票据经审核无误,己收妥。”字样,签章后留存。
7经办柜员根据实际存票张数或金额,依据客户与我行签订的《xx银行票据池业务担保合作协议》收取票据池业务手续费,并打印手续费凭证交给客户。
环节3:票据入库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在监控摄像范围内,经办柜员将入库票据原件交保管柜员后,作双人入库保管。保管柜员根据存票回执核对后加盖名章,视为从经办柜员处接交。
环节4:上门服务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1如客户需办理上门取票的,参照《xx银行上门服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由经办行双人上门提取票据及《票据池业务申请书》后交柜面经办柜员,办妥交接。
2办理上门取票注意事项:
⑴上门取票时客户方的经办人必须是法人代表人或票据托管池授权经办人;
⑵上门取票后,必须当日在AS400系统中操作存票交易,做好入库登记。
阶段3:取票业务
环节1:业务申请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客户办理取票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的《票据池业务申请书》(附件4);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环节2:业务资料审核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1客户经办人员身份,由经办柜员审核:
⑴必须是该单位票据池业务档案资料中《票据池业务经办人授权书》指定的授权经办人员;
⑵必须是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且核查通过。
2取票业务合规性,由经办柜员审核:
⑴《票据池业务申请书》客户填写内容完整;
⑵核验客户加盖在《票据池业务申请书》上的预留印鉴;
⑶经办柜员将《票据池业务申请书》与在保管票据信息核对后,对符合取票条件的票据,办理取票业务 。
环节3:票据出库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1经办柜员根据本次取票票据在AS400系统操作“取票”交易,打印出《票据池业务取票回执》(附件8)一式二份,《票据池业务申请书》做会计传票附件。
2经办柜员和保管柜员在监控摄像范围内,作双人票据实物出库。《票据池业务取票回执》银行留存联作为出库交接单,保管柜员核对后,在此联上加盖名章,视为交接给经办岗柜员。
环节4:票据出柜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复核柜员加计票据张数和总金额,与《票据池业务取票回执》核对无误后,经办柜员和复核柜员分别在回执上签章,连同票据实物提交申请人。企业授权经办人按《票据池业务取票回执》核对票据实物,无误后在《票据池业务取票回执》银行留存联下端空白处注明“上述商业汇票,经审核无误,己收妥”字样并签章,交由银行留档,另一份客户留存联作为回单。
阶段4:入池质押
环节1:质押申请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
工作内容:
办理票据质押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对已经在我行托管的票据申请质押,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⑴ 加盖预留印鉴的《票据池业务申请书》(附件4);
⑵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⑶票据的贸易真实性资料,对于单张票据500万元以下的,应提供与出票人(若银行承兑汇票已经背书转让,则须提供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贸易合同及合同项下的税务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对应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商品交易和提供劳务的,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单张票据500万元(含)以上的,应提供上述贸易合同和税务发票复印件(并提交原件以核对)。
2对尚未托管的票据申请质押,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供背书栏内加盖预留印鉴的票据原件。
环节2:业务审核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
工作内容:
分支行行业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对基础材料、票据的交易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⑴申请人的合法资格;
⑵票据对应的业务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⑶申请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销售情况及现金流量;
⑷申请人的信用状况,是否有不良记录;
⑸其它需要审核的事项。
审核完成后,对于已经在我行托管的票据,进入环节4;对未在我行托管的票据,进入环节3。
环节3:存票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对尚未托管的票据,由柜面办理存票。具体参见业务流程阶段2存票业务。
环节4:查询查复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存票后发起查询查复,相关步骤如下:
