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恒温恒湿精密空调年度维保合同
甲方: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乙方: 郑州北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为保证甲方核磁室恒温恒湿机组安全、正常、高效地运行,甲方委托乙方对核磁室恒温恒湿机组进行专业维护、检查和保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项目: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核磁室恒温恒湿精密空调系统设备年度维护保养
1.2 工程地址: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1.3 机组描述: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出厂日期
调试日期
制冷量
数量
恒温恒湿精密空调
力博特
40kw
1台
第二条 维护保养工作内容及报价表:
2.1维护保养表格(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单位
备注
1
机组室外机清洗
台
专用清洗剂
2
机组室内机清洗
台
专用清洗剂
3
加湿器清洗
台
专用清洗剂
4
设备正常使用损坏件更换
项
原厂配件
5
冷媒的补充
台
6
合计
¥17500元
2.2 年度维护保养工作内容说明
2.1.1每年冬夏开机前,对所保养的机组完成《附件一》所列的保养内容。
2.1.2 每年供冷季结束后,对所保养的机组完成《附件一》所列的保养内容。
2.1.3在机组运行期间,每月巡视一次,对机组按《附件二》进行运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告知甲方并处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乙方在供冷热季提供及时的开机服务,并对开机前的准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2 机组维保试运行时,对所维护机组均要求做满负载运行,将检查机组的运行数据。
3.3 机组年度维保工作结束,提供机组年度维保报告给甲方。
3.4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行故障求助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3.5 乙方在维保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运行程序,接受甲方的管理,保证机组的安全运行。
3.6 乙方在每次巡视期间都有义务指导甲方运行人员按正确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甲方在使用前将预定的开/停机日期通知乙方。
4.2 甲方配合乙方做好维保的相关工作,必要时提供系统图纸资料及设备的相关资料;提供通向设备和建筑的适当方法,这包括可能需要的任何拆卸、更换建筑结构的整修。
4.3 维保工作期间,乙方人员如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应及时进行制止,以保证维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4 甲方有权按日常维修保养内容(详见附件)对维保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机组的正常运行。
4.5 机组出现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本合同款项及更换的零、备件及相关的材料费。
4.7 甲方操作人员按照机组的使用手册操作设备,并准确记录相关数据。
第五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 壹拾柒万伍仟元整元 ( ¥175000 元)
2,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预付30%(¥52500元),以后每年三月份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当年维保费用的70%(¥24500 元)。
第六条 约定
6.1 协议期间,乙方不承担设备非乙方原因之损伤、意外破坏、遗失的责任;如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设备配件损坏,所需修复或更换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6.2 甲方设备在协议期间机组正常使用发生故障或零部件损坏,乙方负责更换维修。随使用年限增长,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发生数值偏差或电子原件的老化或突然损坏是很难避免的,不是保养工作失误所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6.3 随机组使用年限增长及运行振动原因,机组气密性会逐渐减弱,乙方可根据气密性情况补充冷媒。
6.4 本合同维护保养工作内容保养工作包含冷凝器的清洗工作,相关材料费及人工费均由乙方免费提供,如果因乙方清洗造成蒸发器、冷凝器穿孔,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6.5 乙方负责必要时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6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
6.7 如一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改进。如违约方未及时改进,非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按实际服务日期结算。
6.8 合同期间,因乙方维修及操作原因所致机组故障,乙方的义务是尽快抢修,修理或免费更换零件,使机组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维修机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9 合同期间,因甲方使用操作原因所致机组故障,配件材料费用另计,乙方免维修人工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每违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保养款项的1%;如甲方未按协议约定付款,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的滞纳金。但甲方扣除的保养费及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滞纳金均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
第八条 合同期限:机组保养时间五年,由2014 年3 月22 日至2019 年 3 月 22 日。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协议及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方生效。
第十一条 凡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应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件
附件一:《组年度检查工作》
附件二:《机组定期检查工作》
甲方: 乙 方:
地址: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
联系人: 帐 号:
手 机: 联系人: 电 话: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一:机组年度检查工序及内容
1.电器及控制:
² 检查机组电气接线连接是否紧固,有无松脱或过热现象。
² 检查接触器、继电器接点接触可靠并清理。
² 检查电机绝缘是否良好。
² 检查任何电路,必要时作相应处理。
² 送电检查调校各压力、温度、液位传感器、控制阀:
¨ 排气压力传感器。
¨ 吸气压力传感器。
¨ 油压传感器。
¨ 排气温度传感器。
¨ 水系统温度传感器。
¨ 冷凝器液位传感器。
¨ 测试检查机组各电磁阀动作。
¨ 检查机组油加热器。
² 检查操作屏中各项设定值。
² 检查各保护装置动作是否正常。
² 起动器检查校正及清洁。
2.水系统
² 启动或停止水泵,检查水流量开关是否工作正常。
² 检查机组冷冻水的流量符合厂家要求。
² 协同业主运行工作人员,检查水系统,调整水流量符合机组运行要求。
3.冷冻油系统:
² 排出压缩机润滑油,更换干燥过滤器芯。
² 根据需要,更换压缩机组润滑油。
4.冷媒系统:
² 开启机组各部位阀门,放出冷凝器冷媒。
² 机组冷媒系统全面查漏,必要时进行压力检漏或仪器检漏。
² 停机封存时,将制冷剂收回冷凝器并关闭相关阀门。
5.保养后之再开机调试:
² 再次查看机组各设定值。
² 开机运行调校机组:
¨ 检查冷媒量,必要时建议补充。
¨ 检查冷冻油油加热器、油箱的油位,必要时建议补充。
¨ 检查油过滤器压降。
¨ 检查并记录机组各运行参数显示。
¨ 检查供电电压、运行电流。
¨ 检查机组有无不正常振动及噪音。
6.提交运行记录与保养验收报告,必要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附件二:机组定期检查工作
1.运行日志:
² 检查用户的操作程序和运行日志,与用户沟通机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2.冷媒系统:
² 机组冷媒系统查漏。
² 检查各电磁阀动作是否正常。
² 检查机组冷媒系统各部位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冷冻油系统:
² 检查油位,必要时建议补充。
² 检查油温、油质是否正常,必要时对润滑油进行取样分析检测。
4.电器及控制:
² 检查供电电压、运行电流。
² 送电检查调校各压力、温度、液位传感器、控制阀:
¨ 排气压力传感器。
¨ 吸气压力传感器。
¨ 油压传感器。
¨ 排气温度传感器。
¨ 水系统温度传感器。
¨ 冷凝器液位传感器。
¨ 测试检查机组各电磁阀动作。
¨ 检查机组油加热器。
² 检查操作屏中各项设定值。
² 如果可以停电,进行下列检查:
¨ 检查机组电气接线连接是否紧固,有无松脱或过热现象,接触器、继电器接点接触可靠并清理。
¨ 检查电机绝缘是否良好。
¨ 检查任何电路必要时作相应之处理。
4.水系统
² 启动或停止水泵,检查水流量开关是否工作正常。
² 检查机组冷冻水的流量符合厂家要求。
² 协同业主运行工作人员,检查水系统,调整水流量符合机组运行要求。
5.机组运行振动:
² 检查机组有无不正常振动及噪音。
6.提交运行记录与保养验收报告,必要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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