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车承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承包方(乙方):_ 性别:_ 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_ 驾驶证号:联系电话:_ 家庭住址: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州、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见附件一)。 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第二条 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_ _ 车号_ _颜色_ _ _ 第三条 合同期限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年_ _
2、月_ _日止。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 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伍仟元整。每日承包费 元,( 元整)。(二)乙方应在每月 至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第五条 车辆的油料和维修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燃油、润滑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如发动机大修,甲乙双方各承担修理费用的一半。第六条 车辆保险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
3、权和车辆产权。(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四)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五)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六)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七)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有权根据本
4、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四)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
5、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1、 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2、 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3、 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4、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2、 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三) 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二) 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
6、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单方违约,有违约方向对方赔偿违约金 元( 元整)。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担保人在合同期内,将承担乙方违约责任及经济连带责任。甲方签字: 电话:乙方签字: 电话:担保人签字: 电话:合同签定日期_年_月_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7、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
8、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
9、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
10、、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