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
建 设 工 程
内部承包合同
(合订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聘用合同
二、 内部承包申请
三、 任命书
四、 建设项目概况
五、 内部承包管理制度
六、 项目部管理制度
七、 内部承包协议
八、 项目部安全责任书
九、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十、 承包责任人承诺函及个人资产复印件
十一、 承包责任人个人信息
十二、 经办人委托授权书及个人信息
一、聘用合同
员
工
聘
用
合
同
书
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聘用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与性质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3、乙方_______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 工程部___(岗位)任职 副经理 ,主要负责公司业务拓展,项目检查、管理并完成该岗位承担其它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乙方每月可轮休4~6天,具体休息日期由公司安排。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应乙方申请,乙方受聘期间养老医疗保险金用由甲方按当地养老保险标准以劳动福利形式接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乙方承诺甲方支付的养老医疗保险金全部用于购买保险绝不挪作它用,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5、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工程部副经理_,甲方按年支付乙方基本工资为_20000_元人民币。
2、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加班调休福利,具体细则参见《员工守则》。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根据内部管理制度,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或连续两月未完成单月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为一年以上,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双倍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费总额的20% 。
第八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乙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内部承包申请
内部承包申请
本人系 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根据公司《内部承包管理制度》,《项目部管理制度》,和自身实力,申请承包公司 项目。本人具备丰富施工经验,受聘公司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工作,具备极强的组织纪律性、业务能力,敬请公司批准本人内部承包申请,为盼!
申请人:
日 期:
三、任命书
任命书
根据工程部副经理 ,提交的内部承包申请,根据公司《内部承包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批准内部承包,任命 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全权承接此次施工任务。望该同志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特此任命!
公司公章:
日期:
四、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中标日期
中 标 价
项目经理
证件编号
技术负责人
证件编号
施 工 员
证件编号
质 检 员
证件编号
安 全 员
证件编号
五、内部承包管理制度
内部承包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规范内部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充分调动承包责任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争取项目利润最大化,使公司的利益、声誉达到双赢。同时,明确承包责任人与公司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全面实行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制度。
二.目的
为加强项目管理,降低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日常经营成本,降低风险。激励员工工作热情避免人员流失,打造高质量产品,使公司与承包责任人、项目部达到名利双收。
三.适用范围
公司项目进场、施工、验收、保修管理过程。
四.权责
1. 项目部的权限
1) 项目的管理权;
2) 项目部管理班组的考核及管理权;
3) 项目部内部财务管理权;
2. 项目部职责
1) 实行 “承包责任人负责制”,承包责任人对项目承担全责,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责任终身有效;
2) 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内部受聘员工个人申请,经审查考核后内部承包给公司内部受聘员工,内部承包合同签订后,承包责任人归口至工程部管理。
3) 按合同规定,完成安全、进度、质量、成本等项目管理目标;
4) 财务必须公开、公正、透明,项目完成后必须接受相关审计。
3. 项目承包责任人
1) 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权代理人,向公司负责,归口在工程部;
2) 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管理,行使项目管理的全权指挥权;
3) 作为项目部的全权责任人,与公司签订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4) 项目实施完成后,工程部对各项管理经济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在上交完公司的技术质量监察费、劳动安全监察费用后,剩余利润由承包责任人按照制定的分配制度进行分配。
五.项目承包管理
1. 项目的来源
公司承接的施工项目。
2. 项目承包方式
1) 根据公司中标合同要求进行总体内部承包。承包费用包括:项目建设所需人、材、机费用,项目的固定奖励部分、项目部建设费、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招待费用、车辆费用(加油、维护维修、停车及路桥费用)、工作餐等日常杂费,项目部人员工资等。
2) 项目部必须认真制定项目预算,对照中标项目造价,合理计算利润点,明确施工中安全、质量、经济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能够按合同造价完成施工任务后与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3) 承包责任人与公司签订合同生效后,即明确确立承包责任人为该项目的全权责任人,承包责任人认可有能力承担项目建设中一切可预见与不可预见的风险,自负盈亏。公司将按合同要求对项目施工进行技术安全监察。
3. 项目部组成
1) 承包责任人自行组织管理班组上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建立项目部;
2) 由承包责任人组建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组成项目部,公司对其他管理人员有推荐权。
4. 项目的考核
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司《内部承包管理制度》、《项目部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协议》进行考核。
2) 按照“谁承包、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明确权、责范围,确保实现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六.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编制,解释权属于工程部。自2007年7月开始实施。
六、项目部管理制度
