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 工 协 议 补 充 条 款
发包方: 河南亿万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丽水湾高档社区×标段
工程地点: 焦作市高新区凯旋路、南海路交汇口
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1#、2#、4#、6#、8#、10#约计13万㎡;二标段为:3#、5#、7#、9#、11#、12#及全地下停车场,约计13.4万㎡;各标段具体面积以施工图设计为准。本合同内容为一标段工程。
建筑面积: 13万平方米(按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工程立项批文: 焦新文【2012】3
资金来源: 自 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桩基、电梯、消防、燃气等工程不在此合同范围内)双方约定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进行转包。门窗、外墙保温、防水工程双方认质认价,不计入清单参与取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2年05月25日(以发出开工令为准)
完工日期: 2015年05月24日
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109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 格
五:合同价款:暂定15000万(以第六条约定决算为准)
六、工程造价确定:
按实际完成工程内容依实决算
计算方式为:河南省2008预算定额综合单价+取费+材料差价+省市主管部门政策性调整+税金一税前造价×5%;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金等按规定数的基本数的30%计取。
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在完成工程的地上主体工程十二层后甲方开始支付已完工程量80%;以后每三层按完成工程量付一次,付该节点工程总价的80%;工程竣工付到工程总造价85%,决算完成后应在4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15日内付款,付款到工程总造价的97%,留3%作为保修金。(钢筋、混凝土甲方供)
乙方垫资部分的工程款按履约保证金返还比例、时间和条件随保
证金返还时支付。
乙方交纳该项目全部的履约保证金为 五百万 万元。在工程进展达到二层时返还40%,达到六层时返还30%,达到主体封顶时返还30%。
甲方提供工程用钢材和水泥(或混凝土)。甲方提供的材料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按双方认定的市场价扣除。
八、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是:
监理单位: 驻现场监理工程师:
乙方驻现场项目经理:
九、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为职工安全提供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十、 工程奖励与罚则:
乙方违约及违反有关规程给予的处罚:
1、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及规范要求,如有违反以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及现场监理人员共同签单为凭,每发生一层给予1000元罚款,累计计算。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范及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和设备。如有违反以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人员共同签单为凭,每发生一次(处)处罚乙方1000元,累计计算。
3、乙方应严格、精心组织施工力量,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方案,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和各阶段划分的完成时间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各结构点未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的,每超出一天给予乙方500元罚款,累计计算。总工期按期完成此罚款全部返还乙方。
4、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原材料及成品和半成品,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需进场前复试的提供复试报告。
5、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施工现场技术管理,配合现场监理人员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对监理及甲方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在24小时内不拿出处理意见或进行处理的。每发生一次给予乙方1000元罚款。罚款累计计算。
6、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合同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延期交房的经济损失。
7、工期违约: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交工日期将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交给乙方的,每逾期一天给予乙方5000元罚款。(因甲方安排的其他安装工程的施工进度影响乙方工程正常进行的以现场监理及甲方代表签单为凭按工程工期顺延处理)累计计算。
8、工程转包:双方约定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如发生转包的甲方将给与乙方300000元罚款。
以上各条发生后给与的罚款由甲方给予乙方书面通知并同时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及应收工程款中扣除。
甲方违约给予的处罚: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协助处理好施工现场与周边关系,由于甲方不能及时处理周边的关系从而影响正常施工的,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误工损失。
2、甲方应及时足额提供由甲方供应的冲顶工程款的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若因甲方不能及时足额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由此给乙方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冲顶工程款的材料限于水泥(或混凝土)、钢材。如增加材料品种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应及时安排协调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专业的施工队伍,以保证乙方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因甲方安排不及时或协调不及时给乙方造成误工的,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的承担应付而未付部分的工程款利息,一个月内的利率按贷款利率执行,超出一个月加倍支付给乙方。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在工程决算时执行。
十二、工期顺延
有下列因素的工期可顺延:1、不可抗力;2、国家政策;3、变更工程量及设计变更;4、甲方原因引起的停工;5、甲方安排的其他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安装工程滞后的;6、超出定额规定的其他因素。
注:工期顺延以现场监理及甲方代表签字为依据。如有损失以签字为准由甲方承担。
十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条件达到后应保证施工的连续
性,如因乙方企业实力不足或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连续进行并造成停工的.停工连续超过三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另行更换施工单位。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工程进度达到付款条件时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累计数额超过一百五十万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可以停工。甲方承担未支付部分工程款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人材机误工损失。工程结束后仍未付清工程款的按相应价值(均价贰仟捌佰元/㎡)的建筑面积的建筑抵押给施工单位。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给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处置已完工程并变现金优先抵扣自己应收工程款。
十四、工程价款的变更
本合同价款变更以设计变更通知、监理人员、甲方代表、总工程
师、甲方项目部经理签证为准,执行完工后决算。应签手续不全的不予认可。
十五、验收:验收分中间验收和完工验收
1、中间验收:为便于工程施工交叉进行主体施工分三次验收,即正负零以下验收、第十二层封顶验收、主体封顶验收三次。
2、完工验收: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书面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工程保修及结算提交从此日起计算。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不在完工验收范围内。
十六、工程完工决算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提出工程决算,甲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自收到乙方工程决算之日起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对决算进行审核,并提出决算审核报告。逾期不审核或不能提出审核结论的视为默认,工程款按本合同第七条支付。
十七、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乙方在所提决算时不再计价(只计取工程配合费)。
十八、工程索赔
甲方索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协调,保护好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果,积极主动协调好与其他施工的关系,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及其他专业的损失由甲方向乙方索赔。
乙方索赔:因监理及甲方代表的错误指令致使乙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向甲方进行索赔。因设计单位错误指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先行向甲方进行索赔,再由甲方向设计单位进行索赔。
十九、工程质量复验及重新签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及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需要隐蔽的工程严格执行签证制度,凡需先签证后隐蔽的工程因未签证就隐蔽的,甲方及现场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重做签证,乙方承担此返工损失。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需对工程质量重新签定的,签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承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六日内到达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进驻现场,否则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二十一、合同失效
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合同约定的职责和义务,保修期满自动失效。
二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采取下列程序处理:
1、双方协商解决
2、建设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
3、法院裁定。双方预定做裁定的法院是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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