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关于报批环评文件的申明
广州市白云区环保局:
由本单位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已经本单位审查,承诺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包括建设项目内容、工艺、建设规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相关监测数据、污染防治措施等)是客观、科学、真实的。
现向贵局报批该环评文件,并同意公开该环评文件的全本信息。希望贵局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本单位愿意承担由该环评文件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报批环评文件的申明
广州市白云区环保局:
《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由我公司编制完成,并承诺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包括建设项目内容、工艺、建设规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相关监测数据、污染防治措施等)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评管理的要求来编写的,并对其真实性、规范性负责。如违反上述事项,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疏忽或不负责任、提供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等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或达不到环评技术要求的,本项目的负责人及环评机构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评价单位:(盖章)
2016年12月26日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廖勇平
联 系 人
廖勇平
通讯地址
白云区私企区夏南中路1号厂房
联系电话
13802727594
传 真
/
邮政编码
510000
建设地点
白云区私企区夏南中路1号厂房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L 石化、化工--6、单纯化学品混合、分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30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9000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0.8
预期投产
日期
已投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项目”)位于白云区私企区夏南中路1号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13°17′41.98″、北纬23°16′07.0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以甘油、白矿油、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鲸蜡硬脂醇、卡波姆、丁二醇、羟苯甲酯剂等为原材料,经过乳化、搅拌、静置、灌装、包装等工序生产护发素、沐浴露、面霜、面膜及护肤水等日用品,年产沐浴露100吨、护发素100吨、保湿霜200吨、面膜200吨、护肤水200吨。项目不设发电机和冷却塔。
由于客观原因,本项目尚未办理环保手续,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施行)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受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本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上报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建筑物主要为一栋两层的生产车间、一栋三层的办公楼、一栋五层的宿舍楼及一栋三层预留厂房,该建筑物为本项目租赁所得,总占地面积约为6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000平方米。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
2、生产原料及年消耗量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见下表:
表1 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用量(t)
1
甘油
24
2
白矿油
20
3
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
15
4
鲸蜡硬脂醇
10
5
卡波姆
3
6
丁二醇
16
7
羟苯甲酯
0.5
(1)甘油
又名丙三醇,是无色味甜澄明黏稠液体。无臭。有暖甜味。国家标准称为甘油,能从空气中吸收潮气,也能吸收硫化氢、氰化氢和二氧化硫。难溶于苯、氯仿、四氯化碳、二硫化碳、石油醚和油类。相对密度1.26362。熔点17.8℃。沸点290.0℃(分解)。
(2)白矿油
液体石蜡性状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在日光下观察不显荧光。室温下无嗅无味,加热后略有石油臭。 密度比重0.86-0.905(25度)不溶于水、甘油、冷乙醇。溶于苯、乙醚、氯仿、二硫化碳、热乙醇。与除蓖麻油外大多数脂肪油能任意混合,樟脑、薄荷脑及大多数天然或人造麝香均能被溶解。
(3)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
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英文缩写:AES,是一种白色或浅黄色凝胶状膏体或者无色或浅黄色液体。常用于液体洗涤、餐洗、洗发香波、浴用洗涤等日用化学行业中,也用于纺织、造纸、皮革、机械、石油开采等行业。
(4)鲸蜡硬脂醇
白色固体结晶,颗粒或蜡块状。有香味。相对密度d4500.8176,折射率nD391.4283熔点48~50℃,沸点344℃。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氯仿和矿物油。与浓硫酸起磺化反应,遇强碱不起化学作用。具有抑制油腻感,降低蜡类原料黏性,稳定化妆品乳胶体等作用。适用于各类化妆品中,作为基质,特别适合于膏霜及乳液;在医药中,可直接用于W/O乳化剂膏体,软膏基质等。平平加的原料,也可用于消泡剂,水土保湿剂,成色剂;还可作为生产醇,酰胺及磺化产品作洗涤剂用品原料。