1经办柜员审核业务资料:《票据池业务票据入池质押申请书》、企业指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审核无误后,经办柜员在核心系统启动“票据池票据发出查询”交易。
3待承兑行回复后,柜面须及时启动“票据池票据发查状态修改”交易,对查询票据进行逐条修改,若对方行回复正常的,将票据状态改为“查询成功”;若有已质押、已贴现、冻结止付等不能进行质押的信息的,则将票据状态改为“查询失败”。
针对优质客户,经分支行确认后,业务人员可先行凭《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原件/复印件、业务人员签字确认的票据复印件发起查询查复,待承兑行回复后,业务人员及时通知客户提交实物票至柜面,入库审核票据参照阶段2存票环节。柜员完成存票验票环节后,在核心系统中将票据状态改为“查询成功”供业务经理入池质押。
环节5:质押入库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
工作内容:
1业务经办人员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担保管理中建立“票据池”,引入查询成功的票据,将票据信息补充完成,并将票据、贸易背景资料扫描至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对于线下发起查询的,还应扫描查询查复书。
引入票据时,系统将扣减贴现质押承兑行额度。
2业务经办人员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发起质押入库。入库提交时,对承兑行额度不足或承兑行不存在的票据,系统将控制不予提交。
环节6:票据审核
部门/岗位: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
工作内容:
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应对质押票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合法资格;
2质押票据对应的业务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3查询查复书是否在3天以内,查询查复是否正常;
4申请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销售情况及现金流量;
5申请人的信用状况、是否有不良记录。
6其它需要审核的事项。
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在信用风险管系统中对质押票据确认,并进行审批。可凭业务人员提交纸质合同、发票复印件先行审核票据,待票据入库质押后,业务人员于五个工作日内补扫相关贸易真实性资料至信用风险管理系统。
环节7:入库确认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入库审批后,业务人员应向柜面提交《入库联系单》,柜员根据《入库联系单》在核心系统做好入库确认。并打印回执《票据池业务票据质押回执》(附件10),客户留存联交客户,银行留存联由我行留存。
柜面经办人员应在质押票据上做好质押背书。
阶段5:解除质押
环节1:解除质押申请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
工作内容:
客户办理票据解除质押应提供《票据池业务申请书》(附件4)。解除质押分为解除质押转托管池和解除质押出池两种情况。
环节2:票据出库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
工作内容:
业务经办人员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发起票据出库,由系统自动控制是否允许出库,当需要解除质押票据金额*100%≤票据池可用额度时,允许解除质押。否则,不允许解除质押。
对允许解除质押的票据,由业务经办人员提交至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审批。
环节3:票据出库审核
部门/岗位: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
工作内容:
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人员对票据出库进行审核。
环节4:出库确认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1业务人员应向柜面提交《出库联系单》、《票据池业务申请书》;
2经办柜面核验客户经办人员身份:
⑴必须是该单位票据池业务档案资料中《票据池业务经办人授权书》指定的授权经办人员;
⑵必须是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且核查通过。
3解除质押取票业务合规性,由经办柜员审核:
⑴《票据池业务申请书》客户填写内容完整;
⑵核验客户加盖在《票据池业务申请书》上的预留印鉴。
4柜员根据《出库联系单》在核心系统做好出库确认。柜员应打印回执《票据池业务解除票据质押回执》(附件12),如为解除质押转托管,由经办柜员和复核柜员在回执上签章后,银行留存联由我行留存,客户留存联交客户。
如为解除质押出池的,经办柜员和复核柜员分别在回执上签章,连同票据实物提交客户,客户确认后,在银行留存联的空白处手抄“确认以上信息无误,退回票据经审核无误,己收妥。”字样并签章后交由我行留存,客户留存联交客户留存。
阶段6:委托收款
环节1:委托收款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1运营部根据票据到期日排序,按我行规定时点发出托收。
⑴如为托管票据,由经办柜员每日操作“票据池自动发出托收打印”交易打印委托收款凭证并发起托收。
