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 产 保 全 保 函 编号: (受益人): 鉴于 (下称“保函申请人”)因 一案(案号 )向你方申请对 (下称“被执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保函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你方提供以下保证:一、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下称“本保函金额”)为 (币种、金额大/小写)。二、本保函有效期为以下第 种:1、本保函有效期自本保函由有权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 。三、如因保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并造成被执行人损失的,我行在收到你方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书面索赔文件,并于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后,以本保函金额为限向你方承担保证责任:1、索赔文件应由
2、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是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上授权文件;2、所有索赔文件必须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至我行;3、索赔文件的内容须包含明确的索赔金额、索赔款项应到达的账户、保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及造成被执行人损失的事实及证据、声明未收到由保函申请人直接或间接支付的赔付金额等。4、 。四、有以下任一情形,本保函将自动失效,并请你方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无论你方是否履行退还义务,本保函都将自动失效并注销):1、保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没有错误或没有造成被执行人损失的;2、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的;3、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被提前终止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