(5) 卡波姆
卡波姆(carbomer)也称卡波,是以季戊四醇等与丙烯酸交联得到的丙烯酸交联树脂,是一类非常重要的流变调节剂,中和后的卡波是优秀的凝胶基质,有增稠、悬浮等重要用途,工艺简单,稳定性好,广泛应用于乳液、膏霜、凝胶中。卡波是美国诺誉公司的招牌菜(前身为美国古立德公司,美国最古老的公司之一),其产品包括Carbopol系列流变学调节剂和Pemulen系列聚合物乳化剂。
(6) 丁二醇
丁二醇具有二元醇的反应性、无臭、低毒、水溶性好等特点,主要用于有机合成,是聚酯树酯、醇酸树脂的原料,增塑剂的原料,聚氨酯涂料的原料,湿润剂和柔软剂,医药、染料的中间体,表面活性剂,塑化剂,吸湿剂(humectant),偶合剂,溶剂,食品添加及香味剂。溶于水、丙酮、甲基/乙基(甲)酮、乙醇、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蓖麻油,几乎不溶于脂肪族烃、苯、甲苯、四氯化碳、乙醇胺类、矿物油、亚麻子油。热时能溶解尼龙,也能部分溶解虫胶和松脂。因沸点较高,常压下蒸馏时易受空气氧化,故宜在减压下蒸馏。无臭,略有苦甜味。
(7) 羟苯甲酯
羟苯甲酯,又称对羟基苯甲酸甲酯。。羟苯甲酯,白色结晶粉末或无色结晶,易溶于醇,醚和丙酮,极微溶于水,沸点270-280℃。 分子式C8H8O3。分子量152.15。主要用作有机合成、食品、化妆品、医药的杀菌防腐剂,也用作于饲料防腐剂。
3、生产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以甘油、白矿油、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鲸蜡硬脂醇、卡波姆、丁二醇、羟苯甲酯等为原材料,经过乳化、搅拌、静置、灌装、包装等工序生产护发素、沐浴露、面霜、面膜及护肤水等日用品,年产沐浴露100吨、护发素100吨、保湿霜200吨、面膜200吨、护肤水200吨。
4、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详见表2。
表2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用途
1
反渗透纯水机
TM-SRO-17
1台
制纯水
2
搅拌锅
1000L
1台
搅拌
3
真空乳化机
1000L
1台
乳化
4
真空乳化机
500L
1台
乳化
5
真空乳化机
300L
1台
乳化
6
气动灌装机
/
5台
灌装
7
臭氧消毒机
CF-YG10
1台
消毒
8
燃油蒸汽锅炉
LWS0.04-0.1-Y(Q)
50L/h
2台
加热
5、用能系统
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用电从当地供电主线路接线,主要以电为能源,每年耗电量约为3万度,生产过程使用燃油蒸汽锅炉提供蒸汽加热,每年消耗柴油4吨。
6、给排水系统
(1)给水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总用水量约为2730t/a,主要为去离子水制取所需自来水(1111.1t/a)、员工的生活用水(480t/a)、清洗瓶罐和设备用水(1088.9t/a)及燃油蒸汽锅炉补充新鲜用水量(50t/a)。
(2)排水
本项目燃油蒸汽锅炉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量约1412t/a,其中包括员工生活污水432t/a、清洗废水980t/a。项目位于白云区私企区夏南中路1号厂房,属于远期江高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目前项目所在地管网尚未完善。本项目产生的一般生活污水经格栅、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清洗废水一起进入建设单位拟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沿着排水渠排至流溪河。
7、空调通风系统
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办公室使用分体式空调,生产车间采用自然通风。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共有工作人员40人,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9、项目四至情况
本项目位于白云区私企区夏南中路1号厂房(地理位置图见图1),项目东面、西面、北面为其他厂房,南面为公路。项目四至图见图3。
10、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本项目的产品、所使用设备以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11、选址法律法规相符性
根据《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新版)2016,与本项目最靠近的是流溪河人和段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流溪河人和段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保护范围:“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50米的广州市境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本项目位于(陆域)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西面的区域,距离流溪河约0.5km,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不相矛盾。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所在地原为空置厂房,故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本项目地理位置图、四至图详见附图1、附图3。
本项目周边以工业厂房、交通道路为主,区域主要环境问题为:
1、废气:周边工业厂房产生的工业废气、周边道路过往机动车产生的尾气;
2、废水:周边工业厂房产生的工业废水、工厂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3、噪声:周边工业厂房的工业噪声及周边道路过往机动车噪声等;
4、固废:周边工业厂房的工业固废及工厂员工的生活垃圾。
上述污染源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至今尚未造成明显的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白云区私企区夏南中路1号厂房,属于白云区辖区。
