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买卖协议甲方:高挺乙方:根据买卖自愿原则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将所拥有的1辆北方奔驰牌自卸车自愿卖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内容甲方将所拥有的车牌号为蒙C19382的自卸车卖给乙方。本车辆挂靠的运输公司为:乌海市天畅运输有限公司。三、买卖金额及付款方式车款为(不含税费)人民币175000元;大写:壹拾柒万伍仟元整。乙方于2014年4月26日一次性付清。四、双方责任1、甲方应将车辆所用证件交与乙方;乙方负责与乌海市天畅运输有限公司办理挂靠或过户转籍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合同签订前本车辆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与乙方无关。2、甲方应在2014年4月26日前将车辆的所有违章记录消除;3、甲方应提供车辆所有正常过户手续;4、乙方应当面验车,接车后车辆再出现任何机械故障、车辆交通事故、车辆交通违章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应尽快办理挂靠或过户手续,如不及时办理,在此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身份证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