⑵如为质押票据,由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发送指令给核心系统,运营部应指定柜员进行操作,启动“质押出库确认”交易,在“是否票据池”字段选择“是”,进行票据池质押票据的出库确认,确认完毕后,启动“票据池自动发出托收打印”交易打印委托收款凭证。
2、柜面经办人员双人向保管人员提取票据,办妥委托收款背书。
如为托管票据发出托收,柜面经办人员还需票据背书栏内补记“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栏补记“xx银行ⅹⅹ分(支)行”字样。客户无需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托收凭证,由我行直接根据协议打印托收凭证,发出委托收款。
3、对于托管票据,托收款入客户结算账户,对于质押票据,托收款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如发生退票的,通知客户做后续处理。
4、退票处理
⑴对于托管票据发生退票时,如退回当日此票无法再次发出托收,则经办柜员在AS400系统中操作“委托收款退票(他行退我行)”交易, AS400系统做委托收款退票并重新入池,状态变为“托管托收退票”,并及时联系客户进行处理。
⑵对于质押票据发生退票,见环节2
5、客户办理取票后发生的委托收款业务,不再纳入票据池管理,视同柜面受理的委托收款业务。
环节2:委托收款(质押票据退票或信贷发送核心失败)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分支行运营部
工作内容:
对于质押票据委托收款发生退票或者信贷发送核心失败的,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的“质押托收列表”模块手工发起质押出库,并由柜面确认。
阶段7:保证金支出
环节1:保证金支出发起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
工作内容:
分支行业务经办人员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的“票据池——保证金支出”模块中发起保证金支出申请。由信用风险管理系统控制是否允许支出,当可用额度>
0时,允许保证金转出。当保证金账专户余额≥可用额度时,最大可转金额=可用额度;当保证金专户余额<可用额度时,最大可转金额=保证金专户余额。
环节2:保证金支出审批
部门/岗位:分行风险管理部/分支行业务管理部
工作内容:
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对保证金支出进行审批。
环节3:保证金划转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面
工作内容:
审批通过后,分支行业务经办人员打印《保证金支出通知书》,签字后交分支行柜面办理保证金划转。柜员根据《保证金支出通知书》,在核心系统操作将保证金划转至票据池签约的结算账户中。
阶段8:授信业务办理
环节1:业务受理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
工作内容:
客户申请票据池质押办理授信业务应提供以下资料:
⑴授信业务规定的全套资料;
⑵《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
⑶票据池业务补充协议(如有);
⑷(股东/董事)会同意最高额质押决议;
⑸本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担保合同资料在担保限额出账时移交,单笔业务出账时不再另行提供,由业务人员扫描至担保合同下。
环节2:业务调查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
工作内容:
分支行业务经办人员应根据《xx银行授信调查尽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实施贷前调查。
环节3:业务发起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
工作内容:
业务经办人员在信用风险系统发起授信业务,并引用担保合同。
环节4:审查审批
部门/岗位:业务审查审批部门
工作内容:
审查审批人员根据我行要求进行相关业务的审查和审批。
环节5:协议签订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
工作内容:
审批通过后,经办行业务人员与客户签订授信业务相关协议。
环节6:出账
部门/岗位:运营部放款(分)中心
工作内容:
分支行落实相关手续后,将出账资料送放款(分)中心出账,由放款(分)中心审核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审查无误后办理出账。提供的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⑴ 授信业务规定的全套资料;
⑵《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
⑶票据池业务补充协议(如有);
⑷(股东/董事)会同意最高额质押决议;
⑸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环节7:保证金关联申请/审批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业务审查审批部门
工作内容:
1在业务到期前,由分支行业务经办人员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的“票据池——保证金关联”模块中发起保证金关联申请。由信用风险管理系统控制是否允许保证金关联划转,当保证金专户余额≥票据池为授信业务担保的金额时,可划转的最大保证金金额为票据池合同为授信业务担保的金额;当保证金专户余额﹤票据池合同为授信业务担保的金额时,可划转的最大保证金金额为保证金专户余额。