白云区位于广州西北部,东邻增城区,西界南海区,南连荔湾、越秀、天河、黄埔等4个城区,北接花都区和从化区。全区面积795.79平方公里。白云区扼交通要冲,京广电气化铁路、105、106、107、324国道及京珠、广惠、北环、华南快速干线等高速公路穿越本区,广花、兴泰、罗南、沙泰等省道和地铁二号线、机场快速干线也行经区内,使区内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因此白云区是广州市重要的交通运输枢纽。
2、地形地貌
白云区地貌主要由丘陵山地、台地和平原构成。本区东部属侵蚀、剥蚀构造地貌,为丘陵山地,面积526 km2,占全区面积的50.4%,一般高度在200米以下;少数为高丘,高度在 250~500米之间;溪流沿岸河谷平原,流溪河沿岸属台地,相对高度在5~35米。西部和西南部属台地和冲积平原,面积516.7 km2,占全区面积的49.6%。
3、地质情况
白云区内地质母岩主要有以下几种:石炭系的浅海相砂页岩,主要分布在太和一带;二叠系的灰黑色灰岩夹炭质页岩,埋伏在三元里、嘉禾一带地下,厚度140 m以上,灰黑色灰岩页岩粉砂岩与灰白色长石细砂岩互层,主要分布在新市、嘉禾、岗头等地,厚度在800 m以上;下株罗系的石英砂岩,砂砾岩页岩,夹煤层,厚度大于200m,仅分布于龙归盆地东侧;白云山、帽峰山一带,主要有花岗岩、片麻岩和石英砂岩组成;第四纪沉积平原,以粘性上及砂砾层为主,分布于江村、鸦岗一带低洼地区及流溪河中游右河谷;广花盆地内,以软硬相间碎屑岩(粉砂岩、砂砾岩、泥质页岩和薄煤层)组成。
4、气象与气候
白云区地处南亚热带,属典型的季风海洋气候。由于背山面海,海洋性气候特别显著,具有温暖多雨、光热充足、温差较小、夏季长、霜期短等气候特征。冬夏季风的交替是广州季风气候突出的特征。冬季的偏北风因极地大陆气团向南伸展而形成,干燥寒冷;夏季偏南风向因热带海洋气团向北扩张所形成,温暖潮湿。夏季风转换为冬季风一般在9月份,而冬季风转换为夏季风在4月份。主风向频率:北风16%,东南风9%,东风7%。
白云区多年平均气温21.8 ℃,多年平均最高气温26.2℃,多年平均最低气温18.5℃。低温霜冻期出现的天数不多,无霜期平均341天。多年平均蒸发量1640毫米,年内分配不均,7~10月蒸发量较大,12~4月蒸发量较小。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多年平均降雨量1650mm,变化范围在1620~1680mm之间,变差系数为0.21,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30.49亿m3。年内降雨分配不均,雨量集中在4~9月,约占全年雨量的80.3%,降雨强度大,易成洪涝灾害。10月至3月雨量稀少,常出现春旱。
5、水文
白云区全区主要河涌总计78条,总长473km。较长的河涌有10条:凤尾坑、马洞坑、头陂坑、良田坑、泥坑、沙坑、流溪河、新市涌、白海面、跃进河。最长为凤尾坑,主河长22km;河涌分别汇入流溪河、白坭河与珠江。
白云区水资源非常丰富,镇内流溪河、巴江河可航行500至3000吨船只,距华南地区最大的港口黄埔港仅25公里。被广州人亲切称为“母亲河”的流溪河,是广州市惟一一条完整的内河,也是广州市自来水的主要水源基地,流经白云区约55公里。流溪河、白坭河、官窑涌在三江口相汇后注入珠江。流溪河发源于从化市桂峰山,流经从化市、花都区、白云区,流溪河总流域面积9000平方公里,干流全长156公里,流域面积占广州市总土地面积的31%,流域耕地面积约占全市的33%,河面最宽处有700余米,最窄处也有200余米,作为珠江的一级支流,流溪河除灌溉、防洪、发电外,还负担了广州市自来水水源总供水量的60%,广州市一年用水量十余亿吨,流溪河便贡献了六亿吨之多,是广州市名副其实的“母亲河”。
6、自然资源
白云区是广州市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相当优越。白云区有白云山、帽峰山、南湖、流溪河等众多的山川河流和湖泊,人均土地资源、生态资源、旅游资源为广州各区之最。
1、土地资源
白云区是一个城市与农村并存的区域,拥有700多平方公里的区域面积,土地资源相当丰富。
2、水利资源
白云区水资源丰富,是广州市重要的水源涵养地。珠江流经白云区西部,巴江河、流溪河、小北江、白坭河、沙贝海等数条大小河流亦流经境内。其中流溪河从该区东北部横贯至西南部,是广州市民主要的饮水源。除此之外,白云区还有大小水库14个。
3、动植物资源
白云区境内动植物资源丰富,其中的帽峰山植被以天然次生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人工阔叶林为主,有黄樟、中华楠、观光木、桫椤等珍贵树种,也有穿山甲、猫头鹰、蟒蛇等保护动物。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行政管辖
本项目位于白云区私企区夏南中路1号厂房,属于白云区管辖范围内。白云区位于广州市区的北部,地处北回归线以南,阳光充足,雨量充沛,气候温和,相邻增城市,西界南海,南连荔湾、越秀、天河、黄埔等4个城区,北接花都区和从化市,面积795.79平方公里,辖内有三元里街道、松洲街道、景泰街道、黄石街道、同德街道、棠景街道、新市街道、同和街道、京溪街道、永平街道、均禾街道、嘉禾街道、金沙街道、石井街道、云城街道、白云湖街道、石门街道、鹤龙街道等18条行政街和江高镇、人和镇、太和镇、钟落潭镇等4个中心镇,设居民委员会245个,村民委员会118个 。
2、经济概况
全区经济实现平稳发展。初步核算,2015年,白云区生产总值1538.01亿元,同比增长7.7%,总量比2010年净增598.9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02亿元,同比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334.42亿元,增长6%;第三产业增加值1170.57亿元,增长8.4%。“十二五”期间,白云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10.1%,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1%,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7%。在广州市11个区当中,白云区的经济总量在天河区、黄埔区、越秀区、番禺区之后,位居第五位,占广州市经济总量的8.5%。
2015年,全区三次产业比重是2.2:21.7:76.1,与2010年的2.8:24.7:72.5相比,第一、二产业占比分别下降0.6个、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则提升3.6个百分点。2015年,全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1亿元,同比增长6.3%(按可比口径增长10.9%)。其中,税收收入41.66亿元,同比增长6.7%;非税收入16.55亿元,增长5.3%。“十二五”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3.5%,税收收入年均增长9.3%,非税收入年均增长31.3%。金融业实现快速增长。全年金融业增加值2.89亿元,同比增长14.2%,比2010年增长1.3倍,“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18.4%。
