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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4∕T 020-201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嘉兴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81829 上传时间:2022-11-04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172.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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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100.01 B 01 DB3304 浙江省=景兰L/、市地方标准DB 3304/T 020-20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2018 -05 -10发布2018 - 06 -10实施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IJ1=1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的。本标准白嘉兴市农业经济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嘉兴市农业经济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的起草人:陈卫红、宋正卿、姚晗晤。D83304/T 020-2018 I D83304/T 020-20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要求、机构管理、

2、流转方式、程序、条件以及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2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途所有权权属性质的前提下,将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入股、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或部分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2. 2 流转当事人出让方和受让方。2.2. 1 出让方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包方委托的发包方。2. 2. 2 受让方承包农户或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3 基本原则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依法、自愿、

3、有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有序流转、适度规模经营。4 机构要求4.1 机构设置D83304/T 020-2018 村(社区)成立村(社区)服务站、镇(街道)成立镇(街道)服务所(分中心)、县(市、区)成立县服务中心。4. 2 人员要求4.2.1 熟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4. 2. 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4. 3 机构职责4.3.1 村(社区)服务站主要职责4.3. 1. 1 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3.1.2 监控土地流转风险,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4.3.1.3 搜集、核实、上报土地流转信息。4.3.1.4 协调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和

4、对流入主体的资质审核。4.3.1.5 组织洽谈,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指导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等于续。4.3.1.6 接受农户委托,并按农户要求办理土地流转手续:负责委托流转土地的流转合同签订。4.3.1.7 负责委托流转的土地流转费的收取和发放。4.3.1.8 负责处理土地流转相关方的关系,包括土地位置的置换、流转纠纷的调解等:开展土地流转跟踪服务。4.3.1.9 负责受理井上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协助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和抵押登记相关于续。4.3. 1. 10 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和档案,对土地流转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存档。4. 3. 2 镇(街道)服务所(分中心)主要职责4. 3.

5、2. 1 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信息、法律和政策咨询:接受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管理,做好土地流转政策的落实。4. 3. 2. 2 加强对土地流转风险的监控,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4. 3. 2. 3 审核、汇总、七报、发布土地流转信息。4.3.2.4 负责对土地流转价格的协调和流入主体的资质审核。4.3.2.5 组织洽谈,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指导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等手续。4. 3. 2. 6 接受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合同鉴证服务,协助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抵押登记相关于续。4. 3. 2. 7 开展流转土地跟踪服务,对

6、流转合同的履行和流转纠纷进行监督和调处。4.3.2.8 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对土地流转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存档。4. 3. 3 县(市、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4. 3. 3. 1 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信息、法律和政策咨询。4. 3. 3. 2 加强对土地流转风险的监控,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并发布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4. 3. 3. 3 审核、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提供土地流转指导价格。4.3.3.4 组织洽谈,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指导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等手续。4.3.3.5 对流转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及时调处流转纠纷。4. 3. 3. 6 办理

7、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的发证和抵押登记及相关档案的归档。2 D83304/T 020-2018 5 流转条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具有以下条件:a)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明晰:b) 出让方具有流转出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愿:c) 受让方应具备农业经营能力,从事产业符合当地导向:d) 出让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价格、期限等协商一致。6 流转方式6. 1 出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6. 2 入股承包方将土地

8、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者股份合作制企业等。6. 3 转包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6.4 互换承包方之间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地块四至。6.5 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

9、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6. 6 其他方式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7 委托流转7. 1. 1 农户向发包方或村(社区)服务站提出委托流转意向。7. 1.2 受托方接受委托后,应与委托农户签订委托流转协议,并将受委托的土地地块位置、面积、流转用途、流转方式、价格等基本情况,自下而上通过村(社区)、镇(街道)、县(市、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信息公告。3 D83304/T 020-2018 7.1.3 有意承接流转土地的经营业主,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提交承接流转土地的意向书。7.1.4 土地流转服务组织

10、应对承接方进行准入审查。井及时召集受托方和己提交承接流转土地意向书的租赁方进行磋商,协商确定流转价格及有关事项。有多个承接申请人时也通过招标的办法确定流入主体,签订流转合同。8 土地流转管理8. 1 合同管理8. 1. 1 合同种类合同主要有委托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具体合同恪式由当地的服务中心(站或所)提供。8. 1.2 合同订立8. 1. 2. 1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与受让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O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受托方和受让方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签订。承包方将土

11、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不签订书面合同。8.1.2.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街道)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8.1.3 续签合同8. 1. 3. 1 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8.1.3.2 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后按照流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或办理续签手续,或退还农户土地。8. 2 土地流转纠纷解决8.2.1 调解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调解。8.2.2 仲裁和诉讼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8. 3 风险保障金应建立风险保障金,开展农

12、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委托或入股形式进行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对接受委托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或以入股形式组建的土地专业合作社所对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并经县或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进行合同鉴证的流转土地承担风险保障。8.4 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登记管理8.4.1 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的登记由申请人自愿向各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受理机构初审通过的,报送登记机关。8.4.2 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不得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除通过转让、互换流转土地外,其他形式的流转不改变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4 D83304/T 020-2018 8.4.3 当发生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主体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登记的土地流转面积发生变化、土地流转期限发生变化、土地流转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当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变更登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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