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路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电力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施工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工程量附件为准;
三、合同工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验收合格并正式通电。
四、工程质量及检验
1.本工程施工按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正常通电。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技术、安全和现场协调进行监督管理。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
工程总造价:
工程款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甲方预付工程费的40%,施工期间付20%,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基础上,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进场施工。
2、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工作事项。
(二)乙方的责任:
1、根据原定要求,经甲方确认后,作好各项施工组织工作。
2、包工包料方式。应作好设备、材料和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甲方单位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4、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参加竣工验收。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此作为法律依据留存,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按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签订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发包方一份,承包方一份。使用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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