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尊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其XXXXXX商住楼109号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 XXXX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商铺座落位置、面积 乙方承租甲方商铺座落在XXXXXXXXXXXXXX商住楼第11幢109号。 1、一层商铺(含储藏室),共计二间。商铺建筑面积合计约50.98平方米,储藏室面积约12.15平方米;面积以售铺合同为依据。 2、二层商铺,共一间,建筑面积合计约55.03平方米。 二、商铺
2、租赁价款: 商铺一、二楼(含储藏室):第一年租金按每月人民币1200元计算,合计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元整;第二年租金按每月人民币1300元计算,合计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元整;第三年租金按每月人民币1400元计算,合计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三、租赁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商铺合同期限为叁年,即从公历2009 年 8 月 6日至公历2012 年 8 月 5日为止。乙方如需续租,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若甲方不自行经营继续出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在同等条件同等价位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四、租金付款方式 乙方承租甲方合同内商铺租金按年交纳,即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时,一次性交清甲方第一
3、年全年租金。第二年租金乙方必须在第一年租赁到期时间内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一次性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依次类推直到合同期满。每年租金金额均按本合同内第二条款计算租金。 五、承租商铺保证金 乙方承租甲方合同内商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作为乙方承租甲方商铺经营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履行按时交纳租金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给乙方。如乙方在承租期限内不按照本合同内第四款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承租商铺保证金,终止合同,并有权将乙方承租的商铺转租他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
4、承租甲方合同内的商铺,以甲方现有的现场为准,所有的装修均由乙方自行设计施工,但不得损坏甲方商铺房屋结构及安全,如有损坏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承租商铺租金、保证金及终止合同。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铺面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甲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租赁期满后乙方所有的装修(设备除外),均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水源、电源到户,商铺内水、电布置设计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在租赁商铺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工商、税务含房屋租赁税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
5、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4、乙方保证在出租商铺经营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商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和从事违法经营。合同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内商铺转租任何人,否则按合同违约处理。如欲将租赁的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三方书面确认,发生转租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600元手续费用,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5、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经营行业所引起的卫生、环境污染、税收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及由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导致双方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的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均由乙方承担(含已付商铺租赁租金、商铺的装修费用、前期投入费用等。)6、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一切人员安全事故及有关责任、一切经济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经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七、违约责任:上述合同条款,甲、乙双方自愿订立,双方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计14000元),若造成其它损失均由违约方全部给予赔偿。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一经签字,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2009年 8月 6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