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备案申请表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盖章)合同编号GF-97-1010资质证有效期/等级 年 月 日 级营业执照号合同期限自 至 止合同委托方项目地址管理服务名称收费标准服务项目总面积合同建筑面积项目管理处主任电话/手机物业类型无电梯 独立别墅 非住宅 高层带电梯 联排别墅 请用“”选择该物业类型备案须提供材料一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二物业公司资质证复印件;外市物业的分公司备案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三委托方身份证明文件(如:开发商营业执照、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居委会委托证明等)复印件四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图(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上划分):新建物业(由建设单位划定)已实施
2、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物业公司划分)其它镇(街)房管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市房产管理局意见经办: 审核: 注:委托方、受托方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上报备案3. 在资质到期前一个月,前来办理合同备案的,请将资质申办一同办理。4、业委会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应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物业管理项目委托合同备案流程向市房产管理局索取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一式四份),并签订合同 按要求填写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备案申请表 到委托合同项目所在地房管所进行审查并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备案申请表上盖章 到市房管局进行备案,对符合要求的委托合同加盖备案专用章(注:1.备案合同一式四份,房管局、房管所、委托方、受
3、托方各一份。2.在资质到期前一个月,前来办理合同备案的,请将资质申办一同办理。)备案须提交材料: 1.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备案申请表; 2. 工商部门出具的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 物业公司的物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外市物业公司须提供经市房管局备案的东莞分公司备案通知书) 4. 委托方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根据委托方身份提供如:发展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居委会委托证明等; 5. 建设单位开发项目证明文件(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上划分); 6. 管理项目旧合同复印件。(新项目不需要提供)合同备案注意事项: 1.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
4、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上备案(如超期限不予备案)。 2. 合同要有双方签章及代表人签字。 3. 所有内容必须填写,不能留空,不需要填写的地方要用斜线划掉;附件必须附上。 4. 委托管理期限:与开发商签订最大期限为5年,与业委会签订只能在业委会任期内(最多5年);并需要全体业委会委员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5. 物业管理费只能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收取,若新合同管理费有变动须提供业主大会确认书等证明材料。 6. 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收支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 7.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可以承接的项目: 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
5、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8. 合同不许有停水电、罚款的内容。 9. 若是分期开发的项目须写清楚分期的项目名称;分期开发的物业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由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 10. 合同内容如有修改,在修改处必须双方加盖公章。 11. 外市物业公司先要进行分公司资质备案后才可以进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备案。 12.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必须是正式合同,四份合同都要进行备案。 13. 合同注销,须提供合同解除或撤销确认书,双方加盖公章, 并把注销通知及合同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15日。 14. 合同备案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注:原文请“ ”下载,其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备案申请表在原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