3、 教育与科技
2015年末,全区共有普通中学70所,职业中学2所,小学181所,幼儿园309所,特殊教育学校4所,职业技术培训机构20所。全区在校学生31.83万人;毕业生8.39万人;年末全区教职工2.8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99万人。
2015年,全区科学技术财政支出2.85亿元,同比增长2.6%。全年专利申请量6136件,同比增长29.4%,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017件,增长31.2%;专利授权量4840件,同比增长44.1%,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346件,增长43.6%。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位居全市第六位、第五位。大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年查获假冒专利线索4条,自主立案4件,2件办结,2件未结案;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8件,已调处10件;参与第117、118届广交会驻会执法,处理展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88起,结案率达100%。
4、文化、体育、卫生
2015年末,全区共有区级文化馆1间;街镇文化站22个。拥有文化广场387个。全年区内组织各类文艺活动826场次;送书下乡5.97万册,比上年增加了4.77万册;送电影下乡达到1516场次。全区拥有图书馆21间,比上年增加4间,总藏书量达到45.43万册,比上年增加4.43万册;街镇图书室368个,总藏书共88.1万册,比上年增加0.6万册。
2015年,全区共建设健身路径139条、足球场3个、水泥篮球场26片、下拨乒乓球台165张。全区体育设施覆盖率高达100%。全年组织参加市级体育活动8次、区组织体育活动16次、各街镇组织体育活动108项(次)。由区文广新局组成的代表队参加了广州市青少年锦标赛,约500多人参加23个比赛项目。白云区籍共有27名运动员代表广州市参加广东省十四届运动会,获得了竞技体育组金牌16枚,奖牌30枚。
2015年末,全区卫生医疗机构554个,医疗实有病床位数13398张,工作人员19145人。其中,执业医师4912人,执业助理医师465人,注册护士6891人,药剂人员978人,检验师717人。全年门诊诊疗1764万人次,入院人数34万人。
5、交通和旅游
2015年,全区交通运输仓储业增加值402.38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26.2%,同比增长12.2%,拉动经济增长3.1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累计增长72.6%,年均增长11.5%。机场客货吞吐量增长稳定。白云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5520.94万人次,同比增长0.8%;机场货邮吞吐量200.17万吨,增长5.6%。年末公路里程年底到达数为1539.49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87.84公里,一级公路121.42公里,二级公路197.1公里,三级公路223.62公里,四级公路554.98公里,等外公路254.53公里。
2015年,白云山景区举办了第四届郑仙诞旅游文化节、云台花园天竺葵花展、云台花园意大利风情嘉年华等一系列活动,还引进了广州梦之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举办的蝴蝶文化展、2015跨年音乐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丰富了节日旅游产品,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登山,含云溪生态公园在内全年进园游客2061.5万人次,门票收入7527.5万元。帽峰山森林公园全年共接待游客39.02万人次;门票收入达到455.19万元。
6、社会保障
2015年,全区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190.75万人,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分别有424.05万人次、432.41万人次、414.37万人次、317.21万人次和477.09万人次,五大险种征缴金额共计48.85亿元。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得以实现,全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56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022人,低保标准均为每人每年7800元。
7、环境保护
2015年,白云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18天,比上年增加78天,达标比例87.1%,其中环境空气质量属优121天、良197天、轻度污染39天、中度污染8天、重度污染及严重污染均未出现。超标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和二氧化氮。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3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61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6毫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和细颗粒物则超过标准;一氧化碳和臭氧百分位数浓度均达标。降尘量年平均值为3.2吨/平方千米•30d,达到广州地区暂行标准;硫酸盐化速率年平均值为0.153毫克SO3/100平方厘米•碱片•日,达到国家暂行标准。全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4.7分贝,达二类区标准,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7分贝。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本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表3。
