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员工手册
1第五章 劳动合同
1. 劳动合同制
1.1 为确立公司与职员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1.2
职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均需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在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如所在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所在单位的上级单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
1.3 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依照国家、地方劳动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按照签订的时限分为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以合同载明的期限为准。
3. 劳动合同的解除或不续签
3.1 有下列情况的职员,公司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即刻通知职员离职,公司不支付离职补偿金:
A.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职员;
B.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员;
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职员;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员;
3.2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可以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
A. 职员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 职员在绩效考核中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工作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 劳动合同签订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D. 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E. 其他。
4. 辞职
职员如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提前通知公司即申请离职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国家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 离职手续
5.1 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您须在离职前完善工作交接,完备离职手续,包括:
(1) 工作物品交接:交还所有公司文件资料、办公设备及其它公物;
(2) 工作内容交接:向指定的同事交接工作事项;
(3) 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借款;
(4) 租住公司宿舍的应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办理退房手续;
(5)
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30日内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不能立即转离的,需与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6) 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7) 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担保协议等),按其约定办理;
(8) 完备所在单位规定的其他调离手续。
5.2 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5.3 未按公司规定完备调离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5.4 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调职,公司将安排离任审计。
5.5 在集团内部调动人员,参照上述条款完备调离手续。
6.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上司或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7. 申诉和仲裁
职员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纠纷,可向上一级负责人或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申诉问题时,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