项目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标准化、制度化管理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技术、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机制,明确项目部职责,提升项目部管理水平,顺利高效完成公司施工任务。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工程部制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并实施。在本管理制度中未涵盖的工程管理、技术质量、劳动安全、人力资源、生产经营、等相关内容,遵照公司《内部承包管理制度》、《工程部管理制度》、《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劳动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计财部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在项目部管理上推行承包责任人全权负责制,项目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包责任人承担全责。
第二部分 项目部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目标动态控制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坚决执行公司质量、安全生产、财务等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中各制度的有效运行。
2、认真做好工程的质安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整改。
3、负责工程建设中各项内业资料的制作、按时完成公司要求的各项报表及统计工作,否则公司有权按工程价款的1%罚款。
4、负责落实施工项目文明现场管理,完成施工项目图纸会审、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审核项目的竣的验收及备案工作。项目部须在竣工后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原件,否则公司有权按工程价款的3%罚款。
5、工程结算:工程结算结算方式按公司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执行,公司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不予支持的增加工程,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全权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司追讨损失。
6、项目部承包工程项目的附属、配套工程,项目部必须以公司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否则公司有权按该价款的5%罚款。
7、工期责任:按公司与发包人签定的合同要求确保工程按期或提前完工。
7.1.工期奖励:项目部按期或提前完工,发包人的奖励全部归项目部。
7.2.工期延误:除不可抗拒因素或发包人同意延期外,项目部工期延误,发包人的罚款全部由项目部承担。
7.3.项目部无故拖延工期一个月以上或因工期延误面临发包人诉讼时,公司有权随时终止项目部施工,项目部须于二日内无条件撤场交接,由公司另行组织队伍施工,由此发生的损失由项目部承担,并承担已发生的一切债务。
第三部分 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 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 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各项技术、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3.质量管理目标:无重大、严重、一般质量事故。
5.技术质量要求较高的分项工程须编制专项施工法案。
6.质量事故,由承包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二、质量事故性质的界定:
1 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施工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千元(含本数,以下同)以下者。
2严重质量事故:由于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直接经济损失在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者。
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过失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者。
三、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处罚制度
1、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除政府监管部门罚款以外,公司对该项目部追加10万元罚款;
2、造成严重质量事故,除政府监管部门罚款以外,公司对该项目部追加5万元罚款;
3、造成一般质量问题,除政府监管部门罚款以外,公司对该项目部追加2万元罚款;
4、造成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公司对项目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处以2万元罚款,对项目经理处以1万元罚款,对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处以5000元罚款,以上人员兼职则并罚;
5、造成质量事故无论是否申报监管部门,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事故报告的时限和流转顺序:
事故发生项目部按规定在事故发生二小时内电话上报公司劳动安环部,并在24小时内项目部补交书面报告。
五、事故报告的内容:见附表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日期:
工程名称
负责人(承包人)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事故性质
设计原因
施工原因
材料原因
安检原因
事故时间
预计损失
事故等级
事故部位
事故
情况
事故
原因
分析
解决
方案
管理部门
处理意见
审核人
批准人
55 / 55
突 发 情 况 处 理 小 组
组长:
手机:
工地职务
承包人
座机:
副组长
手机:
工地职务
项目经理
座机:
联络员
手机:
工地职务
座机:
组员
手机:
工地职务
技术负责人
座机:
组员
手机:
工地职务
安全负责人
座机:
组员
手机:
工地职务
施工员
座机:
说明:1、工程开工前将小组名单上报至技术质量部;
2、小组成员不得少于6人;
3、联络员负责小组内部联系和与公司管理部门联系,保证手机24小时通信畅通;
4、小组成员必须提供手机和座机两种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
5、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由小组提出解决方案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五部分 项目部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及时办理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
4.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重伤事故发生,轻伤率控制在3%,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5.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法案。
6.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7.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
8.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消防器材。
9.如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死亡、重伤)和环境污染事故,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在检查中发现违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公司将给予5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
二、安全事故处罚制度:
1、造成2人以上3人以下工亡或者 5 人以下重伤,除政府监管部门罚款以外,公司对该项目部追加20万元罚款;
2、造成1人工亡或者3人以下重伤,除政府监管部门罚款以外,公司对该项目部追加5万元罚款;
3、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5人以下轻伤,除政府监管部门罚款以外,公司对该项目部追加2万元罚款;
4、对出现安全事故的项目部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处以2万元罚款,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技术负责人处以5000元罚款,以上人员兼职则并罚;
5、出现安全事故无论是否申报监管部门,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农民工利益保障制度
