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货运代理协议甲方:Shenzhen Gatsway Worldlink Card-tech Co., Ltd.地址:Gatsway factory plant, Dafu Industrial Area, Guanlan, LongHua District, Shenzhen, P.R.China Zip:518110联系电话:86-755-27327791 传真:86-755-27306488乙方: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从香港到国外海运业务事宜:(1) 双方同意按乙方发票日期7天内支付所有费用;(2) 经双方协议,通过银行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水单
2、送给乙方。乙方银行资料:如果甲方违背上述付款条款,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并有采取各种措施向甲方收回应得的运输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香港的标准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甲方延迟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费用或报酬,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单证,货物或终止有关合同的履行。其他条款:1、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甲、乙双方可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2、 对货物损失的赔偿,索赔方应根据相关的法律证据,如当地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损失证据,否
3、则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索赔。3、 双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以书面形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或拖欠或暂扣运杂费等行动。4、 本协议的有关费用,如遇香港颁布价格和航空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做相应调整。5、 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庭审理。6、 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另一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此协议。7、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Shenzhen Gatsway Worldlink Card-tech Co.,Ltd. 乙方: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