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吉“金栖堂度假酒店”项目分销代理合同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恒嘉视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香河恒嘉视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合作的态度,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总代理的浙江安吉“金栖堂度假酒店”项目,全权委托乙方在浙江市场进行分销代理事宜,签订以下合同,三方共同遵守: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物业物业名称:金栖堂度假酒店 (以下简称该物业)物业地址:安吉县天荒坪镇冷水洞物业性质:产权式度假酒店产权性质:70年项目销售标准:全装修配酒店客房家私(四星级标准)委托销售总面积约 10000 M2 (共计约200套)
2、(附件一:可销售物业清单)分销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内。 一、甲、丙方的责权范围(1)甲、丙方应向乙方提供与销售有关的该物业所有定性合法的资料、证件及图纸,并保证有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2)甲、丙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接待处、3套酒店样板房;(3)项目在浙江市场推广所必须使用的各类宣传资料(如楼书、单张等)由甲方负责策划及平面设计。(4)甲、丙方负责落实销售合同的签订及销售款项的收取。甲方委派出纳及有关人员1-2人,负责合同审核办理、盖章房款的收取等事宜。(5)项目销售期间乙方将向看房客户收取一定的意向金,收取意向金后乙方将组织客户看房。甲、丙方同意承担杭州至安吉的车辆合理使用费用
3、,杭州以外的浙江市场车辆使用费用甲、丙方承担50%,另50%由乙方承担。客户到安吉现场看房的餐费由甲、丙方统一安排承担。(6)为了保证乙方销售房源的可控性,甲、丙方将尽可能提供乙方整栋未售物业,乙方对认购及成交的物业应在当天及时反馈给甲、丙方,以免发生房源的重复销售。二、乙方的责权范围:(1)乙方负责浙江市场销售推广及客户资源汇集、推介、看房、成交工作,并配合甲方及开发企业完成各项合同签订及款项收取。如因销售违规造成的纠纷由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2)应项目在浙江市场的推广需要,乙方必须全面落实销售及推广配合所需人员,以保证物业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该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及奖罚);(3)甲方
4、和乙方各指定一名工作协调人,该工作协调人对于双方需确认的各项内容签字后均属双方确认,在本合同时间内任何有关销售的重大变动,该协调人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对方。甲方指定的工作协调人为 ,乙方指定的工作协调人为: 。(该协调人选如有变动,双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4)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在每月5号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该物业上个月的代理销售情况(包括销售量明细单、市场动态分析、客户分析、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乙方保证甲方可以第一时间向乙方查询该物业销售的相关房屋明细内容,并在甲方查询当天答复甲方的查询结果;(5)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后即全面进入项目整体市场推广销售准备阶段,甲方应积极
5、配合乙方进行产品推广等有关工作,并提供有关建议思路;(6)乙方依甲方委托完成客户接待、组织看房、现场销售、合同签定、按揭办理配合等工作;(7)未经甲方或开发商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对客户有任何形式的承诺,否则按越权处理,若由于乙方的不当承诺引发纠纷,由乙方独立解决,若由此给甲方及开发商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并消除影响。三、代理费及支付方式(1)佣金结算标准: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将按溢价分成的方式收取甲方分销佣金。(2)甲、丙方同意按3#-9#楼保底成交均价100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与乙方进行结算;(以上保底均价含全装修全配置)(3)销售溢价结算标准甲、乙双方经协定,该3#-9#楼的销售成交保
6、底均价为:10000元/平方米。甲、乙双方将以此为结算基准,并根据产品的不同位置、层次及其他情况制定出每套物业合理的结算单套底价表(附件二:结算底价表),并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甲、乙双方将根据该底价表,制定市场可行销售价格表,然后报开发商备案后执行。在实际成交过程中如乙方的合同成交价格(含装修款)高于该套房屋原定的底价(见附件2),则高出部分的溢价金额乙方得30%。(如涉及客户装修款项分开签订及固定投资回报的房价抵扣,则不影响总价的正常结算)。(同时必须销售价格表均价不得低于12000元/平方米,如低于,应保证乙方获得的溢价分成佣金不低于600元/平方米)。(4)在本合同销售期内,乙方应保证销
7、售成交套数不低于50套,如成交套数不足50套(或平均月考核不到10套),甲、乙双方同意仅按实际应结算溢价佣金额的80%予以结算(如平均月考核10套及以上,则按100%结算),待乙方成交满50套后,甲方将剩余20%佣金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5)50套成交指标额满后,甲方将按乙方每累计成交20套即时结算一次,每次结算佣金额为实际应结算佣金的90%,另10%甲方将于合作期满前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6)代理佣金的结算形式:除以上第(5)条,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5号前向丙方递交实际应结佣金结算单,丙方在接到结算单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单内应结佣金款项,并打入乙方指
8、定卡号。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拖欠销售佣金,否则还应承担拖欠金额的日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给乙方。四、销售结算的成交界定 当条件达到下列状况时,甲方同意销售的成交完成,乙方可以对成交的房屋按合同额进行申报结算:1、 如客户选择按揭贷款,则在客户将首期款项缴纳至开发商指定帐户或经开发商直接收取后,并协助甲方办理完一切按揭手续。在该手续经按揭银行审核无误后即可结算;2、 如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则客户在签定销售合同后,须将购房总款的60%以上缴纳至开发商帐户或经甲方直接收取后,即可结算。五、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约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违约。如甲方单方无故解除本合同或未兑现相关承诺,则视为违
9、约,甲方除支付已完成的销售佣金外,还将合理承担乙方前期已发生的直接销售费用;如乙方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则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剩余佣金;六、其他(1)因房屋销售佣金所产生的税金及各项费用,各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法规,产生的税款,由双方各自承担,各方应提供正规销售代理佣金票据(如不能提供,则按不提供金额的6%承担税费)。(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之后,可订立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共有附件贰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附件一:可售房源清单附件二:结算底价表甲方: 北京恒嘉视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香河恒嘉视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公司盖章:代表签字:乙方: 公司盖章:代表签字:丙方:公司盖章:代表签字: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