除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外,其它业务原则上只能发起一次保证金关联申请。
2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审批通过后,发至核心。
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的内部授权岗有权限调整保证金业务关联次数。当单笔业务保证金关联次数超过2次时,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应手工计算,并确保保证金关联的金额不得超过票据池为业务提供担保的金额。
3审批通过后,分支行业务经办人员打印《保证金关联联系单》,签字后交分支行柜面办理保证金关联划转确认。
环节8:保证金关联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国际结算部
工作内容:
1柜员收到业务人员提交的《保证金关联联系单》后在核心系统确认。
2关联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由核心系统根据票据到期日先后、票面金额大小进行排序,按序分配进行业务关联,多余部分入保证金池账户。
3关联业务为非银承的其它授信业务,由核心系统将相应保证金金额划至保证金池账户并圈存。
⑴如质押办理的业务属于单一保证金账户关联范畴的,分支行业务经办人员应根据《xx银行保证金账户及存款管理规定》和《关于明确保证金划转审批权限的通知》要求,出具《保证金池柜面圈存/解圈通知书》、《xx银行保证金划转审批表》和《保证金关联/引用通知书》,由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审批通过后,柜员根据《保证金池柜面圈存/解圈通知书》操作保证金解圈后,根据《关于明确保证金划转审批权限的通知》将资金用于新开对应业务的单一保证金账户,并根据《保证金关联/引用通知书》,将保证金与业务关联,避免业务实际脱保。
⑵如质押办理的业务属于保证金池关联范畴的,分支行业务人员应出具《保证金关联/引用通知书》,由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审批通过后,由国际结算部根据通知书,将保证金与对应国际业务进行关联,避免业务实际脱保。
⑶如质押办理的业务属于本外币贷款等无法用保证金账户关联的,款项在保证池里圈存直至业务到期。
环节9:业务到期处理
部门/岗位:分支行业务部门/分支行运营部
工作内容:
1如质押办理的业务属于本外币贷款等无法用保证金关联的,于授信业务到期日,业务经办人员出具《保证金池柜面圈存/解圈通知书》和《xx银行保证金划转审批表》,由分行风险管理部/支行业务管理部审批通过后,柜员根据《保证金池柜面圈存/解圈通知书》操作保证金解圈,并归还相应授信业务。
2如质押办理的业务属于保证金池/单户保证金关联范畴的,则按相关业务操作规定扣减保证金进行还款处理。
阶段9:日常管理
环节1:票据查询及对账
部门/岗位:分支行运营部/柜员
工作内容:
1票据托管/质押期间,我行提供票据池票据的信息查询,并按客户要求出具票据池业务对账单、托收账户/保证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交予客户进行账务核对。
2经办行应认真做好票据池业务对账工作。保管柜员、经办柜员、运营经理按规定时限定期盘点网点托管票据是否账实相符,保管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合理安排托收计划。
7 合规依据
7.1外部合规依据
序号
外部合规依据
发文单位
生效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8-28
2
支付结算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1997-12-1
3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1997-10-1
7.2相关内部文件
序号
相关内部文件
发文单位
生效日期
1
xx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合规部
2014-11-14
2
3
8 附件
附件1《票据池业务申请审批书》(具体详见合规风险管理系统——法律事务管理——标准文本查询与使用——“票据池业务申请审批书”)
附件2《票据池业务经办人授权书》(具体详见合规风险管理系统——法律事务管理——标准文本查询与使用——“票据池业务经办人授权书”)
附件3《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具体详见合规风险管理系统——法律事务管理——标准文本查询与使用——“xx银行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
附件4《票据池业务申请书》(具体详见合规风险管理系统——法律事务管理——标准文本查询与使用——“票据池业务申请书”)
附件5《票据池业务交票回执》(具体详见合规风险管理系统——法律事务管理——标准文本查询与使用——“票据池业务交票回执”)
附件6《票据池业务存票回执》(具体详见合规风险管理系统——法律事务管理——标准文本查询与使用——“票据池业务存票回执”)
附件7《票据池业务取票回执》(具体详见合规风险管理系统——法律事务管理——标准文本查询与使用——“票据池业务取票回执”)
附件8《票据池业务票据质押回执》(具体详见合规风险管理系统——法律事务管理——标准文本查询与使用——“票据池业务票据质押回执”)
附件9《票据池业务解除票据质押回执》(具体详见合规风险管理系统——法律事务管理——标准文本查询与使用——“票据池业务票据解除质押回执”)
9版本控制
序号
编写/修改提示
版本号
1
合规体系文件修订
4.0
2
3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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