表3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
流溪河(从化李溪坝至广州鸦岗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类标准;
大气环境功能区
二类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环境噪声功能区
2类区;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是否风景保护区、特殊保护区
否
是否敏感区
否
是否两控区
是
是否水库库区
否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属于江高污水处理厂远期纳污范围)
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
否
是否必须预拌混凝土范围
否
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范围
否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意见》,项目所在地为江高污水处理系统集水范围,但近期暂无法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外排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附近排水渠流至流溪河。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2011]29号)及《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流溪河(花都李溪坝至广州鸦岗河段)的水质功能为饮用用水,属于Ⅱ类水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流溪河(李溪坝)水质现状引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整治河涌水质监测信息月报》(2016年3月)白海面涌(白海面涌发源于磨刀坑水库,在流溪河左干渠末端大陂站穿过新广从公路经新市、龙归、蚌湖汇入流溪河)水质监测数据,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4 白海面涌2016年1月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
项目
是否黑臭
水质指数(WQI)
透明度
溶解氧
氨氮
总磷
化学需氧量
水质现状
监测结果
否
49
28cm
6.16 mg/L
0.766 mg/L
0.224 mg/L
10.6mg/L
Ⅳ类
从监测数据可知,流溪河(花都李溪坝至广州鸦岗河段)水质现状为Ⅳ类,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Ⅱ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一般,可能受到上游及沿岸一些工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污染。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白云区私企区夏南中路1号厂房,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了解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采用广州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数据(白云嘉禾大气自动监测子站),2014年8月16日至8月22日连续7天的实测数据见表5。
表5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单位:µg/m3)
指标
SO2
NO2
PM10
日均值
12~29
42~78
31~95
(GB3095-2012 )二级标准24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150
80
150
污染指数
0.08~0.193
0.525~0.975
0.207~0.633
由上表监测数据看,该区域SO2、NO2和PM10的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白云区私企区夏南中路1号厂房,根据穗府[1995]58号文“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该项目所在地属2类区,其环境噪声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2类标准。为了解本项目周围声环境现状,项目工作评价组于2015年12月6日昼、夜间分别在项目周围设点监测,测点结果见下表:
表6 建设项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
测点
昼间
eq
夜间Leq
实测值
标准值
实测值
标准值
1东边界
58.2
60
45.4
50
2南边界
56.9
60
44.9
50
3西边界
55.5
60
43.8
50
4北边界
58.3
60
46.5
50
从上表的监测结果可知,四个监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标准,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需控制外排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NH3-N、石油类等的排放。水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使纳污水体水质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继续恶化。
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是使周围地区的大气环境在本项目运行时不受明显的影响,保护评价区的大气环境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保护
声环境保护目标是确保该项目运转后周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工作及生活环境,使项目各边界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确保项目的营运不改变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
