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古建承包合同
工程发包方(简称甲方):
工程承建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工程由乙方包工不包料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乙方负责 工程承建施工,具体内容以图纸与工程预算为基准。在施工中工程量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后,追加合同的相应条款及相关的工程款,乙方再施工。
2、依照甲方对工程的要求,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进行工程验收(完工后三日之内)。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条件,包括水、电、路、场地四通,乙方应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甲方提供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场地四通甲方应在乙方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前落实到位。
4、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人为造成分项工程无法进行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它分项工程,待该项工程施工条件具备后双方应及时履行合同。
5、施工期间,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
6、施工过程中,工人的安全与工伤事故由甲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必须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充足到位。如因甲方供应材料不及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
第四条 工程开竣工日期
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面积按甲方提供数据重檐以台明为准,14米×18米,合计252平米。每平方米为3800元,合计 957600元(大写:玖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工程量若有变更,按现场实际工程量做财务总结算。
第六条 工程结算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5% 的进场费。乙方工人进入场地之后七日内由甲方付给乙方其相应的生活费用。每月25号由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的相应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97% 。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承包合同违约,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须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妥时,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向 所在地工商局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办理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各自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在工程竣工及付清工程款后终止,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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