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用养猪场地协议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为了发展经济,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猪栏、场地租给乙方养殖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特签订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一、 猪栏 3 间、场地共 200平米。二、 租用期限为 2 年,即从 2017 年5 月 1 日至2019 年 5月 1 日止。租金为 4.5万元。三、 在合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供房屋如宿舍、厨房等供乙方使用。猪场内现有的工具(如手扶板车等)乙方可以自由使用。四、 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猪栏、场地没有任何权属纠纷。如有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五、 在租赁
2、期内,甲方得保证通电、通路、保证污水排放至水库不受政府以外的干扰,如有违约造成乙方损失,则需甲方承担,若政府干涉,由甲方配合乙方来协调解决。如租约到期,甲方继续出租需优先给乙方。六、 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乙方将污水排放于旁边水库中,甲方一再承诺,倘若污水对附近的水库造成负面影响(如鱼死亡),乙方概不负责,责任全由甲方承担。七、 在租凭期内,在甲、乙双方协调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原有的房屋、猪场等场地进行建设和改造。八、 租赁期或是租赁期结束后,乙方购买的任何工具(如水泵、水管、桶等),都可以由乙方自由带走。九、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转让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房屋、猪栏、场地等,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甲方需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十、 如合同期内遇上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毁,合同自动无责任终止,甲方需退回剩余租金给乙方。十一、 如遇上猪场内还有在场的猪没有长成未卖时,应允乙方后续,后续租金按年租金除以365天计算。十二、 在租赁期内,若有政府干涉乙方生产经营或是猪栏需要禁养,甲方应出面和政府协调,若协调不成功,则未用到的租金(按年租金除以365再乘以未用完的天数)甲方应如数退还给乙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