4、固体废物保护目标
固体废物保护目标是妥善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使之不成为区域内危害环境的新污染源。
5、本项目的敏感点
本项目位于白云区私企区夏南中路1号厂房,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项目周围敏感目标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最近距离
受影响规模
方位
保护级别
1
珠江村
150m
约1500人
东
大气二级
噪声2类
2
沙西村
154m
约600人
西南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水污染物: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一级标准(CODcr≤90mg/L,BOD5≤20mg/L,NH3-N≤10mg/L,SS≤60mg/L,动植物油≤10mg/L,石油类≤5mg/L);
(2)大气污染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2.0mg/m3);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燃轻质柴油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四周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①一般固废执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标准;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根据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按以下执行: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0.1412万t/a,其中CODCr≤0.127t/a,NH3-N≤0.014 t/a;
待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完善后纳入到江高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指标。
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0。
3、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一、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属补办环评,施工期早已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产生,本次评价不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主要将外购的原料进行混合乳化,再进行灌装,得到成品。五种产品工艺流程相同,如图-1。
图1 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1)纯水制备:项目设置1台反渗透纯水机,将自来水制备成纯水,纯水主要用于原料乳化、清洗瓶罐及乳化锅等设备。
(2)原料乳化:通过强力搅拌将多种互不相溶的液体混合,温度控制在80~85℃(由燃油蒸汽锅炉提供蒸汽加热),时间约15~20min,再冷却至45℃时加入香精、防腐剂等原料进行混合,时间15~20min。产品换线生产时需要清洗乳化锅,产生一定量清洗废水。
(注:乳化是一种液体以极微小液滴均匀地分散在互不相溶的另一种液体中的作用。乳化是液-液界面现象,两种不相溶的液体,如油与水,在容器中分成两层,密度小的油在上层,密度大的水在下层。若加入适当的表面活性剂在强烈的搅拌下,油被分散在水中,形成乳状液,该过程叫乳化。该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
(3)冷却静置:冷却至室温时出料,静置24~48h。
(4)灌装包装:外购的塑料瓶罐本身已经较为洁净,为了确保其洁净度,建设单位将大部分瓶罐进行一次纯水洗刷,尽量去除瓶罐中的尘埃、微细颗粒物。经过纯水洗刷后,瓶罐再经烘箱烘干,然后经臭氧消毒。最后将半成品用灌装机灌装进洗净的瓶罐。产品换线灌装时灌装设备需要进行清洗,产生一定量的清洗废水。
(5)成品将打包入箱,临时放于厂房内仓库,等外发货。
产污环节:
(1)纯水设备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W1);
(2)清洗瓶罐及设备的各种清洗废水(W2、W3);
(3)办公生活污水;
(4)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N1);
(5)报废纸箱等包装材料、溶剂桶等(SW1);
(6)办公生活垃圾;
(7)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G1);
(8)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G2);
(9)燃烧柴油产生的废气(G3);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由于施工期早已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产生,因此,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污染工序
1、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不设食堂,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及燃烧柴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1)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
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乳化锅采用电加热。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安全、无毒,不含重金属。生产搅拌过程在密闭乳化罐内进行,在配料、搅拌及出料时会有少量原料挥发废气(VOCs)及少量异味,废气产生量极少,属于无组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预计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