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汽车轮胎更换维修定点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规范甲方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对甲方车辆轮胎的更换与及时提供服务。
二、供货手续
1、乙方供应轮胎时甲方必须填写“销售单”,销售单上应注明更换轮胎车辆的车型或车牌照号,并提交给乙方。
2、销售单由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三、价格
1、乙方提供的轮胎及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本市场同等品牌、型号、质量及服务的价格水平。
2、材料费及服务费均为含税价格。
四、结算
l、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下列单据:
(1)正式的含税发票(后附经办人签字的清单和材料费清单)
(2)相应的“销售单”
2、费用在送修单规定的项目内按实际发生额结算。结算期为3个月一结。
3、甲方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轮胎服务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质量保证的有关规定。
2、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的保质期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生产厂家的承诺执行(两者不同时,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3、在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因商品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轮胎是未使用过的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甲方应保证对所使用的轮胎正确使用和保养。轮胎更换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轮胎工艺或轮胎附件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里程时间内,如果证明轮胎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轮胎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期为一年。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3、如需修补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法定人: 乙方法定人:
甲方授权代理人: 乙方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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