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央空调水系统安装合同书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竣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地方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1、 定义:1.1. 甲方; 1.2. 乙方: 1.3. 建设单位: 1.4. 本项目: 1.5. 本工程:空调安装工程1.6. 本合同:空调水系统安装工程合同1.7.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质保责任的总价款。1.8. 开工日期:
2、按建设单位要求。计划 年 月 日1.9. 竣工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 年 月 日1.10. 开竣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1.11. 竣工日期为本合同约定经建设单位、甲方、总包、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1.12. 图纸: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图纸为准。2.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及规范、图纸2.1. 本合同3. 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3.1. 工程概况:3.1.1. 工程名称: 3.1.2. 工程地点: 3.1.3. 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三通,其它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3.2承包范围及方式:(1)设备安装:、制冷机组、室内风机盘管、水泵、各种阀门、过滤器、气压罐、分集水器、冷凝器在线
3、清洗装置、水处理器、金属软接头、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的安装、系统打压、试水、冲洗、保温及调试等空调系统的全部工程。(2)管道安装:包括空调系统供水管、回水管、泄水管、冷却水系统管道及冷凝水管道U-PVC管的安装、系统打压、试水、冲洗、灌满水实验及保温、调试等空调系统的全部工程。(3)配合指导总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结构预留、预埋及空调设备基础施工。(4)应负责整体工程的配合、协调及参加项目各种会议。(5)二次结构墙体的开洞和套管安装及周边封堵。(6)设备的装卸、搬运、码放、保管、吊装及安装。(7)工程所需全部辅材依据甲方招标文件、工具、机械、耗材由乙方承担。(8)所有空调水系统的保修保修需8小时
4、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3.3甲供材料:其中包括:(1)机房系统:全部设备,水泵、气压罐、分集水器、加药装置、金属软接头、各种阀门、电动阀门、流量计、自动排气阀、过滤器、大于DN200的管道弯头、无缝钢管、焊接钢管、套管、管道保温材料。(2)空调末端水系统及新风系统:金属软接头、各种阀门、电动阀门、过滤器、无缝管、焊接钢管、保温材料、U-PVC冷凝水管、保温材料、套管。3.4乙供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辅材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通过甲方及监理认可。其中包括:机房系统:除上述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范围外的所有施工所需材料都由承包人负责。包括:系统管道所需管件;温度计、压力表、法兰;大小螺栓和螺母、垫片、油
5、漆、稀料、铅油、麻丝、各种支吊架的型钢、吊杆和木托;焊条;保温胶;工人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安全用品及消耗品等等。末端系统:除上述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范围外的所有施工所需材料都由承包人负责。包括:系统管道所需管件;U-PVC冷凝水系统安装所需所有管件;温度计、压力表、螺栓和螺母、垫片、油漆、稀料、铅油、麻丝、防火泥、各种支吊架的型钢、吊杆和木托;焊条;保温胶;工人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安全用品及消耗品等。4. 甲方人员及甲方责任:甲方驻工地代表: 、 全面负责工地的管理工作,因为甲方出现的管理问题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依据甲方招标文件。5. 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 、配合甲方代表全面负责工地的管
6、理工作。因为乙方材料、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 1甲方的权利: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发包方,在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处于主控协调地位。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对项目的总体安排,本着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原则,对各施工队伍进行协调管理。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的行为,均不损害、影响和限制甲方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工程发包方的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任何破坏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其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拥有的权益。6.1. 2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当按照
7、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遵照履行本合同项下应当由甲方承担的义务。(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变更、洽商等文件的确认。(3) 甲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及时到场,满足施工条件。(4) 协调处理乙方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2.1. 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甲方处获取工程款。6.2.2. 乙方的义务:(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2) 乙方应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乙方如发现设 计不符合工程规范或有任何不合理或不确切之处
8、,应及时通知甲方,提请甲方予以确认。乙方不会因上述问题停止工作或追加费用或影响工期。任何由于上述问题没有及时提出和解决而造成的甲方工程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3) 乙方应完全服从甲方关于该项目及其工程的总体规划安排,服从甲方、总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整体工程,乙方施工中应为甲方与相关配合单位及其他承包商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相关机构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总包或监理工程师合理的指令或指示,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4) 乙方按月上报施工进度表及提供准确的设备和材料进场计划表(风机盘管和材料计划表提前10上交甲方驻场代表,其他设备计
9、划表提前50天上交甲方驻场代表)。7. 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方能上岗工作。8. 乙方驻场项目经理如果不服从建设单位、甲方、监理的正确管理,甲方有权利要求撤换其驻场项目经理人员并对乙方相关管理责任人处以人民币5000-10000元的罚款。9.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真实的考勤表及工资发放签字表,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劳动合同书(乙方确认的复印件)。10. 乙方负责进场后的设备、材料及安装完成后系统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成品保护单上签字确认。11. 乙方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及总包单位进度计划要求,除
