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LOGO 行李寄存告知书
尊敬的宾客:
欢迎您选择下榻xxxx酒店,为了您的寄存物品安全,请办理行李寄存手续,并仔细阅读以下寄存须知:
1 寄存行李
1.1 我酒店为入住的客人在店期间,提供免费的行李服务。
1.2 寄存须知:
1.2.1 烟酒、食品、生鲜等易变质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予寄存。
1.2.2 现金、支票、票据、证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有期限限定的约定),重要资料、饰品、首饰、金银及玉石饰品等贵重物品、电脑、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电子设备、机械配件不予寄存。
1.2.3 酒店仅为遵行寄存规定的物品保证外观完好,酒店在非特殊情况下不会私打开客人行李,故亦不保证客人行李内部的完好性。
1.2.4 符合寄存规定的行李双方进行确认:包括件数、状态、外包装完好程度。
1.2.5 请妥善保管行李寄存卡,并以行李寄存卡为凭证领取寄存行李。
1.3 协助填写行李寄存卡
1.3.1 行李件数、寄存物品性质。
1.3.2 寄存天数,保留期限(住店客人免费寄存3天,最长期限30天)。
1.3.3 取件人联系方式,如非本人取件,需留下代领人的姓名及电话。
2 逾期(及超限)行李物品的处理及收费标准
2.1 酒店将定期清理超限行李:
2.1.1 超过存取期限的行李,将电话(短信)通知客人为其有偿再次保留一个自然月(即30天),超过期限仍未取走,酒店将废弃处理。
2.1.2 如发现客人寄存物品内有生鲜等易编制物品,将在发现的当日24时前直接进行废弃处理。
2.1.3 寄存物品若有明显提示的保质期,在保质期逾期后,将直接进行废弃处理。
2.2 收费标准:
2.2.1 住店客人:住店期间可免费寄存行李,离店后可免费寄存3天,超过3天免费寄存期限,则按照5元/件/天进行收费。
2.2.2 非住店客人:原则上不提供寄存服务,如要寄存将按照5元/件/天进行收费,不足一天存取期按一天进行收费。
2.2.3 现金、各类票据证件、手机、摄像机、电脑、首饰、公文包、背包、重要资料等贵重物品、机械配件等视情况计收。
本人已被酒店告知上述条款约定,并承诺履行上述细则及可能产生的费用。
房间号码
寄存牌号
寄存日期
取件日期
行李件数
寄件人
联系方式
取件人及
联系方式
寄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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