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练车转让协议甲 方: 吉林市万华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电 话:甲方自愿将车牌号为:吉B 学教练车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一、 车辆登记信息甲方将车牌号为:吉B 学教练车转让给乙方,车辆品牌为:新捷达;车辆型号为:1.4L手动;车架号为:L ;发动机车号为: 。二、转让价格 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牌号为吉B 学的全车款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三、付款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三年付齐。协议签订当天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其余车款每年付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还款日期为次年的协议日期。 四、甲方于 年 月 日 时
2、分将车牌号为吉B 学的教练车交由乙方所有,该时间之前此车所发生的违法违规及经济纠纷等行为由甲方承担,之后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五、车辆手续移交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车牌号为吉B 学教练车的行驶证、发票、购置本、保险单等相关手续移交给乙方。大照暂由甲方保管,车款全部还清后再交给乙方。 六、车辆保险 乙方自购车之日起车辆必须上第三者保险,在训练场、考试场或者实际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赔偿事宜。甲方可出面协调处理解决纠纷,但不负连带责任。 七、诚信考核 乙方自购车之日起,每年在甲方走表保证100人。 八、该协议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车辆转让或迁出的,需提前通知甲方,在办理转让或迁出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同时出具相关证明。协议期未满先将未支付甲方的购车款一次性补齐,再办理相关手续。九、生效条件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解决,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