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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劳动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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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编号 中 山 市劳 动 合 同用人单位(甲方): 职 工(乙方): 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电话:12333使 用 说 明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三、劳动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劳动合同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2、五、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六、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劳动合同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本劳动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偿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七、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八、本劳动合同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址: 住所(地址)

3、: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试用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1.无试用期。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

4、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职务为 ,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且必须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

5、0小时。3.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因生产经营需要实行以上第2或第3种工时制度的,应当依法获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四、劳动报酬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执行。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试用期满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定为 元。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计件工资。甲方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的,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 月 日至 月 日(工资支付

6、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定每月 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计发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的带薪假期,按本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每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其它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

7、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规定办理。七、劳动合同的变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

8、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

9、议的。甲方按照第、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

10、者变更协议无效的;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有上述第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

11、负伤并经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乙方有本条第(一)项第4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

12、终止。但是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再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九、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劳动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

13、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十、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双方约定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 ;2. ;3. ;4. 。

14、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收手续。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以下第 类。1.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2.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盖章):

15、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

16、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

17、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

18、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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