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离岗保密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保密办,乙方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丙方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的导师。
第二条 乙方脱离涉密工作岗位,应与甲方、丙方签订离岗保密协议书。
第三条 乙方不再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研究或毕业离校,丙方应对乙方进行保
教育,并明确脱密期,在 年内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在研期间所知悉接触的所有国家秘密。离岗时,乙方不得保留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任何文件、资料和物品等载体。
第四条 乙方违反上述保密协议要求,无论其是否离开甲方单位,甲方都将
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下列处罚:
1、情节轻微的,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
2、对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书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办理。
本协议书与国家保密法相抵触时,以国家保密法规为准。
第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保密办、乙方及丙方、研究生学院各执一份。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研究生导师: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保密办
涉密研究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毕业离岗审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学 号
研究
方向
导师
姓名
脱密期
毕业
去向
联系
方式
导 师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学院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保密办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此表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离岗保密协议书》一起正反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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