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手段,结合x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平安工地”考核与评价和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是为了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生产安全(工作)管理目标。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xx高速公路项目各参建单位。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2、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遵章守纪”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定期召开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项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交流经验,及时消除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3、、支持、监督,督促从业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六)定期对从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评比,确定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奖励或处罚。(七)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对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的,责令整改。(八)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第五条 勘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勘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二)勘察单位在勘
4、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三)勘察单位和有关勘察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成果负责。(四)勘察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勘察资质,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勘察任务。第六条 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三)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
5、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四)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对其设计成果负责。(五)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条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二)在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同时,严格按x运输部颁布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的要求。督促检查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
6、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提使用情况。审批承包人的分项和工序开工及监控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帮助和督促承包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时,应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项目公司。(三)监理单位应按规定核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进场检验验收情况,组织施工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季度做好“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四)认真执行项目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度、规定,对因监理不力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相应责任。(五)把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列入工程监理的重要工作内容,负责对
7、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监理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与项目公司和承包人紧密配合,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六)对在监理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七)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并及时向项目公司报告。发现施工单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及时责令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积极配合项目公司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和效果。第八条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
8、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经授权对相应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三)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保持持续、有效运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
9、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1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四)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五)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
10、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7.水下工程中的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8.爆破工程。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10.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六)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
11、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七)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其它原因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八)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12、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九)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评价和隐患治理工作,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专职安全员应按规定每日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向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一时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应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措施、时限、资金、验收和责任人等要素
13、。(十)施工单位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进行安全风险论证并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十一)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
14、撤离危险区域。(十二)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应确保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设施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对于尚无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和设施,应当保障其质量和安全性能。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施
15、工单位在签订的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要求租赁单位提供起重机械设备特种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施工单位不得租用以下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适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十三)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
16、入新的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十四)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十五)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
17、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十六)施工单位应当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频率第九条 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将每年年终安全生产会议时与项目公司各部
18、门、各参建单位签订下一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第十条 考核程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十一条 考核频率实行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第十三条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一)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参建单位每半年向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交半年或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由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成考核评价小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打分评级的方式,对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各参建单位
19、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评价(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按照分项考核、量化计分、综合评价的原则, 根据实际考核评价得分,做出考核评价结论,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总分85分以上(不包含85)的为优秀,总分60分以上的为合格,总分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三)各参建单位在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四)具体考核评价记录见附件。第十五条 考核奖惩(一)项目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优秀部门和优秀员工的主要依据之一,考核结果同时与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相挂钩。(二)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综合评比的主要
20、依据之一。对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单位给予2至5分的加分。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年度综合评比。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附件:1.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2.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附件1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工程名称: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序号考核项目扣 分 标 准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5分20分2在认真执行公路
21、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同时,严格按x运输部颁布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的规定。督促检查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审查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提使用情况。审批承包人的分项和工序开工及监控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帮助和督促承包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时,应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项目公司。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5分30分3监理单位
22、应按规定核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进场检验验收情况。组织施工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季度做好“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5分15分4认真执行项目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度、规定,对因监理不力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相应责任。把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列入工程监理的重要工作内容,负责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监理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与项目公司和承包人紧密配合,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对在监理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四不放过”
23、的原则进行处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4分20分5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并及时向项目公司报告。发现施工单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及时责令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积极配合项目公司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和效果。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扣1-5分15分考核项目合计100分考核结果处理意见被考核人签字考核人签字附件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工程名称: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序号考核项目扣 分 标 准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4、。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2分20分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保持持续、有效运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1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
25、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2分30分3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支付。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2分15分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
26、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2分20分5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未按考核项目执
27、行的每项扣1-2分15分6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应确保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机械需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对于尚无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和设施,应当保障其质量和安全性能。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2分7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
28、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2分8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
29、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2分9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应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
3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2分10施工单位应当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未按考核项目执行的每项扣1-2分考核项目合计100分考核结果处理意见被考核人签字考核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