1.进场农民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2.必须配备质量合格、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
3.管理人员不得强令冒险作业。
4.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5.不得出现农民工上访、围堵甲方、总公司和有关部门事件。
6.如果发生上诉情况,将给予罚款50000-100000元。
四、劳动安全监察制度
1、项目部劳动安全管理实行劳动安全监察制,总公司劳动安环部对项目部劳动安全工作垂直领导
2、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设立固定工作岗位“劳动安全监察员”简称:“劳动安监员”。由总公司劳动安环部调派到项目部负责项目部的劳务监察、安全监察、行政监察工作。
2.1劳动安监员在工地时其待遇相当于项目副经理。派驻劳动安监员的项目部总公司按月收取安监费,西宁市(含三县)每月3500元,海东地区及黄南州每月4000元,其它州县每月4500元;未满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算;
2.2劳动安监员具体所做工作项目经理、承包责任人必须协助完成,否则总公司将停办项目部所有事项同时将给予5-10万元的罚款。
2.3劳动安监员负责项目部印章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印章管理、用章申报、印章登记工作。项目部未经总公司授权许可不得隐瞒公司与劳动安监员擅自签订项目部承包协议或变相的各类承包合约,一经发现将即刻停止项目部工作没收违规所得并罚款10-50万元;
2.3 劳动安监员考勤由项目部每月上报至总公司劳动安环部核批;
2.4经总公司同意在不耽误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以外劳动安监员可协助项目部完成其他相应工作。
2.5劳动安监员对到工地现场施工人员,按照公司劳务人员登记本的要求进行登记,包括(身份证信息,健康信息等)备案后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第一时间向总公司劳动安环部负责人进行反馈,公司备案。
2.6公司向项目部提供的用章,劳动安监员须按照公司用章登记本的要求进行逐一登记,对存在疑义的用章,须先上报劳动安环部,待核查比准后,登记用章。防止项目部出现乱用公章的行为。
2.7劳动安监员进驻工地后,及时了解该项目是否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已办理的复印保单备案,未办理的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公司劳动安环部。
2.8劳动安监员负责掌握项目部管理人及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个人信息,复印身份证明。了解进出场时间及薪资情况。
2.9劳动安监员须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和材料款的支付情况,如果发生拖欠情况,及时上报。
2.10 劳动安监员须监察督促项目部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例会活动。
2.11 劳动安监员负责收集整理重要工程节点资料报公司技术质量部、生产经营部。
2.12 劳动安监员应认真做好劳动安全监察日志,主要记载时间、天气情况、工程进展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各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工作内容及应当记录的其他情况。
2.13 总公司检查工地后,对于工地存在安全隐患下令整改的,劳动安监员按整改期限督促项目部整改并上报。
2.14 劳动安监员在施工现场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向总公司劳动安环部反应。
2.15 劳动安监员须在每月30日前就工地各项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公司劳动安环部。
2.16 劳动安监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个人能力及项目部要求报经公司同意可完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交派的其他任务。
2.17 劳动安监员监督项目部劳动保险购买情况并及时上报,尤其对存在高危工作人员必须要求项目部购买五类人员商业险,并及时反馈到总公司劳动安环部。
3、公司委派劳动安监员的各项工作,项目部必须无条件配合完成,否则公司将对项目部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4、劳动安监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保险、安全、农民工工资隐患有权召开项目部会议,及时解决隐患,并上报总公司劳动安环部,项目部拒不配合,公司一经查实将对项目部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安全事故报告的时限和流转顺序:
项目部按规定在事故发生二小时内电话上报公司劳动安环部,并在24小时内补交书面报告。
2、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
见附表
3、事故处理原则
3.1、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2、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员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现场拍照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3、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三)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四)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年 月 日 时 分星期
事故单位:
事故车:
发生时间: 月 日 时 分
事故发生地点:
伤亡情况:死 人,失踪 人,重伤 人。
报告单位:
报告人姓名及电话:
事
故
经
过
及
初
步
原
因
事
故
处
理
情
况
第五部分 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1、项目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配备财务人员(会计、出纳),配合公司报账、对账。因项目部财务制度、人员不健全影响公司报账、对账等财务工作,公司有权按工程价款的1%罚款
2、工程款拨付:项目部按进度申请支付的工程款按公司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账户支付工程款,项目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报发包方更改账户,一旦发现公司将追究项目部刑事责任。
3、营业税、城市维护费、教育附加费等国家规定缴纳的税费(国家及地方有新的税种、税率调整时按国家及地方规定执行),由项目部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足额缴纳, 项目部应向公司提供手续及发票记账联和完税证。如项目部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时, 以查账形式征收所得税的工程部必须及时冲抵各种费用的支出,同时完工时必须提供至少项目总造价的60%的材料发票、发放的的人工费和管理人员工资单、否则公司有权扣留项目总造价的2 %作为购买发票冲帐所用。如项目部不能按时交纳,公司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或从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4、项目付款和结算方式按公司与发包人所签订的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公司有权按照工程款拨付情况、出具外管证情况及实际完成产值收取技术质量监察费、劳动安全监察费,但以不超出承包责任人应交数额为限。
5、 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统一存入(汇入)公司帐户后,由项目部上报资金使用计划,由工程部审核总经理核批。公司计财部门核定费税后按资金使用计划从公司账户拨付至项目部提供的账户,如遇特殊情况(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须项目部立即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项目部融、借资等),由收款人出具委托(虚假委托由项目部承担全责),公司直接支付给项目部或承包责任人,由承包责任人直接代支付,支付后向公司提供支付凭证。
6、如发包人未能按承包合同拨款而导致公司不能按时付款给项目部,项目部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追究公司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必要时公司与项目部协同并以公司名义依法提起诉讼,共同追讨发包人工程欠款。