10、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以无法如期完成进度提出额外要求。12. 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同意不在向甲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13. 施工所需材料甲方按实际工程材料发生量给付乙方,如出现材料浪费现象,所发生材料浪费量由乙方全部承担。工程发生的材料损耗量需由甲方认可。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材料单上签字确认。14.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符合国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甲方单位的要求,并能通过验收,满足本工程顺利开业与乙方完成工作相关的各项要求。15. 现场管理:符合现场管理要求,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16. 工期管理: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要求,独立承担
11、违约责任。17. 合同价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除经建设单位和监理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外,合同价格均不可调整,设计变更、洽商价格调整之单价均以合同报价中确定的综合单价为计算依据,若无可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由乙方上报,经甲方确认后生效,管理费用等已包括在乙方的合同价款中,为包死价格,结算时不予调整。双方确认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0000.00元)。17.1. 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方式为: 1)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10%预付款做为进场经费。金额:大写: (小写:¥ 00.00元)。2)工程项目设备及管道安装过程中,乙方按甲方要求上报月进度工程量及进度款,甲
12、方核实后支付乙方上报工程进度款的 50%。3)空调水系统全部安装完成包括:打压、试水、保温及系统调试符合国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要求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乙方合同总额的80%。4)工程竣工验收(调试运行合格)签字并移交建设单位,且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5)剩余 5% 作为质保金,整体工程质保期为 贰年(质保期以竣工验收单签订日期始)质保期满贰年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息)。6)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以建设单位给发包方的支付时间进行。根据甲方要求上报工程表格及签字流程表格。17.2.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不管合同中是否有特别说明,均包括但不限于
13、以下费用:17.2.1. 本工程所有的直接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法定收费、风险;17.2.2.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卸车的费用;17.2.3. 此外还应包含有乙方所提供材料的采购、包装、贮运、保险、验收、安装费用,调试、保修期内的乙方责任的维修服务费用,及乙方技术人员现场管理费、系统调试费等各项费用;17.2.4. 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费率、汇率、利率、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17.2.5. 进口材料需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一切进口费用,乙方需确保按正常渠道入关。若遇政府部门对进口材料报关进口资料进行检查,乙方需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17.2.6. 本
14、合同一经签订,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中国大陆税费调整、进口关税的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不得进行任何费用追加。17.2.7. 乙方了解现场的位置、交通状况、存放地点、起卸物料的限制、已完成工程之状况的现场平面、临时设施、仓储、水电等,以及一切可能影响工程费用的其他情况。任何不了解或不能预见上述因素及其影响而导致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将不获支持。17.2.8. 本合同价款中已涵盖乙方为完成本工程的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成品保护、雨季施工、抢工、超高、交叉作业、自行搭拆脚手架、施工场地的临建搬迁、场地平整、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技术措施费、合理时限
15、(8小时以内)内的临时停水、临时停电导致的误工费、安全措施费、按甲方要求所作的工序调整、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人工设备损耗及增加费等。18. 变更及增项内容经甲方签证后,乙方负责施工,并在甲方收到工程款后根据每月完成工程量按照约定比例给付乙方。19. 材料、设备管理:乙方全权负责,并独立承担责任。20.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最终确认,在竣工验收结算付款后支付给乙方。21. 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按现场要求。22. 工程质保: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为准。23.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24. 违约: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双倍赔偿。25. 争议及解决2
16、5.1.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应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25.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a) 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c) 政府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求停止施工;d)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e) 自然原因或外界造成停止施工的;f) 其它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停止施工的26. 保险: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需要保险的人或物由乙方承担保险义务和责任27. 不可抗力:由建设单位确认2
17、8. 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28.1. 本合同生效的前提为: . 甲方已签订 合同书 .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书、施工分包安全协议书施工人员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28.2.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8.3. 乙方完全履行完毕合同义务之日起终止;28.4.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8.5.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8.6. 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8.7.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28.8. 建设单位终止合同执行29. 其它29.1. 本工程属于1级保密项目,故乙方有义务对本工程的所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任何与本工程相关的内容,责任由乙方承担。29.2. 本合同需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书、施工分包安全协议书作为有效合同条款。29.3. 本合同一式叁份,每页必须加盖骑缝章,表示双方对每页内容的认可。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29.4. 因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信誉方面的影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甲方: 乙方:(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人代表: 法定授权人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