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XX-HTxx08-1
合同制度
编制: 行政部
审核:
批准:
xxxx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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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改 履 历
标准名:xx合同管理办法
类号:XX-HTxx08-1
修改NO
修改日
制定、修改内容
起草部门
备注
0
xx-8-31
新规制定
行政部
xxxx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合 同 制 度 XX-HTxx08-1
1 主题内容: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合同含义:
2.1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公司内部或外部自然人、其他法人、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2 本制度下的合同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
2.3 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函件、图表、电子邮件、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合同的签署及履行:
3.1 签署合同的程序和权限:
3.1.1 劳动合同:招聘人员经试用合格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署;
3.1.2 经济合同:
3.1.2.1 根据合同所涉专业类别由公司职能部门初审,尤其是技术专业方面的把关;
3.1.2.2 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再审并形成会签意见;
3.1.2.3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报总经理或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者终审,再由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合同;
3.2 签署合同的权限:
3.2.1 标的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由公司总经理授权专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谈判,报总经理审批后对外正式签署;
3.2.2 标的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程谈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者负责对外合同的签署;
3.3 公司总经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单项授权给他人一定标的额以下经济合同的签字权;
3.4 所有的经济合同签署前均须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审查,常年法律顾问根据审查结果出具书面意见;
3.5 在合同谈判前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先了解、收集、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和资信状况;无经营资格、资信差或其资质低,不能满足需要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合同;
3.6 各职能部门严禁以下行为:
3.6.1 在空白合同文本上盖章;
3.6.2 合同文本签字后以传真或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
3.6.3 合同确定内容后先盖章后签字;
3.7 单份合同文本若有两页以上,须加盖骑缝章;
3.8 合同签署后各职能部门应负责及时跟踪合同的履行,若发现合同一方履行困难或违约应及时书面报告给公司总经理;
3.9 财务部门发现以下情形时应拒绝付款:
3.9.1 未签署书面合同;
3.9.2 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
3.9.3 与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不一致;
3.9.4 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而提前支付;
3.10 若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财务部门应督促对方当事人给付款单位出具付款委托书;
3.11 合同的特别规定:
合同的谈判、签署、保管、跟踪履行由运营部负责,行政部、财务部协助并备案;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4.1 无论是公司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或是合同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均应由相关专业部门在三天内形成书面意见,交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审查;常年法律顾问将审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核;任何部门及其人员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4.2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两天内,具体负责的职能部门须书面通知其他相关
部门;
4.3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5 合同的保管与借用:
5.1 合同盖章生效后,根据《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由行政部负责归档保存;若合同的履行同时涉及公司的其他部门,可提供一份或若干份复印件备查;
5.2 行政部应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5.3 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合同原件,合同保管部门应进行登记,借阅人应及时归还;
6 责任:
6.1 若因未遵守本制度规定从而导致公司的名誉或经济受损,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降职、开除等处分;
6.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6.3 各职能部门应保守在签署合同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公司或合同对方的商业秘密;
附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行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行政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修订发布xx-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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