7、项目工程款到达公司帐户后四个工作日内扣除约定费税外拨付,项目部收到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8、不论何种缘故,项目部不能以非公司名义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否则公司除追回工程款外另按承包责任人私自收取工程款的10%罚款,并追究项目部的法律责任。
9、工程开工前及施工中发生的各种税费均由项目部全部承担(有关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地方管理费、中介费,各种保证金、抵押金、各种税金等)。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编制,解释权属于工程部。自2007年7月开始实施
七、内部承包协议
内部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根据甲方《内部承包管理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致通过由甲方工程部副经理即乙方承包甲方承揽的 工程;
二、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并执行甲方相关的管理文件;
三、乙方独立组建配置项目管理人员,并组建施工队,同时接受甲方管理约束;
四、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且承担本工程的一切债权债务;
五、营业税、城市维护费、教育附加费等国家规定缴纳的税费(国家及地方有新的税种、税率调整时按国家及地方规定执行),由乙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 定足额缴纳,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手续及发票记账联和完税证。如乙方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时,以核定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需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向甲方交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以查账形式征收所得税的乙方必须及时地冲抵各种费用的支出,同时完工时必须提供至少项目总造价的60%的材料发票、发放的的人工费和管理人员工资单、否则甲方有权扣留项目总造价的2 %作为购买发票冲帐所用。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甲方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或从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六、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为:终生有效;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接工程的预决算提出建议;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接施工的工程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上进行监督。对违章、违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理措施并向乙方收取技术质量监察费、劳动安全监察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遵守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无工伤事故,一次交验合格;同时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形象及信誉的事。
2、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对施工造成的垃圾要及时处理清扫或统一堆放;否则,甲方有权处以工程项目总价款的0.5--5%作为罚金,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项目管理班组并报甲方核批,自行安排各工种人员协调施工。
4、乙方必须与劳务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乙方承包的项目完工后不得拖欠物资设备材料商的任何款项及劳务人员工资;一旦发现有严重拖欠现象甲方有权停付工程款,有权处以工程项目总价款的5%-10%作为罚款,同时继续追缴所欠所有款项。
5、乙方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乙方应办理该施工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直至终结。
6、工程预(决)算及交工资料等由乙方自行完成,如乙方无法独立完成而委托甲方代理时,费用收取标准执行相关文件。
7、乙方应及时将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报送给甲方。
8、乙方所承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交(竣)工资料报送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工程总造价3%的罚款。
9、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交纳技术质量监察费、劳动安全监察费,否则甲方将终止本合同。
九、管理办法:
1、为便于承包施工的管理,甲方派技术人员不定期的对承包工程的方案、质量、施工进度、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甲方有权就以上范围内出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报乙方整改,具体细则按照《项目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2、甲方有权控制、监督其资金使用状况,为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以便于管理;乙方必须将工程款进入指定账号不得将工程款私自转入其它账户或提现,如乙方不按此规定执行,甲方有权处以工程项目总价款的5--10%作为罚金。
3、项目启动时、乙方负责向当地监管部门缴纳农民工保证金,以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乙方在项目建设中应保证甲方利益及信誉,应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支付材料款项。若乙方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1. 乙方拖欠及扣发民工工资,拖欠材料款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民工到甲方(总公司)追讨工资或材料款,上告至建设厅、劳动保障局、等相关管理机关或法律诉讼)。
3.2. 乙方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建设方质量标准,工程材料未按照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购进,以次充好。
4、关于民工工资、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的管理办法按照《劳动安全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十、甲、乙双方在承接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若出现违法行为,违法的一方负全部责任,若违法方造成的后果已损害守法方的利益,守法方有权要求违法方予以补偿。
十二、本承包施工协议暂定为:签定之日起至承包的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保修期满后即终止本协议;但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为:终生有效。
十三、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则守约的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损失;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技术质量监察费率指标: 承包负责人:
劳动安全费率指标:
签订日期:二O一 年 月 日
八、项目部安全责任书
项目部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双方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交工(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四级及以上死亡事故为零;
2、设备事故(直接损失500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直接损失500元以上)为零;
4、爆炸事故为零;
5、职工承担对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为零;
6、中毒死亡事故为零;
7、重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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